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上传人:菲*** 文档编号:214447240 上传时间:2021-11-2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7.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厂车辆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厂车辆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厂车辆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厂车辆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工厂车辆管理规定(五) (1)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行政部根据重要性顺序申请调派。 (2)使用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觉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马上报告,否则最终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使用人必需具有驾照,驾驶我须严守交通规则,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位置,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私用,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九时者例外。私用时若发生事故、损毁、失窍等,在扣除保险理赔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5)每车应设置

2、“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当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6)车辆使用人应爱惜车辆,保证机械、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洁净,车辆保养时根据发下程序作业: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费,应视状况由驾驶员担当部分费用。 车辆修理、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修理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车辆应到行政部指定处保养或者到特约修理厂修理,否则修理费一律不准报销。凡可自行修理者,均可以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当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行政部联系恳求批示。 (7)当发生违规/事故时: 在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假如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原规定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开除处分。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行急救伤员,向四周交通警察报案,并马上与行政部主管联络;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经扣除保险金额扣,其差额酌情由驾驶人负担一部分。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凡是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