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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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长兴县环保局年初以来,我县环保工作紧紧围绕“三升一改”工作大局,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以巩固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为重点,牵头“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四边三化”及印染、化工行业整治,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强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严格执法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于5月20日正式获得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生态县”,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将我局年初以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注重问题导向,强抓环境综合治理1.牵头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推进“五水共治”。一是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提升。目前全县1

2、2家印染企业已完成县级验收,投入2300万元建设的夹浦2万吨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并通过省厅认可。已有纳尼亚、宏峰等8家企业生产废水接入处理,盛发、莱美、新峰、新天龙4家生产废水单独预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总投资2200万元,完成12家企业共116台定型机尾气治理设施的改造,共安装高压静电尾气治理设施90套,从监测数据来看,治理效果明显。所有印染企业完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并与环保局进行联网,刷卡排污系统也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于此同时在12家印染企业安装废气治理过程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局联网。全县9家化工企业,目前已关闭3家,6家已完成整治提升并通过县级验收。二是喷水织机行业整治

3、提升。在夹浦喷水织机整治成功基础上,全面推进县域范围内剩3.7万台喷水织机整治提升工作,依照“只减不增、搬迁集聚、纳管回用”的思路,扎实推进喷水织机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纳管。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喷水织机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落后产能淘汰已全部完成,洪桥、水口、虹星桥、画溪街道、煤山、龙山新区原地整治的喷水织机已基本完成验收,李家巷、林城园区内喷水织机验收已基本完成,南太湖集聚点已建成使用,镇北、镇南、沉渎港中水回用站已投运,陈家埭、西峰坝中水回用站正在进水调试,吕山集聚点及中水回用站已基本建成,各有关乡镇配套管网铺设接近尾声。2.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制定全县大

4、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制定了长兴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及2014年年度计划,与相关乡镇、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任务、工作要求,相关考核结果将作为“三比一讲”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着手开展治霾攻坚行动。结合省市有关要求,编制起草长兴县大气污染防治(治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十五个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三是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强与新城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沟通指导,每季度定期联合质监部门对尾气检测站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能力建设,规范检测站运行管理。全年累计检测车辆40207辆,核发绿标55653张、黄标2153张。四是秸秆禁烧。会同农业局制定了长兴

5、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强与各单位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日常执法巡查通报制度,全面实施夏、秋两季禁烧工作。向各乡镇(街道、园区)下发秸秆禁烧通告,制定实施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全面开展禁烧巡查,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执法领导小组,下设7个巡查组和1个办公室,环保分局(所) 80%以上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巡查,巡查时间为每天8点至19点,做到对现场起火点发现一次、扑灭一次、教育一次、处罚一次,其中夏季禁烧期巡查15天,秋季禁烧期巡查45天。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对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共发现起火点229个,行政处罚75次;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共发现起火点15个,行政处

6、罚7次,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改善。建立秸秆禁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责任人保证金挂钩机制,成立4个考核小组,采用明查与暗访、现场考评和资料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乡镇秸秆禁烧考核工作。五是耐火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耐火废气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燃煤耐火及琉璃瓦企业尾气治理设施验收,落实奖励资金发放,积极配合经信等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耐火转型升级工作,完成全县8个重点乡镇耐火行业调研,积极联系对口夹浦镇、水口乡,做好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指导,协助乡镇、企业完成“一乡一策”、“一企一策” 制定。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一是开展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我县对部分需要调整的水功

7、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长兴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方案,上报市局,完成湖州市统一评审,并定于11月初完成省厅专家审查。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与评估。下发了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完成了关于合溪水库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对长兴县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办法进行了修订。5月初,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合溪水库、包漾河地理位置、供水能力、服务人口、水质现状等基础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与评估,为科学开展水源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2014年12月初完成合溪水库合格饮用水源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合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多次召开成员单位和上游乡镇工作例会和现场

8、会,明确整改内容,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工作督查,形成工作合力。每月落实对上游四个乡镇交界断面和水库入口处、库中、泄洪处的两次人工水质监测,及时反馈结果给县分管领导、各有关乡镇;与交警大队一起开展了合溪水库路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夜间突击检查,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四是落实太湖蓝藻巡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人员加强对太湖沿岸蓝藻巡查,确保蓝藻多发季,每天1次蓝藻巡查,每周2次监测,截止目前没有出现大面积蓝藻爆发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饮用水源地分别开展至少每月1次和每两月1次的水质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站每天进行6次水质分析,数据可实时查看。4.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

9、,深化长效管理。一是落实长效管理常规工作。继续开展5部门联合长效管理检查工作,督促所有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做好工艺装备升级、环保治理设施改造、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工作。目前,全县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已全部改造为滤筒+高效过滤除尘器,共改造104套;所有企业全部改为全自动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天能电池、天能电源材料、天能动力、超威电源长兴郎山分公司、铁鹰电气、金太阳电源、宝仕电源、宝能电源、诺力电源、长广浩天电源、赫克力共16家企业投入1900万元,增加了超滤+反渗透膜法处理工艺,剩余2家企业膜处理改造工程正在改造中。二是开展环保核查工作。我县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共18家,目前已有天能

