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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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发布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91号发布日期2019-01-10 09:00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9日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秦岭北麓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市委的任务分工,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

2、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综合治理要求,实施积极的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二、基本原则(一)保护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二)因地制宜原则。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域,按照区域功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自然环境,区域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确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三)可行性原则。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应有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证,合理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管护,最大限度

3、降低治理成本;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的技术措施在实践操作中具有可行性。(四)自然修复和人为措施相结合原则。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五)“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三、主要任务(一)秦岭植被生态修复。以秦岭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灌木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大秦岭北麓直面陡坡与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力度,提升

4、森林质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二)水源涵养林建设。对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饮用水源地上游、取水口及淤塞区域周边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调节径流,抑制洪涝灾害的作用,确保城市水源持续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三)水土流失治理。以浅山区、黄土台塬区水土流失治理为目标,采取小流域治理、人工造林等措施,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以矿山地质环境治

5、理为目标,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人工措施,创造良好立地条件,选择地方优势乔灌木和地被植物,建立稳定的植物群落。(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五)水生态修复。以河流生态恢复为目标,在维持河流自然形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对河道实施生态化修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退出禁止开发区内的中小水电站,营造沿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修复河流及沿岸生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六)环境污染治理。以秦岭生态保护区污染治理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

6、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使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七)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统筹考虑秦岭周边区域环境提升,围绕国家公园建设目标,做到“大有协调、小有特色”,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珠成线、以线带面,打造以自然郊野景观为主的生态绿道,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秦岭办,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八)其他生态修复工作。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导策划,自行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责任单位: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四、工作步骤(一)落

7、实任务分工(2018年12月30日前)。市秦岭办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讨论秦岭北麓生态修复主要工作内容,落实任务分工,由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二)规划编制(2019年1月30日前)。市秦岭办牵头委托资质单位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的生态修复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地点、阶段目标、资金预算、资金来源等。(三)规划评审与审批(2019年6月30日前)。市秦岭办牵头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四)组织实施。各部门、沿山区县和高新区依据总体方案,按照年度任务组织项目施工,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管。(五)项目验收。市

8、秦岭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年度任务计划进行验收。(六)后期管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生态修复的后期维护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秦岭办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按职责分工制定生态修复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各部门、各区县、高新区要加强沟通,全面了解生态修复的各方面内容,全方位制定生态修复规划,强化生态红线管控措施,科学制定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指标,把生态修复措施与生态管控手段紧密结合,确保生态修复实效。(三)加大投入力度。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市财政局整合现有相关资金,设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秦岭生态修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四)强化任务考核。建立对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部门的生态修复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各区县及高新区年度任务纳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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