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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一、编制目的为避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长效治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014年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2、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四、适用范围公司、各项目部。五、内容要求(一)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备、监控和治理制度,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工作到
3、位。(三)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凡涉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一般、重大、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安全隐患均纳入排查范围。 (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一般事故安全隐患台账自行保管,以备查验;难以立即排除的,应立即组织论证,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进行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除向上级部门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
4、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五)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台账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人、内容(包括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方式、时间要求等,做到统一指挥,处置有效,减少危害。 (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组织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八)定期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岗位操作技能、职业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九)定期对公司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工具)等,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鉴定。 (十)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十一)积极配合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被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治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