应急物资管理标准1总则1.1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局应急物资的配置、储备、调拨、配送、使用、检查与评价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界定了相关部门在应急物资管理中的职责1.2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局及电网范围内的县级供电企业1.3应急物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储备、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 1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3. 12.2电网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3供电局《应急管理工作规定》2.4供电局《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 1应急物资指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能够快速恢复电网供电,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的物资,分为抢修 物资和保障物资两类,如一次、二次设备、线路设备、通信设备、交通工具、起重机械、维修工器具、 试验装置、照明装置、防护装备、辅助材料、急救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4职责4.1分管局领导4.1.1负责为应急物资储备提供资源保障。
4.2生产设备管理部4.2. 1应急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4.2.2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定额;4.2.3负责调拨应急物资;4.2.4负责应急物资购置计划的编制、审核、执行;4.2.5负责组织对应急物资进行鉴定;4.2.6负责组织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4.3物资部门4.3. 1负责局级应急物资的储备、保管、检查、维护4.3.2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台账4. 3. 3负责在应急状态下将应急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4.4各部门(单位)4. 4. 1负责本部门应急物资的储备、保管、检查、维护4. 4.2负责建立并更新应急物资台账4. 4.3负责组织应急物资使用培训4. 4.4负责提出应急物资购置、调用需求5内容与方法5. 1应急物资储备定额5. 1. 1编制原则储备定额应由各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由生产设备管理部汇总平衡后,组织物流服 务中心、安全监察部、各基层单位审核通过应急物资的储备定额5.1.2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应充分结合地理范围自然灾害特点、历年救灾物资调配情况及各应急 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要求,具体考虑因素如下:(1) 地质灾害(地震)(2) 地貌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3) 气象灾害(4) 洪涝灾害(5) 低温凝冻(6) 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物资需求5. 1. 3覆盖范围(1) 除公司配置外的llO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主设备;(2) 自然灾害、破坏性地震时急需的输、配电设备、材料,以环网柜、线材、金具为主;(3) 人员救援所需的工器具及材料;(4) 不可替代的非标设备及零部件。
5. 1.4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定额实行动态管理,在应急演练、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后或发生变化时,由生产设 备管理部组织对储备定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储备定额进行完善、更新5.2应急物资储备5.2. 1应急物资按照局和部门(单位)两个层级进行储备,局级应急物资在局应急物资仓库集中储备, 主要为生活保障、劳动防护、人员救援等公用性强、适用范围广、型号规格庞大的物资,由物资部门 负责物资管理部门(单位)应急物资主要为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如 抢修工器具、测试设备、通讯设备、应急车辆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储备并进行物资管理5.2.2局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及数量参考应急物资储备定额执行各部门(单位)根据现有物资规 模及电网、设备抢修所需的专业物资,合理确定本单位(部门)应急物资5. 2. 3物资轮换制5. 2. 3.1为避免应急物资浪费,应急储备物资可与大修、技改、基建项目中使用的物资按照先进先出 和轮换周期要求进行轮换,但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存数量、质量满足要求5. 2. 3. 2轮换出来的应急物资不能再作为应急储备物资5.2. 3.3轮换周期超过6年以上应急储备物资若存储时间超过6年,每年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若丧失其原应具备的使用功能,按照供电局《废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危险物品与 废料管理标准》有关要求管理5. 3应急物资购置5.3. 1应急物资购置所需资金从技改项目或局生产成本中列支,由生产设备管理部专项申报、管理 5.3.2各部门如有应急物资需求时,应填写应急物资需求计划表(详见附录B)报生产设备管理部 5.3.3生产设备管理部每年年底根据应急物资储备定额及各部门的应急物资需求,制定次年度应急物 资购置计划,经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5.3.4正常应急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网省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填写采购申请, 由物资部门安排采购5.3.5在应急状态下,生产设备管理部可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简化采购程序,第一时间满足应急救 援抢险需要5.4应急物资的调拨和配送管理5. 