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艺术品产业管理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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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传统艺术品产业管理面临的问题 传统的市场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交易是对市场机制的简单操作,市场被假定为在无成本的环境中运行,收集交易信息、达成交易契约和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都是无成本的,所有的交易都可以通过市场运行来完成。现代经济学则发现现实的交易始终同成本联系在一起,因为人们只有投入时间、精力和资源才能完成交易。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交易的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运行及人与人的交易都需要成本,它要通过界定和调整产权规则、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艺术品交易中同样存

2、在这些交易成本,根据科斯定理,当这些成本非常大的时候,这个交易市场是不会存在的。艺术品的交易制度包括原件交易渠道和知识产权交易渠道两大类,现实中,艺术品原件平台是艺术品交易市场的主体,而其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却是欠缺的,这就造成了个别艺术品知识产权交易的高成本,高成本带来的是交易越来越少,最后导致正规交易的不能。很多知识产权的使用者不知去哪里购买艺术品的版权,美术家也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推广、出售作品的版权。于是,出现了孔雀舞剪纸案1中使用企业“被动侵权”的状况。即使是原件交易市场也存在交易平台欠缺的状况,中国始终没有建立画廊代理制,太多画廊只是画店,没能真正参与艺术市场的构建,没有形成对画家、拍卖行

3、及政府政策的影响力;而拍卖行却几乎垄断了原件的销售,拥有了“定价权”,进而形成了对画家品评、定位的“生杀大权”。由于我国艺术品市场发育不完善、欺诈等导致“市场失灵”;交易双方交易合同又出现“合约失灵”;由于计划向市场转型的影响,政府在治理和规制“市场失灵”时又出现了“政府失灵”;市场规制法和文化市场行政法出现有法不可依和无法可依的真空状态。种种失灵反映了我国艺术品交易的市场机构和市场规章制度的不健全,这也是我国艺术品作者财产权益遭受长期侵犯的重要原因。第一节 艺术品产业中的“市场失灵”在统一、开放的市场上,市场参与者可以充分、自由竞争,使价值规律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微观上经营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和宏

4、观上资源的合理流动、配置。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发挥着调节社会经济的巨大作用。但市场调节机制并不是万能的,有其局限性,即市场缺陷。在一定条件下,市场缺陷显露并造成严重后果,市场作用不再充分有效,就出现了“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缺陷大体可以归为三类:一是市场障碍,即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总会存在一些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使得在有些经济领域,市场机制不能进入施展其作用;二是由于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因而它是一种非理性的调节,有些经济领域民间投资不愿进入,市场机制也不能发挥调节作用;三是市场调节具有被动性和滞后性,它是一种事后调节,往往在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经济社会动荡衰退之后才缓慢恢复正常。2中国的“

5、市场失灵”问题必须在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个大背景下来理解。在过渡期,中国经济的主要病症是“前市场经济病”,即以市场主体不完善、市场秩序不健全为表现的市场机制不成熟。中国市场失灵下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的原因更多的不在于市场机制固有的缺陷,而在于政府体制障碍和某些不适当的政府权力的牵绊。“垄断、污染、欺诈、错误、管理不当和市场中其他的不幸副产品,在传统上都被看做市场自我管制机制的失灵,所以人们认为有必要对市场进行公共管制(public regulation)。”3一 艺术品交易主体结构不完善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不完善是导致交易平台欠缺,交易渠道不畅通的主要原因。(一)藏家欠缺艺术品

6、原作购买者中投机者多,投资者少,收藏者更少,最终收藏者(博物馆、美术馆)能力较弱。艺术品的购买者一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倒家”。具有敏锐的眼光,不但懂得鉴别真伪、判断价格,还熟悉各大拍卖会的拍卖情况。在当地“吃进”某名家字画,随即到异地抛出赚钱。第二类是“藏家”。对于某画家或流派作品较为欣赏,买进后,通常会存放数年甚至数十年再出售。第三类就是博物馆、美术馆,这类购买者按说是艺术品的终端消费者,是艺术品交易的终端,也是决定整个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核心力量,但当下中国这方面的力量却很弱。2003年,故宫博物院以2200万元的天价从嘉德公司购得晋索靖书出师颂,然而国有博物馆中能像故宫博物院有如此雄厚

7、实力的少之又少。美术馆、博物馆都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收藏经费欠缺,过去主要依靠美术家本人和家属以及收藏家的捐赠,有部分藏品则是以象征性的低价位购进。一张名画在画商之间“击鼓传花”般地传来传去,最终的“得花者”被别人认为当了“冤大头”。网络上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当代艺术品市场的投资者90%是在炒作艺术品,目的纯粹是为了赚钱,“有人甚至画k线图,像炒股票一样炒作艺术品”。4(二)画廊业影响力较弱画廊主导的一级艺术品市场包括了美术家、画廊和购买者三方,其中画廊是中介人,也是重要的主导者。画廊的意义在于通过规范的商业运作为美术家的成长和成功创造条件。从画廊活动的表象来看,其作用包括:一是发掘画家。寻找

8、画家是画廊最基本的功能。众所周知,美国的卡斯蒂里(LeoCastelli)画廊成功发掘了大量当代国际著名美术家,使美国当代艺术产生了世界范围的影响。二是推介画家。画廊为签约画家制定一整套策划思路及推广手段,包括参加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博览会,为美术家举办画展、出版画册、媒体采访、评论发布等,通过此一系列的宣传使其知名度更加提高。三是营销作品。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目标消费者居于中心地位。画廊识别总体市场,将其划分为较小的细分市场,选择最有开发价值的细分市场,并集中力量满足和服务于这些细分市场。画廊业的成熟,被认为是一级艺术市场成熟的关键,我国现有的5000家画廊中,被业内认定为“正规画廊”的只有50家

