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立医院任期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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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医院任期目标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的通知(乌政办发202156号)要求,结合我旗公立医院改革实际,特制定本。 一、院长的选聘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院长,凡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卫生系统环节以上干部; 3.具有十年以上工龄,担任过二级医院中层以上职务或一级医院院长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高层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聘程序。 通过印发通知和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对选聘院长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由旗公立 1 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名审查、民主推荐、竞聘答辩、组织考察等环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任人选,通过的任职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限为3年,届满可参加下届竞聘。 二、院长的目标管理 (一)目标设定。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期目标任务。任期目标主要是根据卫生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和发展需求,提出任期内医院各项重点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分阶段

3、实施目标措施。 (二)目标签订。任期目标确定后,新任院长与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向全院职工大会公开承诺任期目标任务。 (三)目标调整。任期目标确定后,若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有新要求、新部署,经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后,可以做适当调整。 三、院长的考核 (一)年度绩效考核。 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公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组由医疗专家、会计、财政、审计、物价及“两代表一委员”组成,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医院的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医院建设、医院管理、医院持续发展等指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2 医院管理评价指

4、南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指南,坚持以定量考核指标为主、兼顾定性考核指标的原则,制定了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具体内容附后),按照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院长的年度工作总结、院长办公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综合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 2.采集数据。采集、核实反映院长工作实绩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汇总。 3.实地考察。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院长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 4.征求意

5、见。由考核组以发放问卷调查表、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合格(7084分)、不合格(70以下)四个级别。 (二)任期目标考核 院长一届任期满,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院长任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合各年度实绩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院长优先推荐、续聘、 3 解聘、奖惩、提拔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 的应用 (一)对完成年度阶段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任务的院长,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考核分值兑现绩效年薪。同时将考核分值与财政补助、工资总额等挂钩。 (

6、二)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在某项重点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给卫生行业带来市级及以上荣誉的院长,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三)年度绩效考核一次不合格的,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免职;未按要求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任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得连任、续聘。 (四)对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任务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安全事故、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情节轻重,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附: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 4 第二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公立医院绩

7、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策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策勒县公立医院改革及县乡(镇)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试行)的通知(淳政办发202116号)和公立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评估和补偿机制,根据中、省、市关于医院绩效考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可操作原则;坚持公益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运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

8、定量考核相结合、第三方评估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策勒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下简称考核指标)为医院管理、医院建设、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等六项指标。 第五条六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医院管理占20%,工作效率占25%,医疗质量占25%,医院建设占10%,医疗费用控制占10%,社会满意度占10%。第六条医院管理、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21版)及陕西省二级医院质量综合考核标准明确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第七条医院建设、工作效率、医疗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考核指标体系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第

9、三章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和考核指标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实施。 第九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公立医院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第十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年度考核,由县公立医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章年度考核评价时间和程序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结果的确认、考核结果的公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

10、用等。 第十二条县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于年初制定当年考核计划,并于年底前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应资质专业机构对医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考核实施结束后,县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医院日常考核情况,向公立医院管委会及其委员部门提交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报告,作为考核结果应用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对医院监管和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政府对医院服务补偿机制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医院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作为管委会对医院奖惩和县财政部门核定当年财政补偿总额的依据。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管委会按照考核结果决定

11、奖惩,并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得分等级,按等级核定财政补偿拨付比例。 (1)考核成绩为优秀的(90分以上),按10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2)考核成绩优良的(80-89分),按95%拨付当年补偿经费。(3)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的(70-80分),按8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4)考核成绩差的(70分以下),按7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第十七条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日常考核结果,可作为医院职能部门、责任人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可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调整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第六章考核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遵守考核规则。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实事

12、求是,对自己承担考核工作的考核结果负责。第十九条考核监督。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监察、药监等部门按相关职责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镇(街道)、村(居)委会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管评价作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策勒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6月10日起执行。 第三篇:理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理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加强理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13、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2116号)精神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人民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

14、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理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卫计局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次年1月下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三)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组织复核。 四、考核评价

15、(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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