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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促进作用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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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促进作用的实证分析 赵光 李放摘要 基于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中社区及微观个体两个维度的数据,对养老保险与农村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农村地区的农地流转率普遍偏低,且仍有部分农村地区未覆盖任何养老保险制度,而实施新农保或老农保以及对65岁以上老人发放补助等养老保障政策措施的社区土地流转比例较高,因此养老保险等政策对社区土地流转比例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微观个体数据表明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行为并不活跃,发生了土地流出行为与土地流入行为的比重均在10%左右,但农民是否领取到了养老金无论是在土地流出还是土地流入方面,都是有正向的促进作用的一方面,养老金的收入具有稳定性,一定程度上满足老年农民必要的货币支出需要,对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具有替代作用,进而促进土地流转供给的增加;另一方面,有养老金的土地转入者家庭生存的担忧又得到有效缓解,又可以促进其大规模转入土地进行开发,促进了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因此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看,养老保险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促进都是十分有效的农民年龄也是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但对土地转出或转入的影响方向不尽相同。

年龄较大的农民一般缺乏技能,非农就业就会较少,相对于青壮年可能不愿意土地流转,但对于那些年龄很大的农民来说,受到劳动能力的限制,可能愿意流出土地,而不会流入土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进一步将社区变量和个人特征变量同时纳入到分层模型内分析可以发现,社区是否对65岁以上老人发放补助对个体土地转出、是否有养老金对个体土地转入都具有正向的显著作用,也表明本文模型分析结果是较为稳健的基于这些结论,本研究的政策含义是很明显的,即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途径关键词 养老保险;土地转出行为;土地转入行为;Logit模型F32 A 1002-2104(2014)09-0118-11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其含义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大量的经验表明,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经济效率、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保护土地生产力等方面意义重大[1-2]此外,从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政府的政策导向也为农地流转提供了制度基础然而一个基本的观察是,中国农地流转的发生率严重滞后。

据农业部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全国只有2.53%的耕地发生了流转,2006年为4.57%,2010年仍只有12%理论上农地流转市场上的需求是大于供给的[3],只要农户愿意出租土地,总能找到租入土地的人[4],那么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发生率偏低的深层次原因到底是什么?相关研究指出,土地社会保障功能作用远远超出农业本身[5],农地对农民所具有的就业、养老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价值是其直接经济效用的4倍[6],反过来正是因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对不健全又不足以替代土地在农民养老、基本生活等方面的功能,进而导致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受到抑制[7]我国农村传统养老保障的形式是家庭养老,家庭土地的保障作用更多的是因为其具有养老功能,因此,土地具有独特的养老保险替代作用那么不难理解,如果存在可以替代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机制,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将大大减弱,土地流转的障碍性因素也将得以消除这样的判断也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的支持:首先宏观层面,有学者通过对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与土地流转率之间相关性分析表明,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与土地流出率和土地流入率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96和0.58[8]农户层面,有学者对浙江省农户的问卷调查显示47.8%的农户认为如果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养老保障,他们会愿意流转并放弃承包地[9]。

还有学者也指出,养老保障水平较高的农民,更倾向于进行土地流转[10-11],且在目前的农民收入水平上,有社会保障的人群比没有社会保障的人群愿意流转土地的概率要高很多,当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已接近了最优水平[12]本文的目的仍然是考察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但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第一,本文的研究对象更侧重于中老年群体,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农村人口、农业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类群体相对于年轻农民的养老问题更为凸显;另一方面,鼓励农业老龄人口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相对集中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效率因此,本文重点考察了中老年农民的土地流转行为以及养老保险在其土地流转行为是否发挥了促进效用第二,既从宏观层面考察养老保障政策变量对社区土地流转规模的影响,又运用微观农民层面数据分析农民是否有养老保险在其土地流转行为上是否也具有显著差异,以此来较为准确的验证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的促进作用1 分析框架与模型选择农户是农村土地流转最重要的主体,而农户土地流转的决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制度,导致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土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障的功能被极大强化。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探索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老农保),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发布,新农保政策开始试点并逐步在各地推广实施基于此,本文首先从社区层面考察养老政策的实施与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发生率之间的关系模型设定方面,首先,社区土地流转率以社区农地被转包或者出租的比重来反映社区的土地流转比例是一个连续性变量,本文运用多元线性模型,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回归参数进行估计,模型具体形式为:自变量的选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地权稳定性本研究选取社区最近5年内是否进行了农地确权来标识地权的稳定性经验表明,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完全性是现阶段农地市场发育缓慢的原因,不完全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最终减弱了农户的农地需求和供给[13],因此地权稳定性对土地流转可能具有一定影响②社会保障政策变量主要选取是否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是否对65岁以上老人发放补助、是否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在内的农业补贴、是否实行失业补助③人口文化与年龄结构本研究以社区的成年人中初中及以上人数所占比例来标识文化程度的高低;相关研究表明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与土地流转存在着必然的关系[14],因此,此处以社区成年人中65岁以上人数所占比例来反映社区年龄结构的影响。

