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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机构组成第一条 为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主 任: 王XX 李XX副 主 任: 杨XX 田XX 王XX成 员: 梁XX 王XX 张XX 张XX 杨XX第三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每月组织召开公司工作例会,总结和部署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第二章 安委会工作职责第四条 安委会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使之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
2、发展。第五条 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审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及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资金投入,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奖励决定,处理重特大事故及对事故单位和个人做出处分决定。第三章 工作程序及内容第六条 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讨论或决策时,可随时组织召开),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使之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审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及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资金投入,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奖励决定,处
3、理重特大事故及对事故单位和个人做出处分决定。参会人员人数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定即有效,意见不统一时,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作最终决定。第七条 安委会会议召开前半个月,由安委会办公室向安委会提报研究讨论内容。第四章 安委会成员工作职责第八条 成员工作职责(一)主任:除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外,负责组职和领导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并对安委会讨论结果及重大安全事项做最后决定。(二)副主任:除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外,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项,有权提请主任、常务副主任召开安委会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在未经安委会讨论决定前,有权作出临时性决定,对安委会作出的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有关决定,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三)
4、其他成员通用工作职责:除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外,对本单位涉及的重大安全事项,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常务副主任,在未经安委会讨论决定前,要采取必要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其它单位反映的有关安全工作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在安委会召开会议时,有权发表意见。(四)投资发展部部长:负责召集安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并向安委会提报研究讨论内容,负责组织协调安委会讨论决定内容的具体实施,负责向安委会办公室提报需要安委会研究讨论有关工艺、工装安全隐患改造工作的事宜,负责制定安委会讨论决定有关工艺、工装安全隐患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监督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并
5、组织监督实施情况的进展情况,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常务副主任或主任。(五)党群工作部部长:负责监督安委会讨论决定有关内容的具体实施部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负责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和党委。(六)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安委会讨论决定有关内容的具体实施部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常务副主任或主任。(七)工会主席:负责监督安委会讨论决定有关内容的具体实施部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负责监督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情况,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工会和党委。(八)安全生产部部长:负责向安委会办公室提报需要安委会研究讨论有关影响生产工作的安全隐患事
6、宜,并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整改建议。(九)财务审计部部长:负责安委会讨论决定的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及整改项目资金的落实。(十)人力资源中心部长:负责对安委会作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决定、员工工伤善后特殊处理事宜、员工二技能培训当中特种作业培训费用事宜进行具体实施。(十一)团委书记:负责对安委会作出的有关如何开展青年岗位安全监督岗的事宜组织进行实施,并组织做好评比和奖惩工作。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各子公司及车间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工、团、技领导及相关职能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子公司及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分厂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做出奖励决定,对“三违”人员作出处罚决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及具体工作部署,制定分厂的具体实施方案。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分厂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网络的规定,各班组配备一名班组安全员,协助分厂安全员和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