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

上传人:ji****81 文档编号:191605795 上传时间:2021-08-1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政府在营造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中的战略安排 在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竞争的主体由单个企业转向供应链,供应链管理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密切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供应链已经成为管理科学在生产运营领域最具挑战性的理论与应用模式。美国著名的供应链管理专家马丁克里斯多弗(Martin Christopher)曾说:市场上将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21世纪的竞争不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企业通过扩大规模,实现外部市场内部化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而供应链则与之相反,它通过把特定企业组织起来,实现内部市场外部化,从而实现企业间的优势分工与合作。供应链不同于

2、单独企业,它是由有合作意向的企业组成的企业群,这些企业群之间通过一系列契约联系在一起,纵横交错的契约规定了链内各个合作企业的责、权、利。但供应链企业的合作是以企业自愿契约为基础的,这种合作是企业的外部市场行为,不具有强制性,链内企业间的交易,自然会衡量各自的收益、风险与成本,虽然他们也会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进行权衡,也会考虑链上企业的合作利益,但他们的行为准则依然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如此庞大的供应链网络系统中,由于契约的非完备性、信息的非对称性、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的变化而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信用风险就是其中经常遇到的各种风险中的一种主要风险,这会影响到供应链的正常

3、运作,严重时会导致供应链环节的中断。因此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信用缺失严重的情况下,就必须使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恰当地结合起来,使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信用担保机构的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对供应链市场信用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应研究政府机构职能如何转变以适应供应链市场信用管理的环境需要。一 建设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的必要性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和复杂行为使得企业对供应链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难以预测和控制,供应链企业间的信任是减少这种复杂性并使供应链得以稳定运行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公共事件高发期,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企业间赊欠事件很多,供应链企业违约的可能性较大,合作伙伴间潜在的违约风险也随之增

4、大,彼此难以建立信任关系,从而也很难实现长期稳定的重复合作。供应链在合作伙伴选择时由于缺乏合作伙伴企业真实的资信状况和信用信息,很难将具有潜在违约风险的伙伴排除在供应链系统之外。如果建立一个高效的信用信息体系,供应链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从理论上讲,借助于现代发达的信息通信技术,通过覆盖全国的信用网络,可以实现对每个合作对象信用信息的查询,这显然能大大矫正供应链合作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供应链交易主体想通过一次性博弈,用不讲信用的手段获利的机会大大降低,逼着供应链交易主体进行重复博弈,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信用风险,从而将具有潜在违约风险的伙伴排除在供应链系统之外。更重要的

5、是,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信用信息体系,不仅使供应链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加大,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激励供应链交易主体优先选择一次性博弈的策略,更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健全的信用体系能影响供应链合作伙伴信用行为的选择,通过重复博弈,最终建立信任关系,从而实现长期稳定的重复合作。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健全高效的信用信息体系,改善我国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迫在眉睫。目前我国对信用体系的理解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对信用体系的界定存在很多不一致的看法,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要素、核心内容和内在关系更有多种态度。其中引用较多的观点为:信用体系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信用体系是指包括信用记

6、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是指以独立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及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信用系统。信用体系通常是指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保证等在内的狭义信用体系。供应链市场信用体系应包括一系列法律、规则、方法、机构所组成的支持、辅助和保护信用交易得以顺利完成的系统。具体而言,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活动是信用认证和信用管理,针对市场客体的信用活动是信用记录,针对市场规则的信用活动是信用制度,针对市场中介的信用活动是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

7、用评价、信用管理、信用担保等。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要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实现,研究政府在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很有必要。二 政府在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建设中的缺失及弊端1.我国供应链企业信用数据分布分散,缺乏信用信息查询的平台目前,我国供应链企业信用信息分布比较零散。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完善的企业注册、年检系统和荣誉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如企业违法违章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等三方面主要信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已经建立了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如经贸委、外经贸委、统计局及行业主管局等单位,拥有相

8、当一批数量企业的详细信息,如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高新技术认定情况、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人力资源情况以及有关不良记录等。税务部门拥有的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纳税情况以及不良纳税记录和处罚情况;法院记录的企业合同违约纠纷、法院有关判决及其他法律纠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情况,包括质量检验情况、生产假冒伪劣及处罚记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拥有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动争议、违法案件及处罚记录,等等。但是,各个职能部门各自构建自己的信用信息系统,彼此之间相互封锁和垄断,政府没有信用数据开放、共享的法律法规,也就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统一共享的企业信用数据库,供应链企

