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上传人:hong****2021 文档编号:185147279 上传时间:2021-07-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心得体会其实就是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看法或感想。换而言之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然后加以批判。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盼望可以供应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一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守法律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很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老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

2、给我们讲解了许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训练法等。把握了基本的法学学问,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加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当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比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扬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许多需要学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有

3、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学问是我们必备素养之一,我们必需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正交易,公平,在生活过程中,遵遵守法律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学问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养提高的学问。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学问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力量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改变。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关心,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

4、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学问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育大家的知法、遵守法律、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把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肯定法律学问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学问、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学问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把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并会坚持做到遵纪遵守法律,维护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5、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二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透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方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好处。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共性是把“”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一齐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好处。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

6、一代党的领导群众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平安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平安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职责者的职责不够明确。因此,此刻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平安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不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平安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平安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

7、防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平安管理工作到达的境界。 平安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平安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平安第一”工作中务必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构成建立专心向上的“平安文化”氛围,这是平安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平安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平安管理理念,从而促使全部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平安工作的自觉性和专心性,并将平安生产工作放在自我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我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平安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8、。目前,我司已将“平安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方案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平安事故的考核,轻视对担心全因素、特别的监控。在这种平安管理体制中,不行避开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平安事故发生后,再找缘由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平安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职责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平安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仔细、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潜力,做到“三不损害”,从而建立起平安管理工作的

9、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毁灭在萌芽状态。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三 应对奋斗征程中的坎坷与挫折,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应对人世遭逢的巨大自然灾难,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一代代的中国人,怀揣着幻想,追赶着幻想,挺直了脊梁,憋足了一股劲,胼手胝足,坚韧奋斗,走出苦难,走向辉煌。 学习会议精神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国梦就是坚持中国特色主义道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宏大复兴。 实现中国梦是中国执政党的目标,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幻想。中国梦不只是富有梦,还是对美好和有尊严生活的期许。实现中国梦务必分散中国力气。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气。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10、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幻想而奋斗。实现幻想的努力就有宽阔的空间。实现中国梦务必分散中国力气。过程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气。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幻想而奋斗。实现幻想的努力就有宽阔的空间。 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当代的人民老师更就应以建设好自我的国家、奉献为己任。自我的幻想与中国梦休戚相关。因此,在将来实现幻想的道路上,除了要付出艰辛的汗水,更重要的是是自我的抱负有一个正确的方向,紧随时代潮流,亲密联系和国家所需,一路向前。 实现中国梦务必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

11、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顽强团结在一齐的精神力气,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气,全国各族人民必需要弘扬宏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加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久朝气蓬勃迈向将来。 中国梦”的科学实现道路来之不易,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宏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究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进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礼貌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与之同时,我们在“中国梦”实现道路中产生了实现幻想的中国精神。 这就

12、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顽强团结在一齐的精神力气,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气。全国各族人民必需要弘扬宏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加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久朝气蓬勃迈向将来。与之同在的是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同时分散着实现它的中国力气。 “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齐,努力提升自我的专业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专心参与实践,为我的梦努力。 法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四 近年来,我国中学校校同学损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同学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同学家长

13、因同学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内损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同学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担心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内损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训练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内损害事故、妥当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训练法规这门课程得到许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高校程振勇教授在学校损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同学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担当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当解决同学损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冲突、消退分歧、保证学校

14、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内损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内损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同学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损害事故,学校都要担当责任?假如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损害的同学担当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经常相悖。家长认为,同学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同学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担当同学在校期间的平安;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同学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同学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担当同学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

15、是基于训练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同学担当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同学之间毕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同学的爱护职责与同学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担当公共训练职能的机构,基于训练法、未成年人保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同学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担当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说明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同学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同学。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或应当担当监护责任。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训练与受训练而形成的训练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别规律,应当适用训练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同学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训练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同学进行平安训练、管理和爱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担当 依据过错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