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杨帆国际经济法概论课件国经(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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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WTOWTO的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一、WTO的产生和发展(一)产生背景二战后自由贸易的追求GATT1948年临时生效和ITO的搁浅七轮多边贸易谈判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抬头WTO建立乌拉圭回合谈判(二)WTO和GATT的关系1、联系:(1)组织意义上,WTO取代了GATT(2)规则意义上,WTO纳入并发展了GATT内容方面GATT:货物贸易WTO:货物贸易 知识产权贸易 服务贸易约束力方面GATT:国内法优先WTO:协议优先(三)WTO与中国1986、7、10“复关”申请1995、10改“复关”谈判为“入世”谈判2001、12、11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加入WTO以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

2、位为前提中国在WTO中的权利义务由两部分构成:WTO多边贸易协议规则;中国入世承诺二、作为组织的WTO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总理事会会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总理事会会议 争端解决机构各专门委会(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货物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基本制度之一贸易政策审议机制1、审议对象:各成员方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增、改、废等)贸易措施: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有影响的司法判决或行政裁定、对外签订的相关协议等。2、审议频率:根据成员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决定审议的频率3、审议结果:无论是受审成员自己的报告,还是秘书处的报告,都不具有约束力基本

3、制度之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1、争端解决程序分为基本程序和可选程序斡旋、调停、调解、仲裁协商自愿采用、保密可随时开始随时结束2、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报告的通过不执行,争端对方将获权交叉报复平行报复跨部门报复跨协议报复上诉机构审理专家组审理磋商报告的执行和监督GATT:一票否决WTO:一票赞成(非常设)(常设)3、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1、统一性2、时限性3、独立性4、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争端解决只具有准司法性的特点,不具有完全意义的司法效力三、作为规则的WTO建立WTO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诸边贸易协定附件一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附件一B:服务贸易总协定

4、附件一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多边贸易协定(章程)(一)WTO规则的基石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的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外国(人)=本国(人)外国(人)=外国(人)贸易只有在非歧视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公平和自由当然非歧视也不是绝对的,也存在着例外1、最惠国待遇原则(1)含义:一成员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2)特点:普遍性、自动性、相互性、同一性(多边)(无条件)(3)例外:A、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如欧盟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例:英法0关税中正常关税正常关税B、对发展中成员实行的特殊或差别待遇(a)

5、允许发达国家成员通过制定“普遍优惠制方案”,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以非互惠的、普遍的优惠关税待遇(b)各协议给予发展中成员以过渡期安排(c)某些协议给予发展中成员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d)要求发达国家成员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成员以技术援助和支持C、边境贸易中的便利D、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在WTO建立前已生效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中规定的权利例:ABC1968年植物新品种权公约相互保护品种权不予品种权保护不予品种权保护2、国民待遇原则(1)含义:对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享有的待

6、遇。国民待遇原则在WTO 不同领域含义不尽相同(2)例外:A、货物贸易领域给予同类产品完全的国民待遇例外: (a)政府采购:未参加政府采购协议的成员方政府,在为自用或公用目的采购货物时,可优先购买本国产品(b)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补贴(c)有关外国电影片放映数量的限制B、知识产权领域给予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完全的国民待遇例外:主要体现在程序方面C、服务贸易领域给予服务或服务提供者非完全的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受各成员承诺(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的限制附件一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12个配套协议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的基本要求(二)WTO的货物贸易规则

7、减让外贸管制措施和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使用条件)1、反倾销措施GATT1994第6条和反倾销协议 (1 1)适用条件:)适用条件: A A、进口产品存在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倾销 B B、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碍 C C、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a)正常价值的一般确定方法:国内市场正常贸易中的可比价格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者该产品的构成价格倾销和反倾销原理: A国100元/个B国正

