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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模式的认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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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模式的认识与实践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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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模式的认识与实践 蒋雨东摘要 从理论角度探讨了“小农户”“现代农业”和“有机衔接”三者在中国农业语境下的内涵,以及小农户+合作社这一模式的具体衔接方式与目标同时基于甘肃省Z村的实地调研情况,总结归纳了该地通过“小农户+合作社”的实践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做法与经验在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轨迹中,农民合作社继续担任着发展基石的角色,为加快发展“小农户+合作社”这一衔接模式要始终做好“两个坚持”、继续发挥规模化效应以及注重向广大农户传播合作文化关键词 合作社;小农户;现代农业;有机衔接F325 A0517-6611(2020)13-0245-03Abs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notation of “small farmers”, “modern agriculture” and “organic convergence” 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 agriculture from a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as well as the specific linkage methods and objectives of this model of “small farmers + cooperatives”. At the same time, based on the field research of Z village in Gansu Province, the practice and experience of promoting the organic connection between small farmers and modern agriculture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small farmers + cooperatives were summarized. In the new era of Chinas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farmers cooperatives continue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rnerstone of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farmers + cooperatives”, we must always do “two adherences”, continue to play a largescale effect and should focus on the majority of farmers spread the culture of cooperation.Key words Cooperative;Small farmer;Modern agriculture;Organic convergence黨在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要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目的就在于协调小农户与现代农业间的关系,既要让小农户融入到现代农业中来,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又要让小农户享受现代农业发展红利,与现代农业共谋发展但由于小农户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决定了小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独立的小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无法解决土地、资金、技术以及市场等诸多问题, 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为小农户提供帮助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形成以合作社为核心的社会化服务平台[1]1 衔接模式探讨1.1 “小农户”“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中国农业语境下的内涵1.1.1 “小农户”从表现形式来看,小农户通常是指因人多地少等禀赋而产生的以家庭为单位、集生产与消费于一体的农业微观主体,这是对农户经营规模的描述小农经济作为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致有以下3点特征[2]:一是其生产方式以人力畜力为主,一般都通过农户世代相传的生产要素进行农业生产,但其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都比较低二是农户普遍使用的生产资料几乎都是自给自足,如种子、肥料和农具等,并形成了一个闭塞的生产循环系统。

三是由于小农经济最显著的表现就是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在这种环境下,农户所生产的农产品以满足自我消费为主,只有极少的农产品会流入市场或产生交易行为,农户之间极少产生经济往来故此,该研究从两个角度对中国农业语境下的小农户进行界定[3]一是以农户所承包经营的土地规模为标准如世界银行将经营耕地面积小于一定规模的农户认定为小农户用这种方法来界定小农户,与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联系较为紧密,并易于操作存在问题则是各地农户所拥有的土地规模差异较大,很难体现出土地质量的优劣和农户家庭在其他领域的投入[4]二是以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性收入为标准从农业生产者的角度来看,目前农民的身份逐渐趋向职业化,实现了由身份概念向职业概念的转换[5]按照这一标准,农户只通过农业生产经营行为来获得收入,远远比不上同等生产条件的城镇农户在此影响下,农户为了提高收入,多数会选择兼业生产或扩大经营规模1.1.2 “现代农业”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理论最早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来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明确阐述了“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6]具体而言,在新时代中国农业语境下,现代农业的本质就是要不断推动并实现农业领域的改革创新,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的新矛盾和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总的来说,实现农业现代化就是要做好两个提高[7]:一是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主要是指通过农业科技方面的革新来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具体表现为农业的产量、产值和产能的有序增长,使其在国民经济体系总的地位与作用更加牢固二是努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使得通过农业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具体则是指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这两个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以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没有改革创新,就很难实现效率和效益的提高1.1.3 “有机衔接”从词义上讲,“衔接”一般是指两个分开的事物通过某种装置或者方式连接起来有机”最初的意思是“器具”,但后来引申为隐喻某种关系、结构和组织形式因此,当“有机”与“衔接”组合在一起时,则既强调两个事物之间静态的连接装置本身,又强调这两个事物的性质对连接装置的动态影响以及由此形成的关系所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是指有机的交接融合,而不是牵强的进行衔接同时,要依靠小农户内生成长和相应的外生制度安排来克服小农户自身的弱势属性1.2 衔接结构:小农户+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理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了提升市场议价能力、降低交易费用、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而组建的合作经济组织, 具有天生益贫功能[8]合作社中的小农户具有偏好相似性的特点,希望通过加入合作社,得到收入上的增加,这有利于增强小农户与合作社衔接关系的连续性;其次,小农户对生产资料、生产技术、销售信息和渠道等服务有类似需求[9],小农户的相似性需求使得合作社在提供这些服务时具有规模效应,有利于强化小农户与合作社衔接的紧密性;最后,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让小农户更容易产生信任感,能有效降低合作社运行的交易费用,强化小农户与合作社衔接的稳固性小农户+合作社”的衔接模式是现代农业中的常见形式之一,它们之间的衔接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3种1)销售型衔接销售型衔接是指小农户和合作社之间主要通过农产品销售来进行衔接在这种类型中,依靠合作社中普通成员、核心成员和理事长等多元化社员类型的经营理念和组织能力,由合作社与小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并利用合作社在农产品价格、销售渠道、物资采购、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向外界进行集中销售在这种衔接模式下,签订了合同的小农户可以较少受到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的影响, 降低由于市场价格和销售渠道不稳定带来的市场风险。

