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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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文献,柴强. 房地产估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8年8月第六版. 马光红,谢叙伟.房地产估价.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5月第一版. 赵小虹,赵财福. 房地产估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二版. 北京兴宏程建筑考试培训中心组织编写.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命题点全面解读.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5月第一版.,第一页,共47页。,知识结构,第一讲 房地产估价概论 第二讲 房地产及其描述 第三讲 房地产价格和价值 第四讲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第五讲 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六讲 市场法及其应用 第七讲 成本法及其应用 第八讲 收益法及其应用 第九讲 房地产估价程序,第二页,共47页

2、。,第一讲 房地产估价概论,第三页,共47页。,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的不同,第四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的本质,第五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的必要性,第六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当事人,估价当事人是指与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估价人员、估价机构和估价委托人。 其中,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是估价服务的提供者,是估价主体;估价委托人是估价服务的直接需求者,是估价服务的直接对象。,第七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当事人房地产估价人员,房地产估价人员(简称估价人员)是指具有房地产估价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房地产估价人员有房地产估

3、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两类。 目前规定,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受聘于一个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由所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第八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当事人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具备足够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等条件,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 目前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公司形式设立;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房地产估价师。 资质等级从低到高分为暂定期内的三级资

4、质、三级资质、二级资质、一级资质;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不同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按照估价目的划分,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估价活动;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第九页,共47页。,小知识: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公司的清偿模式,有限责任公司:a.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根据各股东出资额 b.出现债务时,各股东根据任缴出资额度承担债务 合伙企业:a.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b.国有独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c.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也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d.出现债务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

5、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根据任缴出资的额度承担债务,第十页,共47页。,小知识:不同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第十一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当事人估价委托人,第十二页,共47页

6、。,房地产估价目的,估价目的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估价委托人对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任何一个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而且估价目的来源于委托人的估价需要。一个估价项目通常只有一个估价目的。,对房地产估价的不同需要及相应的估价目的可以划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又可按出让方式分为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房地产转让(又可分为买卖、互换、赠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以房地产出资设立企业、以房地产清偿债务等)、租赁、抵押贷款、征收征用补偿(又可分为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城市拆迁补偿)、税收、损害赔偿、分割、保险、争议调处、司法鉴定,企业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合并、分立、改制、资产充足、产权转让

7、、租赁、清算,房地产估价争议中的房地产估价符合或鉴定等。,第十三页,共47页。,小知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收后,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而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用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使用结束后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简言之,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或修改前,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情形,统称“征用”。2004年国家立法机关对宪法作了修正,紧接着又对土地管理

8、法进行了修改,除个别条文外,土地管理法中的“征用”全部修改为“征收”。,第十四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对象,估价对象即估价客体,也称为被估价房地产、估价标的,当估价对象房地产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某种房地产权益时,例如租赁权、地役权、抵押权时,可称为被估价权益,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需要评估其价值的房地产或房地产权益及相关其他财产。 概括来讲,房地产估价对象有土地、房屋、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整体资产、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第十五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时点,估价时点也称为价值日期、估价基准日,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由估价目的决定的需要评估的价值所对应的时间。 由于房地产在不同

9、的时间会有不同的价值,所以估价必须弄清并说明是评估估价对象在哪个特定时间的价值,这个特定时间就是估价时点,一般用公历年、月、日表示。 估价时点的确定要根据估价目的,并且估价时点的确定先于评估价值的确定。,第十六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原则,第十七页,共47页。,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分类,第十八页,共47页。,房地产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有两种含义: 一是指价值的种类; 二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由估价目的决定的需要评估的具体某种类型的价值特定价值。,第十九页,共47页。,价值的种类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房地产估价中,所涉及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范畴的价值 经济学中广义的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使用价值

10、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效用,交换价值是指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和关系,即交换价值表现为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房地产估价是评估房地产的交换价值,但首先要对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第二十页,共47页。,交换价值成交价格,请问上述哪宗交易能成交?,第二十一页,共47页。,协议价招标价挂牌价拍卖价,第二十二页,共47页。,交换价值协议出让,出让人需要提出出让价格,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土地使用者确定自己的最高出价 国家或地方重点扶持的项目 容易滋生腐败、钱权交易,第二十三页,共47页。,交换价值招标出让,第二十四页,共47页。,交换价值挂牌出让,土地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

11、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竞买人需要确定最高报价 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第二十五页,共47页。,第二十六页,共47页。,交换价值拍卖出让,拍卖人确定拍卖底价 竞拍人确定最高报价,第二十七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市场价值,第二十八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评估价值,29,Low,Medium,理论意义上,High,价格泡沫:比准价格高于收益价格 价格是否被高估(低估),取决于比准价格和收益价格的比较。,市场成熟且正常状态下,市场法测算的价值应当与收益法测算的价值基本一致,收益价格 趋向于理论价格,比准价格 趋向

12、于市场价格,积算价格,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第二十九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市场价值,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有可能不符合自愿交易原则,但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应当采用市场价值标准。,第三十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快速变现价值,第三十一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谨慎价值,第三十二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清算价值,清算价格是指企业因破产或其他原因,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资产进行变现处置时,预期到清算之日可以快速变现收回的资产价格。,确定清算价格的方法 重置成本折扣法或现行市价折扣法 残值计算法 询价法,第三十三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投资价值,第三十四页,共47页。,房

13、地产特定价值抵押价值,例题:某套住宅已经抵押过一次,拿到抵押贷款50万,当时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为100万,现在想要进行二次抵押,重新估价后测得其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为200万,试问二次抵押价值是多少?,第三十五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保险价值,第三十六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计税价值,中国现行房地产持有环节税收制度改革的趋势是:将现行房地产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2009年1月20日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三个税种合并,将现行依据房产原值和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改为依据房地产价值计征。,第三十七页,共47页。,小知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

14、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的。 第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仅限于国有土地,农业用地因属集体所有,所以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第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仅限于国有土地,而不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产。,第三十八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征收价值,第三十九页,共47页。,房地产特定价值转让和租

15、赁,房地产转让包括房屋所有权转让和土地所有权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所有权人通过买卖、互换、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包括用房地产出资、作价入股、抵偿债务等,房地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地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四十页,共47页。,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一),1.因规划修改给房地产权利人等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16、法给予补偿。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2.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妨碍了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等,造成相邻房地产价值损失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3.使他人房地产受到污染,造成他人房地产价值损失的。例如,房地产受到噪声、辐射污染,房地产上的水、土壤、空气受到污染,房地产受到经常振动的影响等。4.因施工中挖基础不慎使邻近建筑物受损,造成邻近房地产价值损失的。,第四十一页,共47页。,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二),5.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地产价值损失的。例如,预售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对购房人造成损失的。6.因未能履约使他人工程停缓建,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如未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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