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2019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和《图 书质量管理规定》,做好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特对图书中常见 的文字、词语、语法、标点符号、数字用法、量和单位、版面格式等方面 的差错,提出一个便于操作的认定细则,供出版管理部门及各出版社参考第二条版面编排格式的判别,以《图书书名页》(GB/T 12450-2001)、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等国家标准为依据标点符号正误的判别,以《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为依据 数字用法正误的判别 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X GB/T 15835-2011 ) 为依据规范汉字正误的判别,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重新发 表的《简化字总表》,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 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少数字后来有调整),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 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依 据(现以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异形词正误的判别, 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为依 据(现以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汉语拼音拼写正误的 判别,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2012 )、《中文书 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GB3259—1992 )、《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 拼写法》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等为依 据自然科学名词正误的判别,以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 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 的科技名词的通知》为依据量和单位正误的判别,以1993年国家技术监 督局公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3100-3102—1993 )为依据语 言文字正误的判别,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2016年出版)、《新 华字典》(2011年修订本)等常用工具书为参考依据第三条 语言文字现象是复杂的,科学知识是无穷的,因此.本细则 不可能涵盖各类问题,只列举图书中常见的一些差错,以期举一反三为 便于评比操作,有些不宜计错的情形也一并择要列出二文字第四条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字、已明令停止使 用的异体字、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以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 范汉字表》为准)字形规定的旧字形,以及汉语拼音和外文等方面的差错。
第五条 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合称错字,指像字但不是字,规范 字典里查不出的字;别字,指把甲字写成乙字,规范字典里虽然有,但用 在这里不当的字第六条 错字虽然与正字形似,但不是字,比较容易判别;而别字则 不同,或者形似,或者音同,或者义近,似是而非,判别并不是那么容易 的因此,判别别字,要从字义入手现将常见的词语中一些较难界定的 别字列举如下(括号里的字是错的):和蔼(霭),安(按)装,酒吧(巴),暴(爆)发户,炮(爆)羊肉, 凋敝(蔽),奴颜婢(卑)膝,金碧(壁)辉煌,明辨(辩)是非,辨(辩) 析,辨(辩)证施治,心胸褊(偏)狭,针碇(贬)时弊,治标(表)不 治本,濒(频)临,赌博(赌),脉搏(博、膊),按部(步)就班,战 略部(布)署,兴高采(彩)烈,璀璨(灿),最高检察(查)院,察(查) 言观色,惊诧(咤),一刹(霎)那,万古长(常)青,不齿(耻)于人 类,相形见纸(拙),川(穿)流不息,串(窜)门,吹毛求疵(刺), 氽(川)丸子,精粹(萃),催(摧)化剂,戴(带)罪立功,虎视眈眈 (耽),担(耽)心,建(惮)精竭虑,好搭档(挡),大排档(挡),挡(当)车工,变速挡(档),到(倒)底怎么样,马镜(蹬),真谛(缔), 玷(沾)污,间谍(牒),通牒(谍),大名鼎鼎(顶),装订(钉)书 籍,纱锭(绽),度(渡)假村,举一反(返)三,成绩斐(蜚)然,凑 份(分)子,省份(分),年份(分),水分(份),分(份)量,名分 (份),分(份)内,分(份)外,辈分(份),竹竿(杆),麦秆(杆),金刚(钢),横膈(隔)膜,沟(勾)通信息,勾(沟)结敌人,变卦(挂), 诡(鬼)计多端,走上正轨(规),灌(贯)输,圮垠(锅),震撼(振 憾),浩瀚(翰),引吭(亢)高歌,随声附和(合),和(合)盘托出, 哄(轰)堂大笑,内江(哄),变幻(换)莫测,《黄(皇)帝内经》, 皇皇(煌)巨著,彗(慧)星,融会(汇)贯通,译(浑)号,候(后) 补委员,负笈(籍)从而,不假(加)思索,汗流泱(夹)背,戛(嘎) 然而止,佼佼(姣)者,挖墙脚(角),直截(接)了当,电介(解)质[指 绝缘体],电解(介)质[指导电体],噤(禁)若寒蝉,尽(仅)管,陷阱(井),不胫(径)而走,腊(睛)纶,赳赳(纠)武夫,抉(决)择, 诀(决)别,勘(堪)探,堪(勘)舆,戡(堪)乱,中肯(恳),抠(扣) 字眼,蜡(腊)染,蜡(腊)纸,调(烂)言,滥(烂)调,同等学力(历), 再接再厉(励),黄连(莲)素,链(连)霉素,项链(练),黄粱(梁) 美梦,寥寥(廖)无几,鳞(麟)次栉比,棉铃(蛉)虫,蒸僧(溜)水, 流(留)芳百世,螺(罗)丝钉,温情脉脉(默),贸(冒)然,笑眯眯 (咪),甜言蜜(密)语,弥(迷)天大谎,沉湎(缅)酒色,一文不名 (明),没(末)落,墨(默)守成规,拇(姆)指,百衲(纳)本,唯 唯诺诺(喏),呕(泌)心沥血,如法炮(泡)制,赔(陪)礼道歉,抨 (评)击,裨(俾)益,偏僻(辟),癖(僻)好,平(凭)添,风尘仆 仆(扑),大器(气)晚成,青(清)山绿水,山清(青)水秀,屈(曲) 指可数,一阕(阙)词,声名鹊(雀)起,发勒(韧),杂糅(揉),繁 