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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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省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研究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组织保证。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过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性,建议将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社会变革的加剧和贵州省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使得基层面临诸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而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贵州省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研究意义深远。一 贵州省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基本情况贵州省从1992年7月起开始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农村“4个民主”,逐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2、自我服务。同时在全省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一)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选举工作2011年全省成功组织了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本次选举中的村干部文化程度更高,年龄有所下降,信访事件也相对降低;在总体上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得到加强,村民民主法治意识得到提高。1.积极倡导并推行“海选”“海选”,即不提候选人,由选民一次性投票直接选举村(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贵州省从第四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即在铜仁地区玉屏侗族自治县进行了“海选”试点,到2007年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实行“海选”的村达22.40%,实行“海选”的居委

3、会占10.10%。2011年,贵州省成功组织了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省共有19380个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全面完成换届选举的占总数的99.43%,全省登记选民2267.20万人,参加投票的选民有1937.70万多人,参选率为85.47%,共选出村(居)委会成员120530名。本届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成员有21955名,占总数的18.22%,比上届提高3个百分点。贵州省第八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在组织协调上,更加注重党的工作指导;在选举准备上,更加注重前期宣传培训;在选举进程上,更加注重民主氛围;在选举程序上,更加注重程序规范。在换届选举中严格依法办事,主要把

4、好“八关”,做到“八个公开”,基本实现了程序规范和透明。采用“海选”、“直选”等新型选举模式的村(居)委会也比往届大大增加,实行“海选”的村有4336个,比上届增加472个,占总数的24.48%;实行“直选”的居委会有531个,比上届增加360个,占居委会总数的31.83%。充分拓宽了选人平台,调动了群众参政的积极性,村(居)委会的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组织基础得到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得到极大提升。2.“两推一选”、“公推直选”与“海选”的有效结合“两推一选”、“公推直选”与“海选”的有效结合,对推进基层民主选举具有强大作用。“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

5、行了积极尝试,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公信度,打破了论资排辈,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局面。以“海选村官与民测、公推、直选村支部书记”的办法,选出的大批“双高双强”型能人村干部,成为建设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二)村务公开不断发展创新1.建立新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贵州省认真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逐层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抓落实。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健康发展。如余庆县层层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四落实。2.健全相

6、关制度,村务公开有章可循在长期实践中,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制定、出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对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明确规定公开,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另外,还制定了村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考评细则等制度,通过村党支部、村民代表、群众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确保了村务公开的质量。2011年,贵州省还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7、3.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为了提高村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各地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具体规范。在公开内容上,强调对法律和政策明确的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事项都应当全部公开,重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和办事程序。许多地方还对公开内容进行了延伸:由村务公开向党务公开、财务公开延伸;由过去单一的上墙方式向办好村广播、贴告示、印发“明白纸”、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延伸;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程序延伸;由定期公开向随时公开延伸;由村务公开向组务公开延伸,由一点公开向多点公开延伸。遵义市在全市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即是群众点什么,村里就公开什么,保证村民的知情权。点题公开是对村务公开的深化,是扩大基层民主、实施基

8、层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4.以“难点村治理”为契机,强抓村务公开通过抓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民主法制意识,提升村级班子的整体履职能力;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464个“难点村”全部治理完成,比中央要求提前了一年。2011年多地实行“阳光村务”,民主策划、实施以及评议村务,确保村民的参与、知晓、决策、监督等权利,切实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村务的积极性。(三)村民自治深入发展,民主管理水平极大提升从1998年贵州省开始开展

9、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了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创建。村民自治掀起了新的高潮。2003年,玉屏、福泉、余庆、平坝等4个县(市)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光荣称号。全省9个市(州、地)共命名了504个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县(市、区)命名了8505个村民自治模范村。通过示范活动,各地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有力地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1.以“改善民生”为抓手,推进村(居)民自治全省上下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公务。遵义市在农村深入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目前已在全省推开,共有700多万人受益;在城镇开展“四民社区”(安

10、民、便民、乐民、康民)创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自费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等工作,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黔东南州“一户一技能”活动,使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都能找到增收致富门路。全州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的创建率达80%以上,80%以上的农民掌握了1门以上适用技术,连续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2.不断探索、创新村民自治形式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村民自治中的有效形式。黔东南州在全州204个乡(镇)375个村民小组中开展村民组管理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管理模式试点,按程序召开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组管委”成员,将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权、村民民主自治权和经济组织经营自主权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江县

11、则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了“村民自然寨管理委员会”,实现真正的“村民治理”。原铜仁地区“三会”制(村民代表大会、村理事会、村监事会)使村级民主管理工作形成了规范、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推动了全市新农村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原毕节地区纳雍县的“阳光自治”,通过村事民议、村务民管、村规民守,一件件村级事务都必须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民主听证和评议的“阳光作业”,让广大群众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保证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2009年,福泉市在全市74个村(居)全面推行“5+3”(“5”即五步决策:集议动议合议复议决议,“3”即三项监督:群众监督、监事会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民主管理机制,

12、用制度保障了党员群众的决策权和监督权。3.计生协会具有贵州特色的基层社会管理有效途径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5年,现全省有计生协会组织21919个,省、地、县、乡、村几乎都建有计生协会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基本形成,各级计生协会有团体会员10105个,个人会员380多万人。当前,计生协会已经成为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枢纽性作用。计生协会除了抓紧、抓好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之外,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各种工作,正成为助推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文化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之一。目前,在贵州省已经形成了茨桑坳模式(独立型)、赤水市模式(授权型)、核

13、桃坝模式(配合型)等典型范例,为全省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四)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长足发展贵州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合多种力量,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使群众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各方参与社会管理的合力,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1.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和能力极大提高遵义市自2009年年初在全市启动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以来,基层党组织积极响应,广大群众真心拥护,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建水平,密切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开辟了基层党建的新天地;“服务性党组织”通过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村

14、民组党员便民服务点五级服务网络,从上至下探索出了一条加强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充分吸取遵义市的典型经验之后,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凸显出了广为传颂的贵州大山深处的“背篼干部”及其精神,为弘扬基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动贵州跨越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在城乡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2011年,贵州省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贵州省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草拟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廉政建设进社区活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街道社

15、区创先争优活动,并在城乡社区建设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截至2010年11月,全省1449个乡镇、94个街道,18091个行政村、1640个社区全部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实现了“全覆盖”,累计受理人民群众各类事项287.80万件,解决了实际问题158.10万件,调处矛盾纠纷12.90万起,为基层社会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3.不断探寻村、支“两委”关系的协调办法随着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发展,党组织的功能逐渐发展变化,基层党组织与各类自治组织都是“服务”功能,如何协调、引导,把行政事务和政策变为一种自治组织的意愿和追求,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不断探索的课题。贵州省在基层开展了村党支部

16、、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试点,鼓励主职交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委”成员交叉(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村组干部交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联组交叉(村干部跨组任组长)等形式。这样既整合了人力资源,优化了干部结构,又能使村、支“两委”凝聚力量,减少矛盾,同时还降低了运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如余庆县金橘园社区,明确了党小组成员及其职责,除主要的党务工作外大力配合社区自治组织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等。(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及规范管理2011年,贵州省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草拟了加快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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