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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本章学习要点 。掌握危险化学品分类与特征相关知识 。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实验 。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标志、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内容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特性一、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及分类 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人造的。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危脸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性评估和专项安全评价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 2009)将危险化学品分为16类: (1)爆炸
2、物 (2)易燃气体 (3)易燃气溶液 (4)氧化性气体 (5)压力下气体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9)自燃液体 (10)自然固体 (11)自热物质或混合物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16)金属腐蚀剂 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1.爆炸物 (1)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
3、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持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2)爆炸物种类包括: 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 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 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进射、发火、冒烟、发热或巨响而在装置 之外产生任何效应。 在和中未提及的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应而制造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2.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在20C和101. 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3.易燃气溶胶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
4、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罐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 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4.氧化性气体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5.压力下气体 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冷冻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C的液体。 7.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是指容易燃烧或通过
5、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1)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使没有氧 (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2)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9.自燃液体 自燃液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0.自燃固体 自燃固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
6、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自燃物质和混合物 (1)自热物质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注:物质或混合物的自热导致自发燃烧是由于物质或混合物与氧气(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并且听产生的热 没有足够迅速地传导到外界而引起的。当热产生的速度超过热损耗的速度而达到自燃温度时,自燃便会发生。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然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也
7、太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固体是本身为不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1)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一0一0一结构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可以看作是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基替代的过氧化氢衍生物。该术语也包括有机过氧化物配方(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另外,他们可能具有下列一种或几种性质: 易于爆炸分解 迅速燃烧 对撞击或摩擦敏感 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反应 (2)如果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在封闭条件
