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及返还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考核及返还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考核及返还规定为激励“三违”人员主动约束自身行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基层单位发生事故后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单位迅速扭转安全不利局面,减少乃至杜绝人身伤害及非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安全考核返还规定如下:一、“三违”人员考核返还规定(一)不予返还细则1.因“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不予返还。2.凡连续6个月内再次发生“三违”,上次处罚不予返还。3.非在岗人员不予返还(调离、伤、病、退、学)。4.五级以上“三违”不予返还。(二)返还细则1.考核返还“三违”人员系指机关查禁并受处罚的“三违”人员。2.安全管理部每月在安全风险监控网上进行公示。3.考核后次月由“三违”人员责任单
2、位进行帮教(职工调动后由新单位予以帮教),并逐月将帮教情况反馈矿业公司安全管理部。4.安全管理部主管安管员每月审核管辖单位“三违”人员帮教情况。凡连续6个月未再次发生“三违”的人员,矿业公司全额返还原处罚金额,跨年度执行。二、安全生产竞赛奖考核返还规定(一)不予返还细则1.瞒报伤工事故单位的罚款不予返还。2.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直接责任小组人员不予返还。3.因举报查证属实事故单位管技人员不予返还。4.伤、病、退、学和基层调机关人员不予返还。5.重伤以上事故单位和矿业公司其他人员所受各种处罚均不予返还。(二)返还细则1.返还标准:按矿业公司上一年度申报伤工后河北省平均伤残补助金情况确定冲减事故单
3、位安全竞赛罚款的返还基数,实际返还标准综合考虑返还基数、单位人数和安全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并经矿业公司安全健康委员会审定后执行。2.返还条件:一类单位在事故发生后6个月内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二、三类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2个月内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矿业公司将按上述冲减金额返还事故单位(冲减金额上线不得超过扣除事故责任人和事故班组处罚金额后原单位安全竞赛奖励金额),由事故单位比照矿业公司原奖励标准组织发放,跨年度执行。但事故班组和事故主要责任者不予奖励。注:瞒报、补报、迟报单位不予返还。如考核期内再次瞒报、补报、迟报将视情节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机关部室和机关化基层单位不予返还。单位分类见附件。3.其他规定:生产调生产、生产调辅助(含地面基层单位)管技人员,调动后积极工作且新单位在返还期内未发生轻伤事故,符合上述标准的予以返还。基层调机关的不予返还。三、其他(一)举报奖励。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核查属实后,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300-500元。(二)安全管理部负责具体返还工作并每月将返还情况向矿业公司安全健康委员会汇报。(三)本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四)本规定解释权归矿业公司安全健康委员会。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