④非农就业变量考虑到国内外的许多学者通过对中国农村大量实证研究发现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非农就业因素都对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有显著的影响[15-16],本研究采用社区成年人中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人数所占比例、在本村从事非农就业户数比例即外出务工和本地非农就业两个指标来反映 微观农民层面,农民的农地流转决策选择往往通过小农理论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来判断,然而事实上中国的农民农地流转决策行为不仅受到农户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影响,更受到农民面临的不确定性环境下心理因素的作用,因为农民越来越难以对其未来有较稳定的预期,社会心态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17]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降低日常生活中相关不确定性已是不争的事实,具体到农民土地流转行为上,那些参保的农民尤其是具有相对稳定养老金的收入者,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这类群体心理中地位将大大降低,进而其进行土地转出的障碍性因素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同时,那些有养老金的农民未来家庭生存、养老等不确定风险又会得到有效缓解,可以促进其敢于转入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扩大收入来源由此可见,养老保险降对低农民前景的不确定性进而对农地的转出与转入均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促进效应模型设定方面,首先将个体发生土地转出赋值为1,未发生则赋值为0。

由于模型因变量的取值范围仅限于0或1,因此使用Logit计量模型其基本形式为:对于自变量的选择,土地转出方面,首先选取个体过去一年收入中是否有养老金收入来考察养老保险对农民土地流出的影响(在CHARLS的调查数据中,这里的养老金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和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农村、城乡、城镇居民养老金、商业养老金、高龄老人养老补助等)其次选取个体特征中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自评、家庭经济水平以及地区虚拟变量等,此外,考虑到年龄因素可能与其土地流转行为呈现“U 型”关系,在研究中还加入了年龄平方项,以期得到较准确的系数值个体土地转入模型的设计方法以及自变量的选择与土地流出模型类似考虑到社区层面相关变量,尤其是社区相应政策会影响个人决策,本文期望将该层次的变量与个人层面变量一起纳入到模型内,但如果直接简单的将各变量带入回归模型,不考虑调查数据的层次结构,得出的结果在通常情况下是有偏的,而分层模型(multilevel model)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将样本分为两层:社区和个体,因变量仍是农民是否流转土地这一个二分变量首先采用无条件平均模型来分析分层数据中的各个层次是否对因变量具有显著的影响。

无条件平均模型也称空模型,即不含任何自变量的回归分析模型合并两个连接:微观层次的个体和宏观层次的社区虽然是没有任何自变量的“空模型”,模型分析结果依然传递大量信息,而且可以作为诊断模型,决定是否必须将随机参数包括在模型中[18]仍然以个体农地转出为例,其方程式为:2 数据说明2.1 数据来源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库,该调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实施本文使用的是数据库中2011年的全国基线调查数据,包括了450个村/社区、1万余户家庭以及1万7千余个体数据(http://为了便于研究,在社区数据中,本文选取2010年年底社区中有耕地的样本,共获得298个社区样本微观数据方面,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是农地流转情况,因此剔除数据中个人家中未从集体分配耕地的样本,共得到11 866个个体数据,本文主要以这1万多个数据作为分析样本,所选取的调查对象中80%以上为农村地区的人群2.2 数据描述社区层面土地权益方面,最近5年内进行了农地确权的仅有31.1%,有68.9%的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确权,目前仍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占23.3%样本中约有一半的村农地被转包或者出租的比例在10%以下,样本地区的农地流转率偏低。

社会保障方面,调查中46.1%的样本地区实行了新农保政策,仍然有超过一半的地区还没有实施该政策,另外有16.7%的地区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总体来说,有约一半的样本地区没有实施任何养老保险政策此外,养老方面,有23.6%的村给65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补助(见表1)个体层面养老保险情况,本文使用的绝大部分样本数据来自与农村地区,包括了全国28个省(直辖市),从新农保分地区参保情况来看(见表2),这一比例仅占27%,其中西部地区的参保率最低,为18.7%,中部地区最高,比例为36.3%参加商业保险、城乡养老保险等的比例东部地区最高,为9.1%,西部地区仅为4%去年领取过各种形式养老保险金的比例总体来说较低,仅占总体调查对象的12.7%农地流转情况分地区看,农地流出方面,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发生农地流出行为的个体占各地区总人数比例从低到高,分别为10.4%、11.7%和12.3%农地流入方面,也是西部地区最低,发生农地流入行为的占10.7%,中部和西部地区这一比例分别为13.2%和11.0%总体来说,我国农地流转行为并不活跃,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滞缓,全部样本中发生了农地流转行为的仅占22.9%。

3 实证分析结果3.1 社区农地流转比例的影响因素分析首先运用STATA11.0统计软件对298个社区样本的相关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处理从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F 检验值在1%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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