除此之外, 由于农产品是集中到合作社进行统一销售, 这种稳定统一的销售渠道更容易塑造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但是这种简单的销售型衔接并不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势,一些合作社就在此基础上创新出二次返利的方式,即合作社将所得盈利按收购量对农户进行比例返还,提高其收入农户也从一个仅仅为合作社提供农产品的单一角色变为参与合作社收益链条的多元角色2)租借型衔接租借型衔接一般根据合作社与农民之间资源要素的转移方向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农户的资源要素向合作社转移,这种情况下,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劳动力雇佣等方式,集中各类资源统一安排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实现对农产品的品種选择、生产过程、品牌打造等环节进行管控实现了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流转,同时以雇佣和土地流转入股的形式农户可以获得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农户因为转移了土地和劳动力,不再自主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全部由合作社承担,农民只获得固定的租金收入和工资租金收入和工资收入既稳定又是拓宽农民增收途径的一种方式,但收入稳定的同时也使农民放弃了通过自身经营有可能获得更大报酬的权利3)产权型衔接产权型衔接中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或资金入股建立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并享有合作社盈余分配权。

从收益和风险角度看,合作社以股息分红作为农民分享合作社收益的主要方式,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因为这种衔接方式将合作社与农户连接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所以农民和合作社都不会轻易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节约了交易成本如合作社不会将收购的标准私自提高从而压低收购数量达到降低总收购价的目的,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农民也不会轻易选择违约2 现实案例:甘肃省Z村小农户+合作社的衔接模式甘肃省Z村在2018年6月成立了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为285万元合作社占地面积超过3 000 m2,拥有药材库房和药材晾晒场地共800 m2,以及各种生产加工设备10余套合作社共发展社员72户,主要从事党参、柴胡、黄芪等中藏药材的种植、初加工与销售业务合作社的成立极大地解决了农户因自我发展规模小而导致的经营实力弱和市场竞争力有限等问题合作社成立后,当地政府立足实际,积极吸纳农户到合作社内部担任骨干,引导农户转变发展观念和引导入股,广泛带动农户进行种植养殖生产活动,并为农户提供场地、技术和销售等环节的全方位跟踪服务,力争各种农产品实现顺利销售,使得农户得到真正的实惠2.1 健全组织机构,坚持规范建设自成立以来,合作社在原有运行基础上继续坚持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家法律进行新的规划与设计,主要依托和借鉴其他合作社的管理经验,利用现代化商业模式,对原有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重新梳理业务群,并着重吸纳新血液与新资源,完成对合作社的升级拓展并在合作社内部设置了理事会、监事会和销售部等完善的运行机构,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并完善了《合作社章程》以及《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为合作社规范运行和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2 创新运营模式,助推产业增效该合作社通过“小农户+合作社”的衔接模式,合理流转农户的闲散土地,组织农户集中连片地种植当归和柴胡等中藏药材截至2019年6月,合作社已流转土地43.33 hm2,带动农户共发展种植面积66.67 hm2合作社动员和鼓励农户通过土地资源、机械设备、种植技术、闲散资金和富余劳动力等多种方式入股,在巩固保持原有种植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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