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1年8月课程考试《经济法》作业考核试题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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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期末考试A卷 姓名: 专业:学号: 学习中心:$ 成 绩:一、问答题(每题20分,共100分)1.论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经济法主体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经济法基本原则。中国经济法基本原则,多数经济法学者认为应当包括:(1)遵循和综合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2)巩固、发展社会主体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3)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4)国家统一领导和组织自主经营相结合的原则;(5)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2.论述我国产品质量法适用的客体范围。答:、产品的

2、含义。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 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同时,又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 建设工 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 品范围的,适用本法。”第73条同时规定:“军工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由此可见,下列物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2)农副产品;(3)初级加工品;(4)建筑工程;(5)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6)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产品质量的含义与分类。产品质量指产品应具有的、 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和特征的总和。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质量术语对产品质

3、量的界定,“产 品特性”指 产品必须具备规定的、或潜在需要的性能。也即产品自身应 固有的安全性、适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换性、可维修 性等个别性能。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里标准 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根据“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满足用户、消费者 的要求,以及符合、满足的程度,产品质量可分为合格与不 合格两大类。合格又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部级质量标准、符 合行业质量标准和符合企业自订质里标准四类。不合格产品包括:(1)瑕疝。瑕疵是指产品质里不符合用户、消费者所需. 的某些要求,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或者未丧失

4、原有的使用价值。产品瑕疵可分为表面瑕疵和隐 蔽瑕疵两种。(2)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 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 和未预先通知的缺陷。(3)劣质。劣质是指其标明的成份的含量与法律规定的 标准不符,或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产品。(4)假冒。假冒是指该产品根本未含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内容,以及非法生产、已经变质的而根本不能作为某产品使 用的产品。产品质重法的的适用范围很广,总共分为主题适用范围和客体适用范围,其中主体适用范围包括监管组织、消协、 用户等参与消费以及与消费有关的部门及组织。而客体适用 范围则是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因此天然物品:农副产品:初 级

5、加工品:建筑工程: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人体的器官及其 组织体是不能适用于产品质里法的。3.阐述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及其基本业务规则。答: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上影响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经营一般至少应当遵守下列原则: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

6、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或退出市场。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商业银

7、行的三大基本业务: 主要是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1、负债业务是指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其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本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分;2、资产业务是指将自己通过负债业务所聚集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3、中间业务是指凡银行并不需要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三者之间相互联系。负债业务是基础,资产业务是对负债业务的资金加以运用,中间业务是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的派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是主要的业务。4.试述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答:目前我国税收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2016年5月1日起,全面

8、推行“营改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 ,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和船舶吨位税这6个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税收种类简称“税种”(tax type)。税种指一国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是基本的课税单元。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因此,不同的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种的名称

9、一般也以征税对象来命名。如对增值额课税的税种,称为增值税;对资源课税的税种,称为资源税等。5.论述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的特征。答:经济法不但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当根据调整对象来划分。一个国家之所以有许许多多的法律部门,是因为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的不同,可以将一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类,每一类就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它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它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10、,也运行就是说经济法调整的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是有自己的特征的,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既不是交叉的,也不是重叠的。1、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比较鉴别的问题,其更多的关系到经济法是否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1980年代中期,在法学界就曾经有过民法与经济法的大讨论。如今法学界一般认为经济法具有独立性,经济法的范畴也从“大经济法”理性回归到我们今天对经济法的理解上来。2、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有着其特殊的理念、本位、调整对象,调整方式以及基本原则等内容。社会本位就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特征之一,基于国家、社会、个人的三元结构划分,经济法在社会层面担负起了重任,与行政法和民商法共同构成了现代性的法律体系。3、经济法以其新颖性和活力形成了这样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可以用来突破法律部门之间旧有的疆界,并把从不同的传统规范、尤其是从传统的商法规范中引申出来的各种原理重新组合一个整体。这也是其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的一个重要特征。网考、在线考试客服:aopenxu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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