9、业没有可以对对方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的平台。多数表现为经过多次带有极大信用风险的合作之后形成的信任关系,难免上当受骗,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社会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如何协调和共享企业信用数据,将成为我国供应链信用环境建设的关键。2.国家信用管理法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在信用体系最完善的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对全社会的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的研究与开发。如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和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这些制度使公民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文件、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目前

10、我国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第一,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尚未建立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这导致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第二,没有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失信者没有付出应该付出的代价,即违约成本小于守信成本;而守信者没有得到足够的收益,即没有对守信者给予必要的激励。因此,造成失信者有利可图、失信成本低,守信者的成本反而加大。第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相当严重。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受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社会也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不讲信用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也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11、,公民的信用意识薄弱,全体公民的社会信用观念还处于萌芽阶段。3.我国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很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督范围内,对交易过程中的客户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提供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规范管理服务,即受客户委托,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大中小型企业以及国内公民进行资信调查、资信评级等。在西方国家,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很高,征信业十分发达。我国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极为滞后,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但市场规模很小,服务对象比较单一,运作不规范,业

12、务稳定性差,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还需提高。缺乏规模大、业务覆盖面广、信用数据完善的大型信用服务企业。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社会信用需求,信用服务行业难以获得大的发展;二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与运作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组织和个人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优劣没有一个市场的正常表达形式,企业缺乏信用管理的动力。4.缺乏规避信用风险的制度在供应链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将企业的全部信用信息公开披露,信用服务机构才能对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和使用,这是信用评估机构生产高质量信用产品的基本要求,这会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问题,而这方面政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信用

13、服务机构无法用正常畅通渠道获取信息,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成为无源之水,每个组织既担心建立规范的信用数据库会使自己的信用状况被对手了解,又担心这些数据会引来税收监察从而引致犯罪。不愿意存储必要的信息,信用缺失的状况便会周而复始地维持下去。这会给社会组织在交易过程中计算与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减少不确定性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制约,由此带来的全社会的交易不经济是难以估量的。没有标准化的共享的信息数据库,社会组织就不可能指望在信用交易中准确地计算风险。三 政府在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建设中的职能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供应链市场信用环境建设中政府势必起重要的作用。要确定政府在供应链信用环境建设中的职能定位,首先就

14、要确定信用体系发展模式的选择。世界上发达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模式:一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以商业征信公司为主体的“民营模式”,二是以欧洲大陆多数国家为代表的以中央银行建立的消费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公共模式”。(一)我国供应链信用体系建设面临两种模式的选择美国的“民营模式”是指征信机构是由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征信公司在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中逐渐形成和发展壮大的,完全依赖市场经济的法则和信用管理行业的自我管理来运作的。这种模式信息来源相对广泛,并为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提供信用调查服务。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转,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15、,开放信用信息,规范信用产品的使用,保持信用产品客观公正等。欧洲的“公共模式”是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目的是为规避金融信贷风险。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被作为中央银行一个部门建立的,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公共的征信机构,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和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信用数据,并通过立法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运作机构为非营利性,直接隶属于央行。两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公共模式”有中央银行和政府的深度介入,在信息的采集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可以充分联合国家各有关部门,更容易建立起全国的征信体系,但是征信机构属于非营利性质,主要服务于金融机构,服务范围有局限,不利于将不同类别的信用信息整合并渗透到社会更多方面,而且该模

16、式投资大,成本高,市场化运作的空间较小,效率低下,现在正逐渐向“民营模式”转变,或者被私人部门收购。相比之下,“民营模式”的长处在于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空间较大,服务范围广,有利于为降低更大范围的社会信用交易风险提供信用调查和咨询服务。其不足之处在于,对于后发国家来说,难以在较短时期内形成覆盖范围广、市场占有率高的信用机构,不仅时间要求长,而且激烈的竞争还有可能导致同水平的重复投资和社会资源一定程度的浪费。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刚刚起步,信用数据分散,商业化运作的市场条件和法律环境还不具备,由市场来操纵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不可避免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无法完成,近期很难采用民营化的运作模式,这就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但是政府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没有足够的动力来不断提高信用数据库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应采取哪种模式?笔者认为:两种模式同时发展,都有一定的运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