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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山九龙新城一期I标段商业步行街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合 同 编 号: CO-JL-SSYQ-20140521031号项 目 名 称:韶山九龙新城一期I标段商业步行街建安工程发包方 (甲方):湖南韶山九龙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 (乙方):湖南中柱建设有限公司资 质 等 级: 签 订 地 点: 韶山市英雄路英雄商业广场A栋3楼签 订 日 期:二一四年 月 日0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9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52第四部分 工程技术要求55第五部分 附录63A 附表64附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5附表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66附表3 劳动力计划表67附表4 三材(
2、钢筋、水泥、砼)价格表68B 附件69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70附件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理规定72附件3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74附件4 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78附件5 关于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的协议85附件6 工程进度款支付表91附件7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92附件8 廉洁合作协议93附件9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94附件10 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报表95附件11 通告声明函96第 一 部 分合同协议书第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湖南韶山九龙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湖南中柱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韶山九龙新城一期I标段商业步行街建安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韶山九龙新城一期I标段商业步行街建安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1.2 工程地点:韶山市韶山大道侧1.3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韶山九龙新城一期I标段商业步行街2#、3#、4#、5#、6#栋,为34层框架结构,浅基础,总建筑面积约16250(具体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面积为准)。2. 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其中含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测检验、当地工农矛盾处理和费用(由于甲方征地、甲方公司债权人阻工等甲方自身原因
4、引起的工农矛盾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费用;由于 等乙方施工引起的工农矛盾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费用)、风险、税费等。2.2 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协议书附件)。3. 合同工期3.1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3.2 合同工期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120日历天。4.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级(湘潭市)优良工程标准。5. 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合同总造价为(大写):壹仟陆佰万元整(¥16000000.00元),结算时按实进行调整。6. 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6.1 合同协议书及
5、附件;6.2 中标通知书;6.3 合同专用条款;6.4 合同通用条款;6.5 技术标准和要求;6.6 设计图纸;6.7 施工图预算;6.8 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类文件以时间最后者为准。7. 工程施工与保修: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8.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支付比例详见附件6)。9. 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责任(具体详见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B附件相应的约定)。10. 其
6、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合同协议书附件1. 本合同承包范围:本合同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除甲方单独发包工程外的工作内容,合同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乙方应参阅设计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
7、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所显示的一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土建与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1 本工程范围内的基础(含基础垫层)、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设备基础、保温工程、室内初装修、门窗工程(防火门和单元门除外)、第一次防水、瓦屋面工程、外墙饰面砖(幕墙工程除外)工程等以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1.1.2 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为甲方独立分包工程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穿带丝、修补门窗洞口等; 1.1.3 施工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现场安全警示、导向牌、施工范围内必须搭设的安全防护棚等;1.1.4 各系统联合调试配合;1.
8、1.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甲方、监理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检验、检测、试验及办理相关开工、竣工验收手续;1.1.6 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办公活动板房、材料加工棚及堆场、道路硬化、排(截)水沟以及临时生活设施等)的搭设及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拆除,场地平整及建筑垃圾清运。1.2 给排水系统工程: 1.2.1 图纸范围内的给水管线甩至单体室外2米;1.2.2 图纸范围内的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及废水)管线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1.2.3 卫生间内洁具的给、排水管入户预留龙头。1.3 动力、照明、防雷工程1.3.1 从低压配电屏出线后的设备安装到位(含配电线路和配电箱的提供及安装);消防楼梯间照明灯具安装调试
9、,通电安全检查,低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1.3.2 动力配电系统:图纸范围内的动力配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甲方独立分包的工程,强电预留至设备控制箱。无设备控制箱的,如果末端是明配管的,接至最近配电箱;如果是暗配管,则须接至图纸上的设备位置并引出; 1.3.3 照明配电系统:图纸范围内的照明配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1.3.4 应急电源系统:图纸范围内的应急配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不含发电机组的供货及安装);1.3.5 防雷接地系统(含等电位系统):图纸范围内的防雷接地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及检测。1.4 消防系统:1.4.1 消防水池(含防水、水池内所有配管配件等);1.4.2 与土建相
10、关的消防设备基础。1.5 弱电系统:完成弱电系统的预留、预埋管道、管内穿带丝,系统联合调试配合;1.6 为完成甲方独立分包工程所须配合的土建项目,包括:设备基础、 地脚螺栓、预埋管、预埋件、预留洞、补洞、堵洞等;1.7 显示于施工图纸的除独立分包外的其它所有工程。 2 甲方独立分包工程:以下工程由甲方发包给独立分包人完成(甲方将直接与独立分包人签订合同,办理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乙方应承担配合责任),乙方可参与竞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1电气工程:供配电(外线)工程;2.2消防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消防系统、智能疏散和广播系统(不含预埋管、穿带丝);2.3暖通工程:空调系统(含热水供应系统);2.4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含石材干挂)、公共部位精装修等;2.5智能化系统:网络(含宽带、有线电视、电话)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