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 一、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情况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步伐加快以及国家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各项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利用规模稳步增长,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资源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一)综合利用规模逐步扩大2013年,我国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总体较好,部分重点大中型露天煤矿、露天铁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部分矿山铜矿、铅矿、锌矿等有色金属矿种的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0.59亿吨,利用率达到62.3%农作物桔秆年利用量约6.4亿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1.6亿吨,回收总值4817亿元,回收企业10万余家,行业从业人员1800多万人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当年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6.6%二)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共立项4项,安排国拨经费1. 2亿元,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863计划项目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研究与示范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全尾矿废石骨料高性能混凝土预制件生产技术和全尾矿废石骨料预拌泵送混凝土生产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并大范围推广应用。
采用“预脱硅—碱石灰烧结法”利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20万吨/年示范项目达产我国首条年产3000吨废旧服装再生切片生产线稳定运行钒钛磁铁矿、铁—稀土多金属共伴生资源得到综合开发,废塑料、废橡胶、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均取得产业化突破三)综合利用效益显著增长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3万亿元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堆存占地14万亩以上全国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50万千瓦,年发电量370亿千瓦时水泥混凝土行业利用废渣量超过10亿吨综合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可节约2.5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17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6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50亿吨我国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量约为300万吨,相当于节约原油380万吨,节约耕地340万亩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共进口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废物原料5514万吨,货值337亿美元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2013年,我国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得到快速推广,重点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逐步成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约束性指标。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一)共伴生矿产1、共伴生矿产2013年,我国部分矿山铜矿、铅矿、锌矿、镍矿、铝土矿、锑矿、钼矿、钨矿、锡矿等有色金属矿种的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型矿山的选矿回收率达到85%部分重点大中型露天煤矿、部分露天铁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矿产共伴生元素利用不断增多,金、银、硫、钼回收率分别达到66.7%、71.4%、76.7%和47.0%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铁—稀土多金属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镍铜多金属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锡和铅锌铟等复杂多金属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等方面均取得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突破,红土镍矿生产镍铁技术、中低品位高镁磷矿直接生产高浓度磷复肥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取得进展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水平印发《关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分两批公布了99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首次将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率”情况纳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内容全国油气、煤炭、铁等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基本工作全面完成。
2、煤层气2013年,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56亿立方米,利用量66亿立方米,分别同比增长10.6%和13. 8%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126亿立方米、利用量43亿立方米,利用率达34.1%;地面煤层气产量30亿立方米、利用量23亿立方米,利用率达76. 7%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15000口,形成产能85亿立方米,探明地质储量700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用户近300万户,瓦斯发电装机容量130万千瓦,煤层气燃料汽车10000余辆中低浓度瓦斯氧化利用成套技术、含氧煤层气液化LNG技术和低浓度瓦斯发电技术取得突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的意见》,针对制约煤层气抽采利用的突出问题,从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煤层气产业政策》,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勘探开发生产、技术创新、资源协调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导向二)尾矿及废石2013年,我国尾矿产生量16.49亿吨,同比增长1.73%,其中铁尾矿8.39亿吨,铜尾矿3.19亿吨,黄金尾矿2.14亿吨,其他有色及稀贵金属尾矿1.38亿吨,非金属矿尾矿1.39亿吨。