8、常贸易100元/个倾销 80元/个产业损害B国有权反倾销倾销幅度: 100-80=20元/个反倾销税:2080=25%向进口商征收反倾销后进口价:80+8025%=100元/个征收反倾销税后:100元/个(b)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替代国价格例外: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经济导向型企业的产品,仍应适用一般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数据来确定其正常价值 进口国自由裁量中国的反倾销与被反倾销中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中国反倾销:根据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适用正常价值的一般确定方法中国产品被反倾销:15年非市场经济的承诺WTO成员有权适用

9、替代国价格确定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个别企业如能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导向型企业,WTO成员针对该企业的产品应适用一般方法确定正常价值(2)反倾销调查的基本程序发起(申请或主动)初裁(临时反倾销措施或终止调查)终裁(反倾销税或取消临时措施)行政复审(申请或主动)司法审查时间限制(5年)进口商缴纳(3)对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方式A、国内程序救济国内司法审查针对主管部门的反倾销措施提起行政诉讼B、多边程序救济WTO争端解决上升为出口国政府或进口国政府之间的争端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二者的主要区别:主体不同、申诉对象不同、审查标准不同2、反补贴措施GATT1994第6条、第16条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1)特点

10、:只适用于工业品补贴,农产品补贴规定于农产品协议(2)适用的条件:出口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补贴的构成要件:A、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B、企业获得利益3、保障措施GATT1994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1)适用条件: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损害、因果关系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未曾预见的情况和成员履行WTO义务的结果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可以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2)适用的限制:A、非歧视:只能针对产品不论其来源;B、措施种类:提高关税或数量限制C、有时间限制(一般4年、特殊情况不超过8年或10年)D、事后应磋商补偿,如果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受影响成员方有权采取对等报复措施(三)WTO的知识产权贸易规则T

11、RIPS协议TRIPS协议:高标准、严要求(1)在纳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集成电路条约、罗马公约主要的实体性规范之后又将其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2)首次规定了权利的取得和维持程序(3)首次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措施(4)将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高标准严要求TRIPS”高标准、严要求”的体现:知识产权权利水平 (提高)权利的取得和维持程序防止侵权和打击侵权的执法措施TRIPS属于一揽子文件之一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四)WTO的服务贸易规则GATS1、特点:框架性协议,强调逐步自由化原则框架性:没有各成员方统一的行为准则逐步自由化:是否给予市场准入、是否给予国民待遇,依每一成

12、员具体列出的承诺表来确定2、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的界定:包括四种(1)跨境交付:服务提供者在一成员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服务本身跨界(2)境外消费: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消费者跨界(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领土上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服务者跨界并设立机构(最主要)(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特点:服务者跨界但不设立机构四、中国重要的入世承诺1、三年内放开外贸经营权2004年7月1日修订对外贸易法,扩大外贸经营权(1)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

13、贸易经营活动(2)外贸经营权从特许制改为登记备案制2、15年非市场经济承诺3、12年特定保障措施的承诺(1)WTO的其他成员可以专门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2)实施条件低于一般保障措施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4、7年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的承诺(1)中国在收到保障措施请求后,同意将相关产品的出口增量控制在不超出磋商请求月前最近14个月中前12个月进入该成员数量的7.5%(羊毛产品不超过6%)(2)有效期不超过一年,且不得重复实施,除非有关成员与中国之间另有协议(3)不得针对同一产品同时适用3和42005年纺织品特保问题介绍:问题产生的背景:(1)GATT东京回合达成的多种纤维

14、协议配额(2)WTO1995年生效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逐步回归,2005年1月1日失效(3)中国入世承诺中的纺织品特保承诺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限制,2008年12月31日失效问题的爆发:2005年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终止之前,欧美纺织品配额(欧盟70%,美国90%)释放中国纺织品大量出口,欧、美、日、加等(纺织品国际依存度很高的国家)纺织品进口市场中占90%欧、美、日、加等根据中国纺织品承诺提出磋商请求,其他发展中成员推波助澜中国消极应对,大量纺织品积压在进口国口岸进口国国内对此问题发生争议,中国纺织品出口商要求尽快解决问题的解决:2006年6月、11月分别与欧美达成协议,对方同意克制使用纺织品特保,增量限额提高,2005年放量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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