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直销中的法律问题及其治理(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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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保健食品直销中的法律问题及其治理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的需求也由吃饱穿暖转变到养生保健,这就使得保健食品得到大量需求,保健品市场空前火爆。一方面,保健食品行业在直销的销售模式中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保健食品在直销过程中又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再到最后的宣传,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直销管理条例广告法价格法等多部法律规范。故相关法律问题应得到高度关注,并得到妥善治理。 关键词:保健食品 多层次直销 食品安全 虚假宣传 2006年2月,我国商务部许可第一家直销企业,截止到2016年5月,近十年间商务部共计许可78家直销企业

2、,而这些企业中大多数都在从事保健食品的直销经营活动。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07年发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出:2007年全年保健食品销售额达到1000亿。由此可见这些保健食品销售量大,涉及地域广泛,受影响人数众多。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监管以及治理却很容易被人们忽视,本文将就此进行浅析并提出对策。 一、相关法律概念 多层次直销,直销模式的一种方式,与其相对应的是单层次直销也称传统直销。所谓多层次直销即直销公司经由多层次、独立的直销员来销售其产品,直销员从中取得佣金或奖金的销售模式。与传统直销不同的是在多层次直销中,直销员可以自己为核心,发展独立的直销网络,旗下成员也可以继续发展自己的直销团队,并无成

3、员发展限制。而传统直销则只能由直销员从厂家进货直接销售给购买人群。但我国的法律并不承认此种多层次直销模式,相关问题存在法律的空白地带,在直销管理条例并无规定,因此这种方便直销企业发展、易于销售、减轻宣传成本的直销模式在保健食品行业广泛流行。 二、保健食品直销法律问题分析 (一)销售模式的合法性争议 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仅规定了直销不同于固定场所销售的方式,即直销员可以在固定营业场所以外直接对客户推销产品从事销售活动。但这一规定并未对具体的直销模式进行细化,这就造成了一部分企业以直销名义,大量发展销售人员,而这些销售人员并非以直销员名义,而是以保健师、营养师或者是教授之名义对外销售产品。分析其

4、实质,该行为并非合法的直销行为,一些直销企业用这种销售方法有效地逃避了行政部门对直销人员的监管。 同时该条例第十九条还规定,直销人员的相关信息需要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人员不得从事直销行为。我们从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中并不能直接找到所有直销人员的信息,因此人们有充分理由怀疑销售直销产品的人员并非是合法备案的直销人员。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源公司)是商务部许可的78家直销企业之一,在2013年被消费者举报销售三无产品,当年该公司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了三种保健食品,但该公司却在市场中销售数十种保健食品,而这些销售火爆的保健品均属三无

5、产品,该企业提供的专利号也不能得到相应查证。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产品有明确规定,直销的产品必须实行一种产品对应一种批准字号的制度,直销企业获得商务部许可并不意味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可以进入直销环节,仍然要实行直销产品全部许可制度。由于保健食品直销行业利润巨大,致使一些企业不顾违法的代价来销售三无产品。 (三)虚假宣传现象严重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广告法中都有类似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在直销企业对产品进行宣传的过

6、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虚假宣传的问题,而且广泛存在于该行业之中,笔者仅举一例,铸源公司生产的双青胶囊,其对外宣传该产品上至癌症下至不孕不育各种疑难杂症都能起到治疗作用。虽然其宣传并未直接体现在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当中,但是从其他宣传资料、广告中均可找到虚假宣传的表述,这些表述直接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三、保健食品直销的特点 首先,保健品市场最大的消费群体即老年消费者,一方面老年人群自身对保健食品有的强烈需求,对相关保健医学常识不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在直销人员的虚假宣传下又难以理性消费,致使受到商家的不法侵害,难以维权。其次,销售范围广泛,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可见到保健食品直销的身

7、影,足以见其影响范围之广。再次,以直销为名义的保健食品销售大多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性极大,这一特点使得食药监管部门难于监管,消费者事后维权不便。最后,直销模式下保健食品的价格要远高于一般保健品,消费者受到财产侵害的程度可能会更严重。 四、保健食品直销中违法行为的治理 (一)多部门联合监管 新食品安全法实行已一年有余,食药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商务部等部门对保健食品直销行业均有相同或类似的管理权力,但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以至于各部门均有权管理的事情往往成为多部门都不愿触及的地带。对此我们应制定一套完整的应对措施,各部门组成专管队伍,联合监管。 (二)完善准入制度,宽进

8、严出 我国台湾地?于2014年通过了多层次传销管理法,需注意的是台湾地区的“传销”并非我国刑法意义上的传销,此处应理解为多层次销售。从该法律文件的内涵来看,整体思路即扩大直销产品的范围,更多领域允许直销经营。此外,对直销产品的质量标准、直销企业的告知义务、披露财务报表义务、直销人员及组织进行详细的规定。我们可以结合该法律,根据我国国情,弥补在直销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提供给消费者更专业的法律保护。 (三)提高消费者理性消费观念 从根本上说,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保健食品直销行业能够快速发展,源于消费者的需求。正是因为需求量之大,导致不法企业利用直销的面具来侵害消费者权益。故此,我们应加大对老年消费者的科普力度,使其了解保健常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参考文献: 1王慧,朱炯,成双红,郭志鑫.我国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的监管现状与建议J.中国药事,2013,(07). 2王欣.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直销传销领域最新立法简析J.法制建设,2015,(03). (作者简介:李政阳,大连民族大学 文法学院,本科在读,法学专业。)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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