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

上传人:H****H 文档编号:190120877 上传时间:2021-08-08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36.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4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物理教研员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全文)本文元) 区或校级 20 大市级 40 省级 100 国家级(部委级) 200 2、所写论文、论著、教案,锁上的公开课在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学校奖励标准如下:(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高港区或本学校 50 40 30 泰州市 80 60 40 *省 250 150 100 国家级(部委级) 500 300 200 3、在各级教育机关主办的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论文的,学校按下列标准发给奖金:(单位:元) 3000字以上 1000字以上不足3000字 不足1000字 县、区 100 80 60 大市级 160 120 8

2、0 省级 500 300 200 国家级(部委级) 1000 600 400 4、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非习题性著作,包括独著和合著(元) 奖金 区或校级 500 大市级 1500 省级 3000 国家级 8000 7、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的,对辅导老师按学科竞赛、科普竞赛等竞赛活动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见附件一) 8、参加体育比赛获奖的,对教练员和获奖学生按体育比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见附件二) 9、对组织德育、科普、科技论文等竞赛活动成绩显著,获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奖(或集体奖)的,按下列标准奖励主办部门: 省级组织奖:800元市级组织奖:300 10、教育科研方

3、面有杰出成绩的,学校发给特别奖金,数额由校长室或学校教研处确定。 第三条奖励审定与奖金发放 1、申报奖励者必须是本校教职工。 2、申报奖励者必须是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或第一XX、主编),认真填写科研奖励申报表,必须如实反映科研成果,并附上有关论文、论著的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教科研室登记,有关原件待审核后返回原申报奖励者。 3、教研处对科研奖励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进行自习审核,确认无误后提出意见经校务办公会讨论,报校长室批准。 4、教研处按有关规定提出正式的审批意见,早表到会计室领取奖金发给有关人员,此奖金列入学校科研经费中支出。 5、科研奖励申请表及附件又教研处存档。 第四条

4、几点说明 1、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无关的论文、论著,或由非教育系统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不在此奖励之中。编写出版的习题集之类也不在此奖励之中。 2、次科研成果由几个人共有的,按一项科研成果奖励,奖金为这个几个人共有,其中第一负责人(或第一XX、主编)领取奖金的50%,其余部分按人头平均分配。合XX亦可自行协商分配办法。 3、项科研成果同时受到几种奖励的(或一篇论文由几家报刊刊登的),以最高奖励发给奖金,不重复计奖。先后两次在教育、教学类报刊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在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级论文大赛中获奖的等级奖论文,如有3/1以上的内容相同,视作同一篇论文看待。 4、发表论文论著须署本校名称(除出版社特别要

5、求的外)。 5、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教研处提出办法,经校长室研究后颁布执行。 *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学科竞赛、科普竞赛等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一、本奖励办法主要适用于教育系统组织的正规比赛,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作文、英语等学科的竞赛(包括科技发明创作等竞赛)。 二、学科竞赛辅导前备课组应先将辅导计划报教研处审批确定授课时间、地点和授课时数等;辅导时需有教案、学案,凭辅导的教案、学案,和学生的听课记录,按正常上课的标准将辅导费发放至备课组。 三、对经过层层选拔而参赛的获奖学生及辅导教师,按下 四、对未经层层选拔或一次性考试定等的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标准的60

6、%发放奖金。 竞赛类型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科竞赛 校级 100 80 50 地市级 500 300 100 省级 1500 1000 500 国家级(部委级) 2500 2000 1500 德育、科普、科技等竞赛 市级 200 100 50 省级 500 350 250 国家级 1000 700 500 五、辅导教师的奖金由学校发至教研组,由教研组分发给辅导教师(可安排一定比例给原任课教师)。 六、对经过层层选拔,参加国家奥林匹克培训并参加奥林匹 克比赛并获一、二、三等奖的,辅导老师奖5000元、4000元、 3000元。 七、本办法第三条中的“国家级”这一档,是指经层层选拔,

7、由省推选参加全国决赛的。 八、由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小发明、小创作、艺术类等竞赛 的获奖奖励参照“科普类”第三条执行。 九、对非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由 相关教研组提出申请,经教科研室研究报学校同意的,可以组织 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标准按本办法第三条科普类奖励的60 执行。 十、本奖励办法的解释权归教研处。 *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二 体育比赛奖励条例 一、为了激发运动员、教练员参加体育运动的热情,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使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奋力拼搏,为校争光,故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办法 1、田径赛:按照参加比赛得分情况发给教练员、运动员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发至体艺教研组,由

8、教研组具体分发。集体奖金标准为: 大市级比赛得1分奖教练员40元 省级比赛得1分奖教练员100元 2、球类等集体项目比赛:按参加比赛的名次发给奖金 市第一名奖教练员800元 第二名700元 第三名50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 第六名200元 省级比赛获奖,加倍奖励。 3、为使学校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既赛出成绩,又发扬风格,特设精神文明奖。如比赛和训练中无明显的失误,精神风貌号,发给精神文明奖,其中大市级赛200元,省级赛300元。对成绩特别优异的运动员、教练员,除颁布嘉奖令外,报请校长室给予特别奖励。 三、本条例解释权归教研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学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届

9、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止奢侈浪费,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现对我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学校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一切收支必须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同时所有收费统一使用财政监制专用票据,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3、学校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一本帐核算,杜绝第二财务和帐

10、外帐,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4、根据“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年度预算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得到市财政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年度预算的,必须向市教育、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需调整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 5、根据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经费性质,合理使用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各项经费的支出坚持先批后支的原则,没有预算不支出,有元算按工作(工程)进度支出,不得先支后预算或乱支乱用。 6、严格报销手续,一切支出均需取得合

11、法、规范的支出凭证,严禁使用“白条”,同时做到手续齐全,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差旅费报销还需有会计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除支付给个人的报酬以及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8、严格执行代办费管理办法,收取代办费必须公示,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不得预收或中途补收,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代办费,毎学期终了以班级为单位按实结算,同时公布代办费收支情况,多退少补。 9、学校往来帐及时清理,本单位教职工借款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逾期不结清者学校财务有权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10、调出人

12、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务,凭财务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证明方可开出工作转移证。 11、学校校产由专人负责实物和账目,电脑操作和手工登帐同时进行,以便于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收集或检查。 1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履行规范程序,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超过规定金额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和规定金额以下的由教育局参与议购、议标。 13、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核有关单据,按时结账报账,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自觉接受市教育局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等上级机关的检查、审计监督。 14、执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把财务档案及时移交给学校档案室管

13、理。 15、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定期核查学校财务账目,并于年度终了出具年度稽核报告,做到去除不合理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 16、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学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止奢侈浪费,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现对我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学校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一切支出必须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