4. 1应急物资的调拨应坚持“统一调配、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的原则遵 循“应急物资储备、本地区范围内一二级仓库库存、在建工程物资、供应商仓库物资、供应商订货生 产物资”的调配次序5. 4.2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事发单位应尽快收集、掌握电网和设备受损情况,提出应急物资需求,在 局I、II级应急预警或响应期间,将应急物资需求报局应急指挥中心,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向生产设备 管理部及物流服务中心下达指令,物流服务中心组织调配;在局III、IV级应急预警或响应期间,将应 急物资需求报生产设备管理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向物流服务中心下达调配指令,物流服务中心组织调 配。
在局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由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按照附录E及时向省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反映,协调 调用系统内其它资源5.4.3物流服务中心接到调拨命令后,应迅速响应,立即组织物资的采购、装运,确保及时送达5. 4.4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将使用的应急物资重新购置、补充到位5. 4.5应急状态下,电网所有供电企业的物资均可作为应急物资进行调用5. 4.6应急物资领用前,使用单位须对应急物资进行验收、保管5. 4.7除局储备的应急物资外,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可研究与信誉好、长期合作的物资供应商签 订应急物资紧急购置协议(详见附录C),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供应的相关要求5.5应急物资的检查与维护5.5. 1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月对应急物资的外观、防潮、防锈、防腐蚀等情况进行检查,安 排专业人员对充油、充气设备进行压力监视和防漏检查,安排专业人员对动力型设备进行功能性检查, 保证应急物资完好、可用5.5.2与正常生产工作共用的应急装备,可与正常生产装备设施共同存放和保养5.5.3各部门(单位)应对大型应急物资或操作难度大、操作风险高的应急物资编制操作程序指南卡 并张贴于应急物资的适当位置,操作程序指南卡内容包括:设备关键信息、极限参数、检验信息、设 备操作程序(正确操作步骤、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应急措施),操作程序指南卡参照附录F制作。
5. 6应急物资台账5.6. 1各部门(单位)参照附录D对储备的应急物资建立台账,根据物资过期、报废、增补等情况动 态对应急物资台账进行更新,并于每年6月、12月报至物资部门备案5.7应急物资回收5.7. 1领用但未使用的物资,必须由领用单位负责退回物资存储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5.7.2由于技术进步、规格型号被淘汰并不能作为替代品的、因存储时间过长而老化损坏不能使用的 应急物资,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技术鉴定后确需报废的,应在完善财务资产报废手续后, 由各部门(单位)按供电局《废旧物资、废料回收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报废处理5.8使用培训5.&1对于操作复杂、使用风险较大的应急物资,各部门(单位)须组织使用培训,如各部门(单位) 无法自行开展,可向生产设备管理部报送培训需求,由生产设备管理部集中组织5. 9应急物资管理流程5. 9. 1应急物资管理流程图详见附录A5. 10记录保存5. 10. 1各部门(单位)永久保存应急物资台账5. 10.2应急物资检查表由各单位保存一年6检查与考核6. 1检查与评价6. 1. 1生产设备管理部每年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检查、维 护情况,并对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6. 1.2每次应急工作结束后,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牵头,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以完善 应急物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物资管理水平6.1. 3生产设备管理部每年12月组织各部门对本标准的依从性进行评估,视必要性对标准进行修编、 完善6. 2考核按照《供电局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7附录777777123456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应急物资管理流程图 应急物资需求计划表 应急物资供货协议(模板) 应急物资台账(模板) 应急物资调配需求申请表 设备操作程序指南卡附录A(规范性附录)应急物资管理流程图(Q/CSG-YNPG217272-2013/L1)附录B(规范性附录)应急物资需求计划表()序号物资分类物资名称生产厂家电压等级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用途上报单位附录c(规范性附录)应急物资供货协议甲方:供电局乙方:为了快速处置突发性应急事件,甲乙双方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深协作,充分利用各自 的资源优势,保证电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双方责、权如下:一、 甲方责、权:1、 提供所需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