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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劳动协议书集合9篇劳动协议书 篇1甲方:上海(江苏)力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了促进就业期间的安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安排乙方(学生)到 工作,就学生在就业期间的安全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甲方职责1、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企业用工信息,劳动协议书。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就业所进企业是正规合法的企业,企业的工资,福利条件,社会保险待遇等须符合企业招工资料的宣传和承诺。3、负责协调好乙方人员驻厂并做好学生工作期间的跟踪服务等工作。4、负责将乙方安置到事先确定的企业就业,并执行该企业的工资标准
2、、5、乙方在到达目的地后,符合厂方录用条件的,甲方须在12小时内尽快安置进厂、因学生自身原因(有传染病、有残疾、语言沟通有障碍,年龄在16周岁以下,除此不能借故不安排工作)未能被预定企业录用的,甲方在征求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在两天内安排乙方到工作岗位相近,基本工资待遇不低于前预定企业的企业参加面试,协议书劳动协议书。6、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乙方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预定企业上班的,甲方必须承担学生的全部住宿费、体检费、往返车费。7、甲方应派工作人员一起做好乙方进厂前的面试,体检等各方面工作。二、乙方职责1、乙方在公司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勤奋工作、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爱护公物,应服从公司规定的
3、各项规章制度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对不服从安排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3、乙方赴企业实习所需的个人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4、甲方负责对学生就业上岗前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为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身心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实习生必要的休息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5、在实习期间,乙方薪资于每月 25 日由厂方依薪资标准根据实际出勤状况结算,包吃包住,第一个月1500,第二个月以后1600,(每月26天,每天10.5小时,超出273小时按11元每小时算加班,不足的按实际情况扣出)。6、乙方
4、实习期长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实习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离工作岗位或自动辞职的,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学生本人负全责。实习期满三个月及以上者甲方为乙方报销回来车费。7、本次乙方实习单位是为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就业单位备案一份。甲方:乙方:盖章:家庭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年 月 日劳动协议书 篇2甲方:郑州威尔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公司地址:郑州市*乙方:居民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邮编: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
5、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章 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为 合同。(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一) 有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续签本合同,续签的次数不限。(二) 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6、日起至 年 月 日。(三) 试用期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试用期满,双方无导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或者公司经营需要而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5
7、天半,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第七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除外。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第九条 甲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由基本
8、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和保密费用组成,具体以应聘表确定的基数作参考。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支付,次月发放。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不得提升。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奖金。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第十五条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补助外,甲方不负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的义务。第十六条 甲方
9、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义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具体比例是报酬的15%。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第五章 社会保险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10、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所在地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第七章 劳动纪律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经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
11、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失,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第二十七条 如果乙方有贪污受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引起或将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和损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
12、按照双方的保密协议执行。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 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第三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第三十三条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三
13、十五条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三)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 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4、的;(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四)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 损害经济损失的;(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六)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二)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四)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五)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第四十条 要下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