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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下游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9年5月27日-28日,长江航道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长江下游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长江航道局、长江航道整治中心、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与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设计单位)、中交二航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与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联合体(监理单位)、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施工单位)、安庆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局(有关生态补偿实施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调查单位
2、)及五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成员在踏勘现场,听取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材料后,经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江西省九江市、安徽省安庆市境内,河段上起八里江口,下至小孤山,全长约34km。河段左岸属安庆市宿松县,右岸属九江市湖口县、彭泽县。本工程航道建设等级为级,建设标准4.5m200m1050m,主要建设内容为:四洲圩边滩窜沟护滩(底)带工程,下三号洲左缘护滩带工程,下三号洲左缘护岸工程,上三号洲尾护岸工程,新坝护岸加固工程,以及配套助航标志
3、工程等。(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4年8月,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长江下游马当河段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以关于长江下游马当河段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238号)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予以批复。2015年11月,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和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完成长江下游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下游江东北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15815号)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16年10月主体工程开工,2017年底
4、主体工程完工。工程建设中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工程从立项至今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本工程总投资为37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4.3395万元。二、工程变动情况与环评阶段比较,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及工艺等无重大变动。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生态环境落实了上下游工点在两个枯水期施工,降低四洲圩工点抛石棱体高度和抛石量,抛石、沉排等涉水作业时空限定,施工前驱避,江豚迁地保护,江豚巡护救护,江豚相关科研等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实施了生态护坡、增殖放流、人工鱼巢布设等生态补偿措施;开展了工程人员生态环保教育;开展了水生态监测等。有效
5、减轻或避免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 水环境落实了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油污水的合规处置,抛石、沉排等涉水作业时空限制,复兴镇水厂取水口临时迁移,溢油应急准备与演练,工程人员水环境保护教育等措施;开展了各工程时期环评断面及抛石、沉排等涉水作业相关断面水环境监测。有效减轻或避免了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3) 环境空气落实了工程设备维保、避免带故障和超负荷运行,以及护岸削坡、土方开挖湿式作业、避免扬尘等措施;开展了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四)声环境加强了工程设备维保,避免设备带故障、超负荷、高噪声运行;无夜间作业;开展了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监测。(五)固体废物落实了生活垃圾、含油废渣等固
6、体废物的合规处置。(六)环境风险防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工程现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船舶溢油、江豚等珍稀水生动物伤害事件。(7) 社会环境落实了工程及环保信息公开,相关取水口临时迁移,渔民补偿,相关工点临时占地补偿等措施,开展公众意见调查;保障了公众相关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生态环境因工程施工的区域性、时间性、局部性等特征,工程对整治河段浮游生物、鱼类基本无影响;对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鱼类基本无影响;对四大家鱼保护区基本无影响;对底栖动物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整治河段底栖动物结构性破坏,底栖动物生物量总体保持原有水平;对江豚及江豚保护
7、区影响较小。相关保护措施可减轻或避免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态护坡、增殖放流、人工鱼巢等起到了一定补偿作用。(2) 水环境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油污水的合规处置避免了生活生产性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局限,抛石、沉排等涉水作业致悬浮物浓度增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作业点下游150m以内,不会影响整治河段的整体水质状况,不会影响水厂及取水口的正常运行;除非工程因素致部分测点总磷指标超标外,各工程时期、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符合水环境质量有关标准。(3) 环境空气因距离较远,且采取了相关防护措施,工程施工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各工程时期、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各指标符
8、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标准。(4) 声环境因距离较远,且采取了工程相关防护措施,工程施工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各工程时期、环境保护目标测点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有关标准。(5) 固体废物工程发生的生活垃圾、含油废渣等少量固体废物合规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6) 环境风险存在施工船舶或与他方船舶间,因单方或双方原因发生船舶事故致船舶溢油事件,以及涉水作业致水生保护动物伤害事件。采取了相关防护措施,避免了此类事件的发生。(7) 社会环境工程施工发生临时占地,对相关取水口、区域渔业生产有一定影响;相关补偿措施的落实弥补或减轻了不利影响。工程建成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五、验收结论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和生态环境问题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总体上达到航道整治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合格。6、 后续要求无7、 验收人员信息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详见附件。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