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县直管公房直管公房就是产权属国家所有,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直接管理的房屋我县直管公房自诞生以来,至今已走过 50 余年的历程在这期间,它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再由盛到衰,几经波折,曲折发展直管公房在特定的时期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们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的住房保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直面我县国有直管公房,我们不仅要进一步加强对公房的管理,同时,还要在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盘活存量房地产等方面积极探索,使直管公房保值增值,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居住生活服务一、直管公房的昨天——变迁篇国有直管公房最早在我县出现是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初,公房的来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管理机构自建房屋部分,二是没收地主及资本家的房产部分,三是代管房产部分对公房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始于 1963 年春,45 年来,公房面积由少到多,再由盛到衰,几度沧桑,几度变迁伴随着公房的发展,其公房管理机构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从诞生到1963 年管理模式主要由当时的街道办指派人员代管代收租金,没有固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随意性大;第二阶段:从 1963 年到 1976 年这一时期的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
随着公房规模扩大,原先代管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公房发展的需要,急需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全县的直管公房的维护管理1963 年 3 月,财政局根据需要,内设了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XX 县房产管理委员会由房管会来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维护、收租等管理工作第三阶段:从 1976 年到 2002 年主管部门为城建委,这一阶段不仅是公房发展的高峰阶段,同时,也是管理机构逐渐规范的时期管理机构由房管会更名为房管所,再更名为房管局,管理人员也从几个人发展到二十多人,一批从事房管业务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房管队伍;第四阶段:从 2002 年至今2002 年县政府根据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提升房管工作的地位,将原房管局由城建局划出,升格为政府直属事业局这时的公房管理只是房管局众多职能中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公房面积逐年减少,公房职能逐渐萎缩二、直管公房的今天——现状篇公房面积从 40000 余平方米下降到现在的 3000 多平方米,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逐渐深入,广大城镇居民对住大房、住好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们把目光投向购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商品房和房改房,不再只满足于租住低矮、破烂的直管公房。
在这种大趋势下,县委政府于 1997 年、2002 年两次作出向社会公开出售直管公房的决定这样做,不仅引导了广大居民由以租房向购房方向发展,而且发挥了公房的最大潜能,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降低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同时也促进了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从目前 3000 余平方米的公房现状看:一是分布的地理位置偏僻我们掌握的情况是:西关街有公房 2500M2,占公房总面积的 70%;东门街、十字街有公房 1000M2,占公房总面积的30%二是房屋类型单一所有的公房都是土木、木结构的平房,以前自建的一此简易楼房,也都先后出售完毕三是房屋安全隐患严重由于经过 1997 年、2002 年两次公开出售,好一点的都卖了,所剩的公房全部属于木结构和土木结构平房,因建成时间长,维护跟不上,85%以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安全隐患,木质门窗、椽子腐烂,瓦片脱落是一般的问题,严重的有些房屋基础已开始下沉,墙体开裂、扭曲,已成危房四是以房不能养房目前租住公房的有80 多户 2900M2,其中:低保户、五保户占了 48 户,其他租住对象也属经济困难户在租金收取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是 1.5 元/M2,但目前执行的是:西关街 1 元/M2,十字街、东门街 1.2 元/M2 的标准。
在租金标准几次下调后,有的租房户仍然交不起租金有些低保户领了低保金后,象征性的交一点点,大部分低保户、五保户从来就没有交过一分钱的房租按我们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面积计算,每年应该收取租金 5 万余元,但实际上每年才收租金不到 2 万元,这点收费别说对公房的维护,就连保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都很困难近几年,拖欠房租情况越来越严重,累计欠房租已达 10 万元以上,已经影响到了公房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转房屋租出去后而又收不到租金,已经给管理部门带来生存危机,但是在房屋的维护上还不能马虎,需要继续投入资金,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居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在每年夏、冬两季,更是要加大力度,整修隐患部位,确保防汛、防火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五是空置房屋越来越多现有 3000 余平方米的公房,除签订租赁合同的 2900 平方米的外,剩下的都是空置的,有 600M2这部分公房虽然空闲,但我们还得投入精力进行管护,以防倒塌灭失和他人侵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样以来,造成公房管理成本逐年增加三、直管公房的明天——发展篇直管公房的命运由盛到衰,固然与改革发展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与公房本身的特性有关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生产力得到了较大解放,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伴随着思想观念必然发生变化。
与之相适应,就住的方面来说,讲究的是住的宽畅,住的舒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这种需求必将引导住房消费向这方面发展纵观我县存量公房, “危、旧、破、脏、乱、差”现象严重,房屋不是低矮、潮湿、交通不便,就是功能不完善,象这样的平房根本就不能满足人们对住房需求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造成房屋大量空置,居住人群以经济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租住为主就在所难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自身的原因目前公房位置大都处于背街背巷,房子破旧,周边环境差,屋内水、电、厕、厨设施不齐全,不配套,与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不相适应;二是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原因国家两次房改政策出台以来,引导、鼓励广大居民到市场去选购厅室相间,设施齐全,物业配套,生活宜居的商品房,以此改善人们的居住水平目前,我县国有直管公房还有 3000余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米 150 元计算,还有价值 50 万元左右,同时还承担着 81 户,200 多人的居民居住这部分国有资产虽说块头不大,但它肩负解决城区几十户低保、五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的社会效益却不小为此,我们不仅要保护好,而且还要盘活增值为了盘活直管公房这一块国有资产,扭转公房目前的被动局面,更好的为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我们首先要从转变公房职能着手,把公房职能与廉租住房政策接轨,以此来增强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力度要实现这一转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公房进行分类,划分为维修和重建两个层次对没有安全隐患或隐患轻微的房屋,可以采取小修小补的形式进行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并且严重已没有维修价值的房屋要拆除重建重建时要把连片成规模的房屋作为重点,重建的房屋要以建多层的套房为主,面积以 50—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目标,新建房屋定性为廉租房,提供给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住维修、重建的资金筹措公房维修、重建,任重而道远,资金筹措是关键县政府作为直管公房的产权人,廉租住房政策的责任人,有义务有责任按照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 25 号文件要求,应从每年的县级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安排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分期分批对现有公房进行改造这样,不仅能解决公房目前的困境,而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廉租住房政策,是一举多得二是由县民政部门把租住公房的低保家庭纳入住房救助对象,从每年国家转移支付的资金中给予扶持,弥补公房管理经费不足的矛盾,确保广大低保家庭、五保户有稳定的住房环境,争取实现直管公房能以租养房的目的。
三是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要从转变观念着手,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改原来以租赁双方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过渡到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上来其次要加强廉租住房政策知识的学习,提高素质,把政府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通过我们的服务真正落到实处第三,把从事公房管理的 4 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保障范围内,使从事公房管理的人员不在为发工资担忧,从而激发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提高优质服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