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专题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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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专题 合同的订立v 16岁的王某,初中毕业欲与其同学开一家网吧,向其父母要钱被回绝,即将其家中的一辆价值7000元的摩托车变卖,买受人李某不知王某只有16岁,即与王某达成了以6000元的价钱购置的协议,并支付现金6000元。后来,王某的父母知道后坚决反对,向李某退还6000元并要求返还摩托车,遭李某回绝。案例 3问题与考虑1王某与李某之间买卖摩托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王某的父母可否要回摩托?为什么?3假设王某父母也想买了该摩托,可否成认该合同的效力, 还是应当重新订立合同?为什么?4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参阅法条v合同法第9、47条。v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能

2、和民事行为才能。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v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本知识v1.订立合同的主体。v2.合同的效力。v3.效力待定合同。v4.法定代理及其法定代理人。启 示v1.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否那么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v2.订立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v3.好心第三人的合法获得是否一定受到法律的保护。

3、案例4 1997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

4、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问题与考虑v1. 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v2. 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v3. 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v4. 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v5. 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v6. 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v7. 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 的损失负责? 参阅法条v合同法294、297

5、、302条。v?合同法?第294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超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回绝运输。v第297条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平安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v旅客违犯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回绝运输。v?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安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成心,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v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容许搭乘的无票旅客。根本知识v1.客运合同的权利与义务。v2.客运合同的本卷须知。v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和平安责任。v4.人身损害赔偿。启 示v1.平安运输的重要性。v2.车票的作用。v3.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与责任。v4.旅客之间的互相关系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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