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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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 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详细而频繁的工作。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忱,体现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详细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 一、值班 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如因特别缘由未能补休者,对比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常、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准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准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

2、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准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状况记录。 5、值班支配: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详细作出下月值班支配表。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状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 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依据工作需要由处长支配,办公室或科长通知详细加班人员,如遇紧急状况,科长可以临时打算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

3、只记原支配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支配。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 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掌握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别状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全部员工必需听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协作或供应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支配协作工作。

4、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支配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育员工做方案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假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5、紧急任务: 特别状况需要临时方案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假如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根据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照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支配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常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实行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支配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实行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由于自身工作支配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缘由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支配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支配。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需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赐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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