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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调整税务处理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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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调整税务处理有变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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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卷烟消费税调整税务处理有变(老会计人的体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21〕60 号,以下简称 60 号文件) 规定,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 11%,税率提高了 6 个百分点,并按 0.005 元/ 支加征从量税;本文就卷烟消费税调整后的税务处理分析如下;日常销售依据烟草专卖的有关规定,卷烟生产企业以统一的调拨价将卷烟销售给批发企业,批发企业以统一的批发价将卷烟销售给零售户;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方法运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运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运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方法运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运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 工业生产环节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 2021〕84 号)规定,调整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 200 支,下同)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 70 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 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 36%;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 0.003/ 支;例 1:甲中烟工业公司加工生产 A 卷烟和 B 卷烟, 其中 A 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每条 100 元,B 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每条 50 元;2021 年 5 月甲中烟工业公司销售 A 卷烟 10000 箱( 2500000 条),B卷烟 4000 箱( 1000000 条);本文分析,每箱卷烟为 250 条,每条卷烟为 200 支,暂定举例中各卷烟企业城建税率为 7%,训练费附加征收率为 3%,地方训练费附加为 2%;甲中烟工业公司 2021 年 5 月应交消费税: 第 1 页,共 5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A 卷烟: 2500000×100×56%+2500000×200×0.003 = 141500000(元);B 卷烟: 1000000×50×36%+1000000×200×0.003 = 18600000(元);合计应交消费税 141500000+18600000= 160100000(元);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7931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0100000应交城建税 11207000应交训练费附加 4803000应交地方训练费附加 33020002. 商业批发环节60 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始,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 11%,并按 0.005元/ 支加征从量税;例 2:丙烟草公司 2021 年 5 月销售 A 卷烟 900 箱,其中,5 月 1 日~ 9 日销售 A 卷烟 300 箱(75000 条),每条不含税批发价为 123 元; 5 月 10 日~ 31 日销售 A 卷烟 600 箱( 150000 条),每条不含税批发价为 130.38 元;5 月 1 日~ 9 日应交消费税: 75000×123×5%= 461250(元);5 月 10 日~ 31 日应交消费税: 150000×130.38 ×11%+150000×200×0.005 = 2301270(元);合计: 461250+ 2301270= 2762520(元);会计处理:同上;组合销售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就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假如包装物不作价伴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就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仍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押金, 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依据料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伴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仍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依据料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例 3:丙烟草公司为促进销售,购买包装物将整条卷烟分装成两包装销售, 2021 年 6 月购买包装物 100000 元并全部分装销售; 第 2 页,共 5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包装物应交消费税 100000×11%= 11000(元);小编寄语:不要盼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学问把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 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许多,人际沟通,实务体会, excel 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存;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肯定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 书学问比别人多了一个挑选;会计学的学习,必需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懂得 和把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学问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视同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 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消 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就第六条规定,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 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治理部门、非生产机构、供应劳务、赠送、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嘉奖等方面;卷烟企业日常将卷烟用于广告宣扬和业务接待要视 同销售;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据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运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依据组成计税价格运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运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运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消费税如干详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 1993〕156 号)规定,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依据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依据甲类卷烟税率征税;白包卷烟依据甲类卷烟税率征税;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规定为, 甲类卷烟 10%,乙类卷烟 5%,雪茄烟 5%,烟丝 5%;例 4:甲中烟工业公司为开发新产品, 2021 年 5 月将新研发的试制品 500 条用于市场品吸宣扬, 该批试制品成本为 10000 元;宣扬用试制品卷烟组成计税价: [10000 ×(1+ 10%)+500×200×0.003] ÷ (1-56%)=25681.82(元);宣扬用试制品卷烟应交消费税 :25681.82 ×56%+500×200×0.003 = 14681.82 (元);借:销售费用——业务宣扬费 18939.5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95.91应交消费税 14681.82 第 3 页,共 5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应交城建税 1027.73应交训练费附加 440.45应交地方训练费附加 293.64 ;批零兼营60 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依据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例 5:丁烟草公司除了批发卷烟外,仍设有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品牌店零售卷烟, 2021 年 6 月批发销售 D 卷烟 1000 箱( 250000 条),销售额 25000000元;零售 C卷烟 100 箱( 25000 条),销售额2750000 元;1. 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就零售 C 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批发 D 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25000000×11%+250000×200×0.005 = 3000000(元);2. 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就应缴纳消费税: (25000000×11%+250000×200×0.005 )+( 2750000×11%+25000×200×0.005 )= 3327500(元);国税函 [1999]73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 〔2021-05-1709:10:36〕 转载▼标签:税务国税函 [1999]73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国税发[1998]66 号)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的表述不够准确,现修改如下:纳税人帐外经营部分的销售额(计税价格)难以核实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就》第十六条第(三)项法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其销售额;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国税发 [1998]66 号)第一条第(三)项废止;小编寄语:不要盼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学问把握的一个手段,不是 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许多,人际沟通,实务体会,excel 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存;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 第 4 页,共 5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但是肯定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学问比别人多了一个挑选;会计学的学习,必需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懂得和把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学问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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