尾矿综合利用量为3.12亿吨,同比增长7.96%,综合利用率为18.9%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尾矿累积堆存量达146亿吨,废石堆存量达438亿吨从尾矿中回收有价组分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3%,有价金属资源回收量超过1000万吨,生产建筑材料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43%,充填矿山采空区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53%,其他途径利用约占1% 2013年,我国金属矿采矿废石总产生量为49.47亿吨,综合利用量为4.68亿吨,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年产值达到936亿元有关方面开展尾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全国尾矿综合利用领域的发明专利共授权213项在铁锰尾矿有价组分提取、有色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分选回收、石墨尾矿有价组分回收、尾矿制备新型建筑材料等方面取得较大技术突破完成尾矿大规模代替水泥原料用于制造水泥技术、锰尾矿硫酸和微生物联合浸出技术中试;铅锌尾矿回收铅、锌、硫、铁实验室研究取得突破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要求铁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有关部门颁布了《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2013)和《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64-2013)等相关国家标准。
三、工业“三废”综合利用2013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达20.59亿吨,利用率达到62.3%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规模稳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取得一定成效一)粉煤灰2013年,我国的粉煤灰产生量约5.8亿吨,综合利用量4.0亿吨,综合利用率为69%其中,用于生产水泥1.76亿吨,占利用总量的44%;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6400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6%;用于生产墙体材料1.12亿吨,占利用总量的28%;用于筑路、农业和提取矿物等高附加值利用各占5%、3%和4%近年来粉煤灰综合利用不断向精细化、高技术化发展,综合利用量和利用率稳步增长,在我国东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粉煤灰供不应求局面粉煤灰综合利用方式开始逐步从粗放型利用转变为集约型利用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作为胶结充填采矿的主要材料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尾渣深度综合利用技术取得关键技术突破,为我国氧化铝行业开辟新的资源供给途径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颁布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也是自1996年颁布该办法以来的首次修订。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体制,与现有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对接,清晰界定了粉煤灰的范围,增加了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对在新的形势下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有序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二)煤矸石2013年,我国煤矸石产生量约7.5亿吨,综合利用量4.8亿吨,同比增长7.6%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64%煤矸石、煤泥等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3000万千瓦,发电量超过1600亿千瓦时,年利用煤矸石、煤泥量1.5亿吨,占利用总量的32%;生产建材产品利用煤矸石5600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2%;用于填坑筑路、土地复垦和塌陷区回填等途径的煤矸石量达2.6亿吨,占利用总量的56%目前,我国煤矸石累计堆放量约为45亿吨,规模较大的煤矸石山达2600多座随着单机60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的投入运行,为煤矸石、煤泥等综合利用发电机组高参数、大型化奠定了基础135MW及以上单机容量煤矸石发电机组已占煤矸石发电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构建了煤矸石发电—高铝粉煤灰深度脱硅—莫来石制备—白炭黑生产等特色资源化产业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联合下发了《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推动煤炭行业以矸换煤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颁布实施了《煤矸石分类》(GB/T 29162-2012)和《煤矸石利用技术导则》(GB/T 29163-2012)标准三)工业副产石膏2013年,我国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1.84亿吨,其中磷石膏7000万吨,脱硫石膏7550万吨,其他工业副产石膏3808万吨工业副产石膏年综合利用量883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48.1%,同比增长9.4%其中磷石膏、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27%和72%目前,工业副产石膏主要用作水泥缓凝剂和生产纸面石膏板,二者消耗量约占工业副产石膏总利用量的96%工业副产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石膏机喷抹灰砂浆、石膏模盒及免煅烧胶凝材料等技术得到快速推广,市场增长较快2013年,水泥生产利用工业副产石膏6000万吨,纸面石膏板行业利用工业副产石膏2430万吨,墙体材料生产利用工业副产石膏400万吨我国不同地域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情况差异较大京津冀、珠三角及长三角等地区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而内蒙古、西南、西北等地区综合利用率相对较低,累计堆存量较大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磷矿成分变化较大、大型磷化工企业集中在西南地区等因素影响,导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远低于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
相关行业发布了《磷石膏安全处置及综合利用“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30%,安全处置率超过90%的总体目标编制了《脱硫石膏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起草了《烟气脱硫石膏》、《磷石膏土壤调理剂》等国家标准和《磷石膏砖》、《石膏模盒》和《GRG玻璃纤维增强石膏制品》等行业标准四)冶炼废渣1、钢铁行业冶炼废渣2013年,我国钢铁行业冶炼废渣产生量约4.16亿吨,其中高炉渣2.41亿吨、钢渣1.01亿吨、含铁尘泥5960万吨、铁合金渣1390万吨2013年,我国冶金渣综合利用量为2.2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67%,同比增长6%其中高炉渣综合利用率为82%,同比增长4%,钢渣综合利用率为30%,同比增长8%钢铁行业冶炼废渣目前主要用于水泥、混凝土掺合料、路基料以及钢渣砖、透水砖、免烧砖、砌块等各种建材制品的生产 钢铁企业积极推进冶炼废渣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了国内首套全功能冶金除尘灰资源化装置钢渣矿渣复合粉的生产和应用取得关键技术突破,为钢渣大规模用于建筑领域减少水泥用量奠定了新的基础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新增高炉渣和钢渣粉生产线90余条,年处理高炉渣、钢渣能力显著提高。
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钢铁渣粉》(GB/T 28293-2012),《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