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连锁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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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餐饮连锁财务管理制度 餐饮连锁财务管理制度 营业收入管理 单店的所有经营收入必须及时入帐,实行日清日结制度。任何一项销售业务,收银员应开出销售小票并将销售额记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发生任何帐外销售。营业收入应以获取现金或支票的方式实现,不得发生任何赊销业务。 营业收入管理流程 营业收入管理流程说明a) 每日营业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本岗位的销售小票编制销售汇总表,同时 将销售小票粘贴在销售汇总表后作为核算的原始凭证交给店经理审核。 b) 店经理根据收银员打印的清机表审核各岗位的销售汇总表和当日营 业现金和支票(如果客人用支票支付,应请示店经理同意)所得,若发现偏差立

2、即寻找原因。 c) 店经理根据审核后的销售汇总表填写单店营业收入日报表,于每周 五将单店营业收入日报表上交财务部单店核算会计作为记帐原始凭证。 d)营业现金管理营业现金管理流程 营业现金管理流程说明 单店营业所得现金必须及时全额存入该店的银行收入账户中,不得截留作为或补充单店的备用 金、零钞,店经理应积极配合公司财务部单店核算会计对单店营业现金进行严格监控。 a)收银员下班前,应将当班营业现金清点入帐并填写收银机账薄(见财务管理手册),将总额与计算机打印数据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金额低于帐务,是个人原因造成的,由相关责任人补齐,如果金额高于帐务,不能查到原因的,这部

3、分高出金额应作为营业所得,不得归任何个人所有。收银员清机时,应有店经理在场监督。 b)收银员将营业现金上交店经理,由店经理向营业员出具收款收据并填写现金日记帐。财务部单店核算会计应至少每月一次对单店的现金日记帐进行监督审察,如有不符,责成单店查找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c)店经理应于每天下午15:00将当天营业现金存入开户银行,15:00之后至停止营业期间收进的现金,应存入店内的保险柜,于第二天早上9:00及时送存银行。 d)店经理应于每周五将单店在银行的营业现金存款上交公司财务部,同时提交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财务部单店核算会计审查核对后,向店经理出具收款凭证。 成本费用管理

4、 单店必须对本店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并编制相应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信息系统提取的基础数据和各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对各单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核对、监控、汇总、统计和分析。 物料消耗成本核算 a)由单店进行核算的成本费用项目主要包括物料消耗成本、房租、水、电、气消耗、员工工资福利、行政管理费用、税金、业务费用、服装费、办公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维修费用等。物料消耗成本由公司财务部根据配送到各单店的物料进行结算,其它成本费用按单店实际发生额计算。 b)店经理根据供应商或配送方的发货单、公司配送员的调拔单填写收货清单,收货清单(见附件)背后应附有验收报告及供应商或配送方的发货单、公

5、司配送员的调拔单以作为核算单店物料成本的原始凭证。 c)店经理每周应将本店的收货清单与配送员的调拔单、供应商或配送方的发货清单进行核对确认,如出现差异,由店经理编制对账调节表(见附件),各方签字确认并加以说明。 d)对于已退物资(包括向公司和供应商或配送方)或根据公司营运部指令调出的物资,店经理应根据退换货申请表或调拔单填写出货清单(见附件),于每周五报送财务部冲减本店库存物资和应付帐款。 费用支付结算 a)由单店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房租、水、电、气消耗、服务员工资、行政管理费用、卫生管理费用、业务费用、交通费、办公费用、通讯费用、维修费用等。 b)店经理确认单店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后,向营运部提出

6、借款申请,营运部经理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由财务部审核支付借款;店经理在支付款项后应于10日内带发票等相关凭证到财务部报销。 成本费用的控制 c)店经理应加强对单店库存物资、后厨加工制作、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低值易耗品等成本控制关键环节的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成本费用项目分别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定额控制与限额控制。 d)对销售主原料、餐巾纸、牙签等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控制,并依据相应的定额指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消耗定额由公司营运部下达。 e)对加工制作耗用水、电、气费用、调味品等各种辅助材料消耗、工具器件消耗、修理费、办公费、员工工资、奖金等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并依据预算指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7、考核。 f) 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实行单项管理,但应规定限额标准,超限额 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资金管理 由店经理进行单店资金的统一管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单店营业现金、单店备用金、及零钞的管理。 资金计划的编制 a)单店的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营业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由单店支付的各项费用),由店经理负责编制。 b)资金计划由店经理在公司总体规划、经营环境的充分分析、经营收入的预测基础上编制。年度资金计划于每年12月前上报营运部,月度资金计划于每月25日前上报营运部,周资金计划于周四前上报营运部。 备用金的保管与使用 a)单店备用金由营运部根据单店经营情况、日常所需支付费用范围

8、及金额核定。店经理负责备用金的保管,备用金不足时应向公司财务部及时通过报销费用或借款补充,不得挪用营业现金或零钞进行补充。 b)单店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为:单店经营所需紧急物资的采购、公司允许的零星采购、突发事件所需费用等必须由单店即时支付的资金。 c)备用金由店经理向财务部报销,报销时应提供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并由经办人签字,店经理审核;如单店经理本人为经办人,应由店内能证明其有正常支出的员工(如收货人等)签字证明。 d)店经理应建立备用金使用帐薄,详细记录备用金的使用情况(金额、事由、是否报销)。 零钞的保管与使用 a)单店零钞金额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单店营业情况进行核定发放。零钞在单店开店营业时

9、由收银员负责保管,当天营业结束后或休店时,收银员应将零钞清点后交由店经理保管。 b)每班收银员在本班营业结束时,应将零钞如数转交给下一班收银员,领班或店经理应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 c)收银员或店经理不得擅自用营业现金补充零钞,如需补充,必须报请公司财务部同意后由财务部划拔资金补充。 发票管理 各单店向顾客开出的发票均为普通发票。 发票的领用与保管 a)发票由店经理向公司财务部领用,领用时应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回的发票应由店经理亲自保管,营业时店经理不在店内,应将发票转交领班保管。 b)若发票丢失,店经理必须在当日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在3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c)店经理应将使用完的发票存

10、根及时送交财务部,以旧换新,以便财务部或税务部门的检查监督。 发票的使用 a)顾客需要发票时,收银员应询问顾客付款单位后,转告店经理按顾客实付金额开具发票。如店经理不能亲自开具发票,应委托领班或收银员开具。 b)发票必须按号使用,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付款单位、时限、顺序一次性如实开具。 c)开错的发票不得撕毁、丢弃,应加盖作废章,连同存根一起贴在发票上,一并保存。 d)禁止转借、转让、倒卖、代开发票;不得撕毁、涂改、伪造发票;禁止在发票上弄虚作假;不得擅自出售、拆本使用及销毁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 篇2: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

11、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本级及

12、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

13、人签署。 第七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公

14、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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