9、左右,其他大部分被视为画店、画摊或艺术商品寄卖店。5(三)著作权购买力有限著作权购买者受到版权交易平台缺乏、盗版成本较低的影响,版权购买行为较少。在著作财产权交易法律关系中,著作权购买者可以分为两大类:邻接权人和终极消费者。邻接权人大多数情况下是艺术品的传播者,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通过交易行为而享有对作品进行传播的人。传播行为事实上表现为著作财产权权能实现的方式,也就是说,著作财产权之所以作为交易对象、能够进入流通领域,离不开传播者的传播行为。由于传播者对其为传播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即邻接权,故传播者在著作财产权交易活动中,一方面作为派生性权利人与他人从事著作财产权交易行为,

10、另一方面作为邻接权人对其传播行为享有独立权利。艺术品著作权的终极消费者主要是艺术品复制品的购买者,有的以单幅作品的形式,有的以图书、茶杯、饰品及物品包装的形式。很多购买者都是出于对此艺术品的审美需要购买复制品的,因而装饰和展示是此类复制品的基本使用方式。(四)我国美术界尚没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美术家著作权的交易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本人、代理人、信托人,信托人的常见形式就是著作权集体代理组织。著作权人借助集体管理组织以实现其著作财产利益。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

11、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第三条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权利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授权该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为艺术品版权使用者和所有者架起一座方便的桥梁,但遗憾的是我国尚没有艺术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二 艺术品交易平台欠缺艺术品的交易制度包括原件交易渠道和知识产权交易渠道两

12、大类,现实中,艺术品原件平台是艺术品交易市场的主体,而其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却是较为欠缺的,这就造成了个别艺术品知识产权交易的高成本,高成本带来的是交易越来越少,最后导致正规交易的不能。很多知识产权的使用者不知去哪里购买艺术品的版权,美术家也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推广、出售作品的版权。从当下情况来看,我国已有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文化产权交易所可以进行艺术品版权交易,但有了交易所并不等于就有了交易市场。从作者角度来看,作者著作财产权存在“虚化”现象:一方面,我国没有版权交易的传统,很多艺术品作者几乎不会主动“出售”作品版权,版权存在与否对作者关系不大;另一方面

13、,在我国艺术品交易中,普遍存在卖掉作品原件就等于一同卖绝版权的“潜规则”,因为原件购买者没有法定义务协助作者行使此后的该作者对原件的复制权;艺术品藏家(包括一些美术馆在内)也认为买了作品就可以自主出版各种画册、宣传册。从使用者的角度来讲,由于艺术品作者没有许可版权的意识,使用者也就无法从市场获得精品,只能通过个别谈判的方式,交易成本较高。若作品已被作者售出,进行复制就更为烦琐。“张时中孔雀舞剪纸案”6反映了因艺术品著作权交易渠道不畅,而出现使用企业“被动侵权”的现象。上述案例中,云南熊谷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刘丹工作室签订了协议,从协议内容看,上诉人为避免侵权已做出了相应的约定,之后还将酒盒包

14、装申请了专利,可以说上诉人主观上并无恶意,云南熊谷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只是想为其产品获得一个良好的包装而进行委托,既然此公司使用了张时中的剪纸作品孔雀舞,那么,此公司就认可了剪纸孔雀舞对其产品的适用性。后来,出现了被委托人刘丹工作室侵权盗版使用剪纸孔雀舞的情况,作为使用者当然也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出现了“被动侵权”的情形。若云南熊谷公司有途径直接与作者张时中直接交易,首先不会侵权,再者也可推动民间剪纸艺术传播,是一件互利共赢的事情。三 艺术品价格形成机制障碍基本属于政府层面的美术家协会、画院及美术学院等单位在促进国家美术总体发展、创作优秀作品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美术家协会、画院、美院等单位

15、的美术家大都是我国美术界的精英。由于进入这些单位供职或成为会员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经过很多次筛选,这本身为艺术品的市场树立了一个标准,美协会员、画院画师、美院教授等都是评价一个美术家作品价格的重要标准。于是,西方国家的以画廊为主所要做的发现画家、推荐画家的作用被美协、画院、美院、国有美术馆等行政色彩较浓的单位所取代,这是我国艺术品一级市场不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给艺术品交易市场带来的一个障碍就是价值评价不是来源于基于市场机制形成的学术批评,而是来源于基于政府机制而形成的学术批评。此外,由于在画院、大学、美术馆等事业单位的美术家都有政府给予的固定工资收入,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所以,这些艺术

16、品作者并不缺少基本生活费用,很多人并不急于出售作品,市场上的作品数量有限。又由于市场存在很多“一夜暴富”的投机者需要艺术品进行融资交易,于是很多作品时常在拍卖行推出高于平常几倍的价格,价格虚高和炒作现象明显。在整个艺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拍卖行起到了重要作用。拍卖在以资本力量进行艺术的价值判断,拍场成交价格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原有学术界对作品的学术判断。20世纪90年代初期,先后成立的中国嘉德、上海朵云轩、北京翰海等拍卖机构对艺术品的拍卖迅速地冲击着原有的交易方式和市场格局。在艺术品的拍卖中,很多当代画家以“自送自拍”等炒作方式不断抬升自己的身价,画廊、拍卖行甚至甘当幕后推手,三方联合操作。“天价做局”在艺术品拍卖中已不是新鲜事物,整个艺术圈形成了一个以拍卖天价为轴心的价值标准链条,拍卖天价作品成为真正的“学术权威”,谁的作品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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