文缚(褥)节,偌(喏)大年纪,砂(沙)轮,霎(刹)时间,少(稍) 安毋躁,威慑(摄),革命圣(胜)地,旅游胜(圣)地,长盛(胜)不 衰,各行其是(事),招工启事(示),神气十(实)足,首(手)屈一 指,金银首(手)饰,抒(舒)情,精神矍铢(烁),追溯(朔),0员(哨) 呐,鞭挞(靶),碳(炭)元素,煤炭(碳),碳(炭)素钢,一摊(滩) 泥,前提(题),提(题)纲,字帖(贴),铤(挺)而走险,走投(头) 无路,挎(搏)土造人,高品位(味),任人唯(为)贤,魁梧(武), 好高鹫(鹫)远,趋之若鹫(鹫),文恬武嬉(嘻),袄(袄、妖)教, 安详(祥),销(消)声匿迹,元宵(霄)节,通宵(霄)达旦,威胁(协), 别出心(新)裁,锦绣(秀)河山,麦锈(绣)病,戊戌(戌)变法,栩 栩(诩)如生,寒暄(喧),宣(渲)泄,主旋(弦)律,徇(循)私, 鹰(膺)品,集腋(掖)成裘,谒(竭)见,神采奕奕(弈),弈(奕) 棋,肄(肆)业,圮(圮)上老人,优(忧)柔寡断,给予(于),予(于) 以表扬,滥竽(芋)充数,竭滓而渔(鱼),鱼(渔)肉百姓,左右逢源 (圆),世外桃源(园),芸芸(纭)众生,雍容(荣)华贵,书札(扎), 敲诈(榨)勒索,明火执仗(杖),膨胀(涨),缜(慎)密,旁征(证) 博引,卷帙(秩)浩繁,仗义执(直)言,养殖(植)业,学以致(至) 用,树脂(酯),硫酸二甲酯(脂),摩肩接踵(踪),文约线(遣), 高瞻远瞩(嘱),一炷(柱)香,编豪(篡),康庄(壮)大道,急躁(燥), 恣(姿)意妄为,诅(咀)咒。
第七条 图书中应当使用《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不得使用已 经废止的《笫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中的简化字(现以 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横线左侧的字不能作为横线右侧的字的简化字:代一戴,付一副,干一赣,笈一籍,亍一街,兰一蓝、篮,令一龄,另一 零,欠一歉,蒜一算,仃一停,太一泰,午一舞,坑一塘,予一预,迂一 遇,园一圆,正一整,咀一嘴等等"桔”(音睥)不是"橘"的简化字, 只用于"桔梗""桔棒",不能代替〃橘"字第八条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对几个字作了调整(现以 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该表的说明中指出:〃原《简 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至’’覆’’像’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Dg'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 为’啰’’瞭’字读’li如’(了解)时,仍简作’了’,读’临’(瞭 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据此,宝字的"重叠”(一层加 一层)义,例如"唇石为山""层见叠出""折叠""叠床架屋""叠翠""至罗汉""至印” 〃叠韵""叠嶂""叠彩山”等词语,不得使用"迭" 字"覆”字的翻倒义,如"覆巢""覆灭""覆亡""覆辙”〃覆被" 等词语,不得使用"复"字。
"像"字用于人物图像、好像、相似等义, 例如"肖像""录像"相像""好像""像话""像样"等词语,不得使 用"象"字"啰嗦"的"啰"和作为助词的"啰",不可使用"罗"字 此外,藉,简化为"借",如"藉口""凭藉"应作“借口""凭借”; 但"慰藉""狼藉"的"藉"仍用"藉""萧条’"萧索"的〃萧"没 有简化为"肖";用于姓氏,随原稿,不计错第九条 凡用繁体字排版的图书,在用简化字本翻排繁体字本时,必 须对应准确特别是那些古代就有、现在作为简化字的传承字,在翻排繁 体字本时不得误用,如:"党项"的"党"不得用"臂,"长征"的“征" 不得用"徵",洞山良价(人名,佛教曹洞宗的创始人之一,"价",音 jie )的"价"不得用“僵","南宫适"(人名)的"适”(音kub )不 得用"逋","万俟"(姓氏,音Moqi)的”万"不得用 修","体夫"(抬棺材的人)的"体"(音ben)不得用’腰’,"人云亦云”的"云" 不得用"挈,姓种的"种”(音chong )不得用"雷',作为乐器的"筑” 不得用 W ,允准的"准"不得用件","窗明几净”的"几"不得 用"畿","白术”的"术"(音zhd)不得用"彼’,等等。
误用的繁体 字应视为错字第十条 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 体字整理表》,要求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规定"从实施之 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弥内的异体字 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 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随后,国家语委根据实施过程中各 方面的反映,1956年3月恢复"阪、挫"2字1986年10月恢复”诉、 森晔、誓、诃、鳍、纳、划、蛤、谁、雕” 11字1988年3月恢复"翦、 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核、愣、晖、凋"15字3 次共恢复28字,这些字不作为异体字对待现以2013年发布的《通用 规范汉字表》为准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本细则再放宽两点:一是引用古籍的文字,尽可 能使用通用字,但个别容易引起歧义的可使用异体字;二是该《整理表》 中原只限于姓氏使用异体字,用在名字中也不计错如:错、淼、集、邨、 等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1988年7月公布的《汉语拼音 正词法基本规则》(最新版本:GB/T16159—2012 )的要求,汉语拼音的 拼写以词为单位连写,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应拼写为 " Zhongguo Shehui Kexueyuan " ,不 可 拼 写 为 "ZhongguoShehuiKexueyuan " ,也不可拼写为 "Zhong Guo She Hui Ke Xue Yuan"。
转行规则参照英文,必须在一个 完整的音节处转行,并加转行线"一"(占一个汉字的1/3 )三、词语第十二条 词语误用的根本原因是误解词义如:"截至1997年12 月底"的"截至"不能使用"截止","报名日期1月30日截止"的"截 止"不能使用"截至";”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权利"不能使用"权 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不能使用"权 利";"招工启事"的"启事"不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