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

上传人:高**** 文档编号:233171126 上传时间:2022-01-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8.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会计实务: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损失在实务中的区别与应用(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缺失在实务中的区分与应用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缺失是民商事纠纷诉讼过程中及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中经常用的术语,由于对它们各自定义的懂得和把握不够精确,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显现混用,错用情形.同时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时,也有不能精确表述的情形.如何正确懂得和使用这些术语, 是提高法律文书写作质量的关键, 同时也是精确执法,庄重执法的必定要求.下面我仅就它们各自的定义及在实践中的应用做一简要论述.一,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缺失的概念及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商

2、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 或违反商定 后向对方支付的确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确定价值的财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连续履行,赔偿缺失,违约金,定金罚就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违约责任一种合同责任.合同法第 11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商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情形向对方支付确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商定因违约产生的缺失赔偿额的运算方 法.”-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1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3、 - - - - - - - - - - - - - -我国合同法体系认为违约金是契约的条款,并认为违约金是担保主债务履行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的担保形式.同时我国民法通就与合同法仍将违约金明确规定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因此它规范的是公正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从种类上看违约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违约金,一种是商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依据确定的数额或者确定的比例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可以是确定的数额,也可以是确定比例.商定的违约金是指支付的数额及条件均由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被视为当事人对事后发生的缺失的预先估算,因此商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与实际的缺

4、失有些出入.只要不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缺失,这一出入是应当答应的.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缺失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削减.裁判文书中需要对违约金进行裁判时,假如违约金是依据确定比例运算,就可表述为:被告 * 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 货款 工程款等 * 元及违约金, 违约金从 * 年* 月* 日起按 * 标准 运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逾期依据民事诉讼法其次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表述为: 被告 * 支付原告 * 货款 或其它款项 * 元及违约金, 违约金从 * 年* 月*日起按 * 标准

5、 运算至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如违约金的商定有明确-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2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数额时可直接予以判明.当事人认为商定违约金低于或高于实际缺失时,可以请示增加或削减,但这一部分的表述应在“本院认为”里阐述清楚.以上是违约金概念及其内涵,只有明确了其概念及内涵,我们在运用这一概念时才不至于错用,乱用.,滞纳金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

6、单位或个人从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征的金额.这是滞纳金这一概念的原始出处.后它泛是指具有行政征收职 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义务人迟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外交纳的 金钱,它是被视为是行政惩处的一种. 它涉及的双方主体的法律位置是不公正的, 它们之间是一种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如税收征收治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 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 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 费征收方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由于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当使用的.,利息缺失利息是

7、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因此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依据商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商定的期限支付-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3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利息.借款人未按商定支付利息,给贷款人造成的缺失属利息缺失.合同法第205 条规定,“借款人应当商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仍借款时一并支付 ;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 应当

8、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仍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利息的,应负违约责任.利息 或利息缺失 在裁决文书中的表述与违约金的表述类似. 判决主文可表述为: 被告* 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 借款* 元及利息,利息从* 年* 月* 日起按* 利率标准 运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逾期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表述为:被告* 支付原告 * 借款 * 元及利息,利息从 * 年* 月* 日起按 * 利率标准 运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上述款项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笔者认为这种表述较以往

9、那种将利息或违约金运算至仍清欠款之日止的判决更为科学,合理,合法,也便于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的运算,切实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违约金,滞纳金及利息在实践中概念错用的情形1,违约金与滞纳金的错用如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货款,买受人迟延支付-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4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货款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在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支付的是违约金,然而,一 方当事人在诉讼时,经常显现要求支付货款及滞纳金的请求,在明确

10、了违约金与 滞纳金的概念后,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这时的请求应是违约金,而不应是滞纳 金.同时法官在判案时,由于对二者定义把握不准,也有这样错用的情形,这是 在以后的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应特别留意的.违约金与滞纳金的错用不仅在我们 民商事审判过程较为普遍,这种乱用,混用的现象仍见诸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199831 号关于依据何种标准运算电话费,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答复,原邮电部1998 年 3 月 12 日印发的邮部 1998125 号关于调整电信资费滞纳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1998 年 4 月 1 日起,“用户超过规定期限未付电信费用时,电信企业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仍款时止

11、,每天按用户所欠费用款额的 3收取滞纳金.”因此,凡是在1998 年 4 月 1 日前发生的电话费滞纳金行为, 依据我院法经 199814 号函确定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在 1998 年 4 月 1 日后的电话费滞纳金可参照邮电部 1998125号通知规定的比例确定,滞纳金跨 越 1998 年 4 月 1 日的,按折旧标准分段运算. 很明显用户与电信部门建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用户迟延支付电信资费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支付的是违约金,而并非滞纳金,由于电信部门与用户之间是公正的民事主体,电信部门不存在行政征收职能.邮电部门错误地使用了滞纳金这一概念, 司法说明又错误地进行了引用.这种错误已在 2000

12、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得以订正,该条例第35-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5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条规定,“电信用户应当依据商定的时间和方式准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 交纳电信费用 ; 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 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依据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2,违约金与利息的错用同样,以买卖纠纷合同案件为例,当事人由于对违约金及利息概念使用范畴的模糊,在起诉时,也经常显现,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13、在建筑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也经常显现要求支付建筑工程款及利息的请求,明显,当事人也是错用了违约金与利息这一概念,这种错用的现象,在其它合同纠纷中也大量存在.当然违约金与利息请求也有交叉现象,如上述建筑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请求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包括工程款的银行利息缺失,这时当事人要对借款情形付举证责任.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商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 211 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样规定的目的是更加明确地区分商事行为和民事行为.在无息借款时,借款人无支付利息的义务.对民间借贷商定有仍款期限,但未商定利息,借款人逾期付款应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支付的是违约金, 而不能表述为利息缺失, 其违约金有

14、商定按商定,无商定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运算方法支付违约金.3,滞纳金与利息混用-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6 页,共 7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在民商事审判中,有经常将利息错写为滞纳金的情形,不会显现将滞纳金写为利息的情形或将滞纳金写成违约金.由于滞纳金这一概念是用在行政诉讼范畴的概念,对欠缴税款,水资源费及滞纳金属行政强制执行的范畴,民商事判决中有关民事责任的承担不会直接涉及这一概念.在民商事判决中将应支付的利息错写为滞纳金,仍是对滞纳金这一概念的熟识错误.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缺失这几个概念之间既有区分又有联系.我们在运用这几 个概念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时,确定要区分清他们概念内涵间的差别,不能不分彼 此,拿来就用,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错用,乱用的现象,法官要准时加以引导, 让当事人以正确的责任形式来行使自己的诉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致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由于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终加上勤奋,那样必定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