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经营场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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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经营场所管理一、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1、学校食吊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 确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负责的态度,继续采 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2、允许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但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住校生不 少于300名或住校生不低于在校生数的60%;二是距离城区或乡镇较大的综合购物商场超 过一公里。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的需 求。所有小学、幼儿园以及学校较小、距离乡镇较近、没有住校生的初中学校,一律不准在 校内开设校园超市(小卖部)

2、。己经开设的,必须予以关闭。3、校园超市(小卖部)必须采用招标的办法引进正规的超市进行经营管理,一律不得 承包给个体户经营。学校领导或教师一律不得让其亲属、朋友、同学参与本校校园超市(小 卖部)的承包。经营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合法、安全、卫生经营。4、建立校长负责制度。完善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 员,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5、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加强价格监管,经常 检查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经营情况、卫生情况,督促校园

3、超市(小卖部)人员按要求做好 安全、卫生工作。6、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校园超市(小卖部)用工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临 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经营者应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协 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7、学校要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防患等方面的教 育,增强法制观念,开展文明服务,确保从业安全,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8、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起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 做到合法经营,树立“安全第一、服务

4、第一”的思想。9、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及所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 部门的体检,符合卫生标准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 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10、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必须讲 究仪容仪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做好卫生工 作,做到文明经营,不强买强卖,做到讲文明、讲礼貌。11、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者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经营范围在规定的场所内从事进行经 营活动,不许在店门外摆摊经营、随意张贴宣传品。12、校园超市(小卖部)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5、合法手续,守法经营;进 货渠道正规,一律不准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准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校园超 市(小卖部)应远离教学区开设,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13、校园超市(小卖部)一律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物 品(如香烟、酒水)。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如采取摸奖、有教师提供诱导的信息等)吸引 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迫学生买东西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得销售“三无”垃圾食品或 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得销售散装食品。不得搭车销售图书、杂志、学习资料、香烟、各种酒 类、打火机和刃长超过10厘米的水果刀、各类贴画等;严禁出售黄色书刊、光盘等国家明 令禁止不能经营出售的商品。学校要

6、加强管理,定期抽查,督促校园超市(小卖部)严格食 品进货管理和检验程序,销售安全健康的食品和物品。14、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 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杜绝“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 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超市(小卖部)。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15、采购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没有合格证的食品不准采购和销售。验收 食品要做好数量、质量、变质处理记录、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后查。1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用食品夹,并坚持每日清洗消毒,销售的易腐食品必须放置 在冷藏设施中。17、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

7、纯粹营利为目的;所售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商品价格 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师生利益。提倡公平竞争,严禁哄抬物价。18、在紧急防疫期间不得销售冷饮制品、自制食品19、校园超市(小卖部)的食品进货应做到定点采购,并与供应商签定责任状,保证食 品卫生安全,把校园超市(小卖部)开成“校园的放心店”。20、经营场所和周边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 鼠迹、螺螂粪迹,无卫生死角,有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21、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 物品分架摆放。店内不得存放药物、毒物和杂物。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 品污染。

8、22、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23、经营场所应设立垃圾桶,不得影响校园卫生。2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攢自增添用电设备。 禁止将校园超市(小卖部)与烧饭、住宿混用。未经允许不得对房屋随意改建和装修,爱护 学校的房产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打字复印部管理1、为了加强对打字、复印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2、学校打字、复印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 印机、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

9、设备);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 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3、学校打字、复印部有单位的名称、章程;必须有确定的业务范由,适应业务范由需 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 书;校外单位、个人进校承包(租赁)经营的打字、复印部必须取得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 工商营业执照。学校打字、复印部接受工商、物价、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 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4、学校打字、复印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 厂房建筑而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居住用途的场所内。5、学校打字、复印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

10、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 指导思想。要把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 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6、学校打字、复印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合同必须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印务安全、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 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7、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打字、复印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自营利润、对外 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学校教职工

11、本人及亲属、刖友、同学一律不得参与学校打字、复印部的承包。8、学校应明确规定打字、复印部的营业时间。严禁打印、复印、复制传播淫秽物品。9、学校打字、复印部的印件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公平合理,打印、复印件按规定收费,价格将根据行情调整,所有打印、复印件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打 字、复印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 性摊派。10、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和保养。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严禁复印国家规定的不准复印的保密文件等资料。对于保密文件,打印、复印时严禁任何人 入室,且严禁传播,一旦发现泄密,严肃追究责任人政治和经

12、济责任。打字、文件人员必须 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打字、复印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 得私口接受单位以外的其它工作。11、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打字、复印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须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 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 工作。12、学校打字、复印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打字、复印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打印机、复印机附近严禁烟火,要确保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 及时妥善处理售出包装物,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 火灾、偷盗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整洁。13、打字、复印部各种设备应摆放整洁有序、布局合理,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每天下班前打字员应及时清理打字室卫生1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打字、复印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对 本单位打字、复印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管理台账,定 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打字、复印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 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在招标过 程中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该取消经营者经营资格的取消经营资格,该追究责任人责 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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