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锦集五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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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合同锦集五篇 合伙合同 篇1 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第一条:合作期限从20xx年5月30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第二条:出资方式1、甲方:乙方:丙方:2、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按纯利润甲方为%,乙、丙方为 %分配。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为合作的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三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2)对于三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3)负责统筹财务审批。2、乙方为

2、合作人,其权限是:(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2)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3)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通报三方。第五条:三方合作经营本项目,是独立核算体制,自负盈亏。第六条: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的职任原则,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第七条:如造成经济问题一律由个人承担负责,本企业一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第八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

3、帐务及清算利润。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_现住地址:_合伙人乙方:_现住地址:_经甲乙双方人酝酌,公平,同等,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农机配件加工生产厂,共同租凭厂房,甲方出资贰拾万元人民币(含拾万元贷款)其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持(贷款手续)期限为壹年,乙方应负责技术销售及相关产品手续(分厂)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第二条:甲乙双方应首先从盈利中先期偿还甲方出资的拾万元人民币贷款及利息,随后偿还无息拾万元。第三条:本合伙经营农机

4、配件加生产工厂期限为(拾年)在此期间如需扩大再生产应双方同意,租凭期满,如需合伙经营再延期,应在六个月前共同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厂业盈余按甲乙双方各自股份分配。第五条:厂内资金不可私自挪用,厂内资金收进和支出应双方同意签字,方可生效,如出现负债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对外所有债务。第六条:他人可以进伙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果。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第

5、八条: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有同等效果,本协议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伙人:_合伙人:_年_月_日 合伙合同 篇3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出资方式:1、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

6、,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条 出资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三条 财务、会计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

7、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第四条 盈余分配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第五条 关于追加投资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第六条 关于债款债务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

8、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七条 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 不参与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第八条 管理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 方应充分听取 方的意见,在 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第九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

9、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十条 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禁止

10、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一条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一)自愿退伙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当然退伙

11、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

12、比例承担责任;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

13、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期满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六条 企业的解散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十七条 清算的顺序1、清算由全体合

14、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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