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

上传人:庄** 文档编号:193654648 上传时间:2021-08-2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论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带有较强政治目标的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然该政策在贷后管理、风险预防与控制等方面存在不少漏洞,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该项制度。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成本,收益,诚信 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普通高校开始了大规模的扩招,高校扩招使更多的学生获得了踏进高校大门的机会。但是高校收费逐步市场化,让许多贫困大学生很难跨过高收费的门槛。为了帮助高校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自1999年开始试行国家助

2、学贷款政策,其目的是促进教育机会的公平和提高资助效率,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贫困生的人文关怀。 一、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大多数地方和高校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该政策在贷后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等方面存在不少漏洞,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和问题,不少地方甚至出现助学贷款一度被停办的现象。下面进行简要探讨。 (一)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存在高成本投入与低效益回报的矛盾。商业银行是追求利润的市场化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是要考虑投入产出的,而作为政策性业务的国家助学贷款恰恰在这方面“先天不足”。在现行政策下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不管是贷前还

3、是贷后,都需要银行投入巨大的成本,耗费巨大的精力,如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它的低回报率和经办行的高成本投入极不相称。一方面表现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的是同期贷款利率,利率规定弹性小,但贷款期限相对其他业务较长;另一方面,助学贷款业务平均高达20%的违约率,这样即使按10%左右进行风险补偿,经办行还是无利可图,甚至要赔本经营。 (二)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学生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的介绍人和见证人,且他们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作为一种无担保的个人信贷品种,助学贷款的基础在于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银行之所以愿意放贷,只是考虑到大学生总体上是综合素质高、就业前

4、景较好、创业成功率高、预期收入相对较好的人群,对他们发放贷款风险较低。而事实上许多大学生受不良信用环境影响,诚信观念淡薄,主动还款意愿不强,甚至还有些抱有恶意逃债的心理。长期以来,许多高校对诚信问题也认识不足,诚信教育不够,往往将考试成绩作为衡量一个学生优劣的标准,这为部分学生以后恶意欠款埋下了伏笔。 (三)配套制约措施不力。在配套制约措施方面,对于违约行为,目前虽有一些相应的惩戒措施,如贷款银行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又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的借款人,要记录在案等。但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和法制建设的滞后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又未能实现

5、共享,只公布违约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对其影响不大,这些惩戒措施操作性不强,达不到制止借款人违约的效果。 二、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调整经办行,由政策性银行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对经办行的确定,要改变目前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做法,而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存在定位与商业性营运中间的矛盾,最好的方式是有开办政策性银行来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鉴于目前有些省份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启动高等教育贷款项目,可以将助学贷款作为此项目的子项目,建立新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机制,这样才能有

6、效地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上的矛盾。 (二)诚信教育,建立有效地担保机制。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各高校要大力推动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学院文化建设,并将其作为全体师生共同培育并遵守的价值目标和基本信念,让其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和失信行为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危害,营造“以德立身,明礼诚信诚实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校园氛围。在担保机制上,首先可以建立国家教育担保基金,由国家财政从教育经费中单独列出资金,与学校的助学金、社会自筹资金共同建立担保基金,重点解决特困生的担保问题。其次建立专项教育担保基金,高校可从明年获得的教育捐赠款项中单独列出一块,作为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己饥己溺同

7、时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担保基金,为贫困生提供担保。最后,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担保。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保险制度,促使银行与商业保险机构联手,给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失业保险。 (三)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公民个人信用诚信系统。作为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对贷款违约学生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是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刚建立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教育部可以现有学位证书认定系统为基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专门的学生信用查询系统,并将其与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信贷)系统和公安部门的公民个人身份证系统相连接,充分利用由此建立的信息网络资源,掌握借款人的动态

8、信息,降低追贷成本,提高贷款收回率,有效控制和防范贷款风险。 三、结论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杠杠,它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性,体现了国家公平教育机会、社会公平福利、创建和谐社会和加快人才培养的社会目标,对填平社会贫富鸿沟、实现社会阶层的正向积极流动和国家的长远发展起了巨大作用。我们坚信,只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一定会成为学生的福祉。 参考文献: 1戚谢美,管晓怡.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学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版),2004,(4). 2高国华.浅析现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问题与对策分析J.特区经济,2005,(11). 3修仰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激励机制J.潇湘晨报,2008,(6). 4李庆豪, 沈生.中美学生贷款方案的比较分析J.理工高教研究,2001, (6).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