10、电池、天能动力2家通过环保核查,江森自控、天能电源材料2家已通过省厅核查,资料上报环保部,另有超威郎山分公司、金太阳电源、宝仕电源等10家的环保核查材料已上报省厅(其中8家省厅以来长兴开展现场核查)。其余4家企业正在准备核查资料。三是配合省厅完成考核工作。按照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办法,积极配合省厅做好2013年度实施方案考核工作,4月初,完善了各项资料准备,核实我县涉重行业废水废气中铅新增排放量、削减量、环评执行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重点项目完成率、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企业环评执行情况等数据,上报省厅、环保部,整个考核工作已于6月完成。四是推进中欧

11、合作计划实施。1月初,召开中欧合作项目启动仪式。3月25日,组织全县铅蓄电池企业及周边省市铅蓄电池企业开展了第一轮技术培训。4月、5月邀请省环科院、国际铅研究中心等有关专家实地入企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7月份组织了第二次铅蓄电池行业技术交流会,11月计划组织一次危险废物管理技术培训会,目前整个合作计划正在稳步实施。五是推进涉汞行业整治工作。根据我县涉汞行业整治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个一批”,目前白岘乡1家节能灯生产企业圣迪照明已落实了关闭,其余11家企业开展整治提升,3家企业已淘汰液汞,使用固汞;改手动注汞为自动注汞。其余8家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任务。11家电光源生产企业已完成含汞废物

12、规范贮存与处置,其中昌盛新光源已完成县级验收。6.规范固废及辐射源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危废管理。我县危废产生单位主要集中在铅蓄电池、酸洗磷化、机械制造、化工等几大行业,产生单位以铅蓄电池行业最为突出,处置单位有天能电源材料、超日再生资源2家。今年以来,切实加强了危废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管,通过日常检查结合交叉检查,督促危废产生单位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转移均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专业运输单位运输,督促企业规范申报转移计划,办理跨省转移手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日常台帐记录,危废应急处置预案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危废处置经营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13、同时,启动了危废环保核查工作。二是辐射源管理。做好放射源、废旧金属熔炼企业长效管理,加强和谐绿色电磁宣传,审批辐射项目7只。下发长兴县2014年电离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加强放射源、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监管,联合市局对我县涉源企业进行排查监测,查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三是污泥无害化处置。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进一步理顺污泥产生、运输、处置环节三方职责,稳步推进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全年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焚烧污泥节能环保项目累计处置污泥3.34万吨,日均处置污泥稳定在110-120吨,全县污水处理、印染企业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与此同时,南方水泥2期日

14、处理200吨污泥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预计近期可投入运行。四是污染场地排查。我县污染场地排查治理修复工作已启动,首家排查治理修复在长兴昌盛电源有限公司关闭原址开展,目前已委托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评估,检测数据及评估报告已完成。同时委托浙江理工大学开展了全县关闭铅蓄电池企业场地重金属污染状况的调查与分析。(二)激励约束并举,紧盯总量减排目标1.推进减排项目建设。年初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县政府与25家责任单位、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修改并出台了长兴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污染物减排、水泥氮氧化物脱硝补助奖励政策。明确并完成30个重点减排项目,包括完成林城污水厂

15、提标改造、和平和美污水厂迁建;完成4个中水回用项目,完成6家养殖场治理提升;浙能电厂4台机组已全部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同步取消烟气旁路挡板;全县11条2500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在去年完成4条的基础上,今年安排的7条脱硝设施全部建设完成。2.开展排污许可有偿使用与规范管理。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和手段,自2010年9月实施以来,已累计实施203个项目。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简化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发放坚持“三结合”,即与总量控制结合、减排结合和排污权有偿使用结合,全年共办理排污许可证87家。3创新总量控制制度。在去年完成28家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安装的基

16、础上,今年新增8家企业安装刷卡排污,合计已完成27家企业网络化、系统化和集成化,废水排放企业可在管理平台上管控,出现超标即刻发送短信告知。主要针对水泥、印染企业实施差别化排污总量控制、差别化排污权激励、差别化排污权租赁、差别化排污收费、差别化激励奖惩,制定出台了长兴县工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权配置实施办法(试行)。(三)注重创建引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湖州举行为契机,围绕考察线路精心准备,向与会领导充分展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提升长兴形象。5月20日,环保部正式命名我县为“国家生态县”,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月8日在大剧院成功举办全县国家生态县创建总结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牵头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计划,从大力推进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设、大力推进省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县建设、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建设三个方面明确改革内容、年度任务。2.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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