8、下加热时容易爆炸、迅速爆燃或表现出剧烈效应,则可认为它具有爆炸性质。 16.金属腐蚀剂 腐蚀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特性分析 一、忌水性物质试验 特别危险物系中,其中有遇水或受潮时可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质或物系,该项物质虽以实验结果为依据,但其特点是:遇水、酸、碱、 潮湿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和热量。当热量达到可燃气体的自燃点或可燃气体接触外来火源时,会立即着火或爆炸。 遇湿易燃物质常见的有:锂、钠、钾、镁、铷、铯、钙、铝等金属的氢化物(如氢化钙)、碳化物(电石)、硅化物(硅化钠)、磷化物
9、(如磷化钙、磷化锌),以及锂、 钠、钾等金属的硼氢化物(如硼氢化钠)和镁粉、锌粉、保险粉等轻金属粉末。 遇湿易燃物质的定量标准,是指在大气温度下与水进行反应试验时,在试验程序的任何一个步骤发生自燃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1 L/ (kg h)的物质。参照国际危规中遇湿易燃物品包装类别的划分标准,可将遇湿易燃物品划分为三个危险级别。 (1)一级遇湿易燃物品。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与水发生剧烈反应,并一般表明所产 生的气体有自燃趋势,或该物质在大气温度下极易与水反应,并且易燃气体的释放速度1L/(kg.min),的物质。 (2)二级遇湿易燃物品。是指在常温常压下极易与水反应,易燃气体的最大释放速度1 L/
10、 (kg min)的物质。 (3)三级遇湿易燃物品。是指在常温常压下能缓慢与水反应的物质。 二、易燃物质试验 易燃固体包括退敏固体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极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或促成起火的固体及丙类易燃固体等。 (1)退敏固体爆炸物质,是指用充分的水或酒精浸湿或被其他物质稀释后,形成均一的固体混合物而被抑制了爆炸性能的固体爆炸物。 在储运状态下,退敏试剂应均匀的分布在所储运的物质之中。对于含有水或用水浸湿退敏的爆炸物,如果预计在低温(0C以下)条件下储运,应当添加如乙醇等适当相溶的溶剂来降低液体的冰点,以防结冰后影响退敏效果。由于退敏爆炸物在干燥状态下属于爆炸品,所以在储运时必须说明在充
11、分浸湿的条件下才能作为易燃固体储运。属于此类物质的有:含水不低于30%的苦味酸银、含水不低于20%的硝基胍、硝 化淀粉,含水不低于15%的二硝基苯酚、二硝基苯酚盐、二硝基间苯二酚和含水不低 于10%的苦味酸铵(以上含水量均为质量百分比)等。 (2)自反应物质。是指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储存或运输温度太高或含有混合杂质引起激烈的热分解,一旦着火无须空气便可发生极其危险的反应,特别是在无火焰分解情况下可散发毒性蒸汽或其他气体的固体。这些物质主要包括脂有机叠氮化合物、重氨盐类化合物、亚硝基类化合物、芳香族硫化酰肼化合物等固体物质,如偶氮二异丁月青、笨磺酰肼等。 (3)极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或促
12、进起火的固体。是指在标准试验中, 燃烧时间小于45 S或燃烧速度大于22 mm/s的粉状、颗粒或糊状的固体物质或能够被 点燃,并在10 min以内可使燃烧蔓延到试样的全部的金属粉末或金属合金以及经摩擦 可能起火的物质和被水充分浸湿抑制了自燃性的易自燃的金属粉末等。这类物质主要包 括湿发火粉末(用充分的水湿透,以抑制其发火性能的铪粉、钛粉、锆粉等),铈铁合金(打火机用的火石),铈的板块、锭或棒状物,七硫化四磷、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等硫化物以及氧化锆氢化钛等金属的氢化物,癸硼烷、冰片、萘、樟脑等有机升华的固体,及聚乙醛、仲甲醛等有机聚合物,硫、锆等有机聚合物,硫、锆等可燃的元 素、火柴、点火剂等
13、。 储存和运输中将易燃固体分为三个危险级别。 一级易燃固体。是指用充分的水、酒精或其他添加剂抑制了爆炸性能的爆炸物(硝 化纤维除外),不属于爆炸品的既不是自反应物质又不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物质; 二级易燃固体。是指自反应物质和标准试验时燃烧时间小于45 s,并且火焰通过湿 润区段的固体物质,以及燃烧反应在5 mm内传播到整个试样的金属粉末或合金粉末; 三级易燃固体。是指在标准试验时,燃烧时间小于45 s,且湿润区阻止火焰蔓延至 少4 min的固体物质和燃烧反应传播到整个试样的时间大于5 min,但不大于10 min的 金属粉末。 三、自燃试验 自燃物质的主要特点是在空气中可自行发热燃烧,其
14、中有一些在缺氧的条件下也能够自然起火,因此,该项物质应当以接触空气后是否能在极短时间内(如5min)自燃,或在蓄热状态时能否自热升温到很高的温度(多时物质的自燃点为200C)为区分自燃物质的依据。属于该项物质的有:黄磷、钙粉、干燥的金属元素,铝粉、铅粉、钛粉、烷基镁、甲醇钠、烷基铝、烷基铝氢化物、烷基铝卤化物、硝化纤维片基、油布、油绸及其制品、油纸、漆布其制品、拷纱、棉籽、菜籽、种子饼、未加抗氧化剂的鱼粉等。 自燃物质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 发火物质。发火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5 min之内即可自行燃烧的液体、固体或固体 和液体的混合物。如黄磷、三氯化钛、钙粉、烷基铝、烷基铝氢化物、烷基铝卤化物等。 自热物质。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要外部热能源的作用即可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这类物质的特点是只有在大量(若干克)堆放并经过长时间(若干小时或若干天才会自燃)储存,所以亦可称积热自燃物质。如油纸、油布、油绸及其制品,动 物、植物油和植物纤维及其制品、赛璐络碎屑、拷纱、潮湿的棉花等。 自燃物质的定量区分标准是指与空气接触不到5 min便可自行燃烧或使滤纸起火或变成炭黑的发火物质,即采用边长10cm立方体试样试验,在24 h内试样出现自燃或 温度超过200 C的自热物质。根据国际危规对包装类别的区分方法,可将自燃物品划分以下三个危险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