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上传人:学**** 文档编号:202341532 上传时间:2021-10-16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5.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治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治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提高工程建设治理水平, 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治理规定,并于 5 月 19 日以国家电网工2003155 号文正式印发,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治理规定第 一章总就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提高治理水平, 切实保证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确保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公正、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 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

2、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 其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和国 家电网公司系统内从事水电建设的有关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建设的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治理应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 合同治理制和建设监理制; 项目法人应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方负责;第四条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前期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和永久设备选购(包括依据招标方案需要由项目法人选购的大型施工设备)均必需进行招标;其次章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筹备阶段和招标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方已确定,项目公

3、司(项目法人单位)经批准成立;(二)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争论报告 (包括工程概算) 已经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审查, 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设计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设计单位, 已由项目法人在筹备阶段通过招标确定, 并经国家电网公司批准; 招标前,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招标设计报告, 已经项目法人组织审查永匕准;(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已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选定(监理招标执行国家电网工200312l号文),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投资项目要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五)工程开工报告已经国务院主管部委批准下达(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辖的地方工程项目应由其主管委、局

4、批准下达) ;(六)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各 投资方的项目资本金已按出资协议商定到账, 按资金进度方案到位的资金应能满意工程建设的需要;(七)主体工程招标和开工所需完成的前期预备工程, 已按施工总进度方案实施, 并能满意主体工程招标的进度要求;第三章招标 第六条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必需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就;第七条招标前项目法人要成立招标工作的领导小组并报国家电网公司批准,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参与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法人必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审查项目筹备阶段和招标前的预备工作情形;2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划分、招标方案、确定招标形式;3

5、争论批准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4 审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第八条项目法人可自行组织招标或托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但均需报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第九条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应满意以下要求:(一)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件 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应针对各工程的实际情形进行编写, 不得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修改通用合同条款的实质内容;(二)永久设备的选购和安装的招标文件, 可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编制;(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筑物和永久设备的招标图纸, 应满意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深度要求;(四)设计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同时编制详

6、尽的施工规划, 并依据施工规划确定施工总进度、 施工总布置以及施工措施方案, 采纳满意招标设计深度的实物法原理编制标底;第十条招标文件应由项目法人聘请技术、经济和合同治理专家进行审查, 聘请专家的人数应依据工程的详细情形确定;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招标 文件,应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投资项目要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同意;第十一条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招标均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即项目法人)应依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要求,主要考察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财务、资信等情形;如是联营体投标,联营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资质, 由同一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营体, 依据

7、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等级;第十二条招标人应组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公正、 公正的评审; 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资格预审结果应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招标人应向全部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第十三条招标人、参与招标工作的各单位代表及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值利益;第四章投标第十四条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和必要的补充资料,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第十五条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4 天之前发出修改补充通知,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修改其

8、投标书;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书, 投标书应予密封和标记,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无效,招标人应予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限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书;第十七条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 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无效;投标保证金可采纳国内银行出具的投标 保函或招标人同意的其它形式; 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招标人将没收其保证金;第十八条投标人报价应表达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反对盲目压价投标;第五章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全部投标人均应参与开标;必要时,可请公正

9、部门进行公证;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 再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及其它需要宣读的内容;其次十条评标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应为7 人以上(含 7 人)的单数,其成员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代表以及聘请的技术、 经济和合同治理等方面的专家, 聘请专家的人数应至少占评标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所聘专家应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主持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需由项目法人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次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编制评标规章和评标 工作大纲, 并由全体委员争论通过; 评

10、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分为技术和商务两个小组分别开展工 作;其次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在不受干扰的封闭环境中进行评判, 任何评标人员不得借故向外通报评标信息,泄露评标秘密;其次十三条 评标的主要条件是:(一)投标书应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的规定和要求;(二)施工布置、施工技术和方法先进可行;(三)施工人员和设备的数量以及质量能保证工程顺当施工;(四)进度、质量和安全的保证措施牢靠;(五)投标人的工程业绩、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良好;其次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畴或者转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其次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委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

11、件, 按评标工作大纲制定的评标方法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 并按评标条件对各投标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比;其次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举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可包括1 家首选中标人和1 2 家备选中标人;招标领导小组在评标委员会举荐的中标候选名单中确定中标人;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主要 设备的中标人要上寺艮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投资项目工程要上报国家电网公司批准;其次十七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全部投标人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招标人可以宣布本次投标无效,重新招标;其次十八条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并

12、应将评标结果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同时退仍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其次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天内邀请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文件;如是联营体中标, 就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联营体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注册证明;第三十一条如中标人不依据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或中标后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中承诺 范畴的额外要求, 或中标后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文件, 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人;第三十二条如项目法人因自身缘由不能如期签订合同, 致使招标失败, 就招标人除应退仍投标保证金外, 仍应对给

13、本应中标的投标人以额度相同于投标保证金的赔偿金;第六章工程合同的治理第三十三条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项目法人即成为合同的发包人(甲方) , 中标人即成为合同的承包人(乙方) ;合同生效后,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合同协议书及其合同文件的全部规定, 遵守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共同致力于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内容;第三十四条在工程建设阶段,发包人应在现场设置精干、 高效的治理机构, 依据发包人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 监督合同履行并和谐监理、设计、设备制造和施工等承包人的工作;第三十五条发包人应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概算, 严格掌握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 发包人应编制与工程概算相对应

14、, 并与各项合同项目支付相连接的执行概算,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建设投资的重大变更应寺艮国家电网公司审查批准;第三十六条发包人应严格掌握非生产性开支, 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应采纳“小业主, 大监理”的治理模式,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的定员和标准支配后方基地和现场治理设施的建设; 现场的永久性设施应尽量结合电厂投运后的永久性设施统一支配;第三十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形和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形进 行监督和检查;发包人应定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 提交财务报表和有关材料;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机电设备、闸门和启闭机等的永久设备应由发包人依据工程施工进度方案进行招标选购,由项目法

15、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验收后移交给承包 人,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第三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应由承包人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招标选购; 承包人应对其负责选购的、 用于工程的全部材料负全部责任;对于选购周期较长、 需要由发包人在招标前提前选购的大型专用施工设备, 可以由发包人选购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偿供应或租借给承包人使用, 但这些设备只能用于本工程,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转移它用;第四十条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各项工程建筑物的施工, 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第四十一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已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分包, 不答应转包或再分包, 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 行为负全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