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细则 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那么》的通知 武房改办字[2000]06号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房改办、财政局:为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安排货币化的各项政策,现将《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那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九月六日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安排货币化,依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安排货币化实施方法》〔武政[11019]105号〕,以下简称《方法》〕,制定本实施细那么其次条 本实施细那么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顿住房实物安排以后,按住房安排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第三条 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以下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一〕11018年12月31日以前参与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置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无职工”〕;〔二〕11018年12月31日以前参与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置公有住房,但未到达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三〕11019年1月1日以后参与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其次章 住房现状认定第四条 以下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置的公有住房: 〔一〕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置的公有住房; 〔三〕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置的解困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本钱价集资、合作建立的住房; 〔五〕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置的公有住房;〔六〕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七〕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 以下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置的公有住房: 〔一〕职工及其配偶购置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置的经济适用房;〔二〕职工及其配偶自建的住房〔周边城区除外〕; 〔三〕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四〕职工及其配偶以市场价购置运用权的公有住房; 〔五〕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房 第六条 特别住房状况的核定: 〔一〕职工及其配偶历次分房,累计分房面积到达或超过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二〕职工及其配偶原已享受单位发给的购〔建〕住房补助的,应按《方法》规定计算住房补贴,与发给的购〔建〕房补助相抵,按缺乏局部计发住房补贴。
〔三〕职工及其配偶居住部队住房按公房处理〔四〕部队干部转业地方后,如以低职给支配工作的,按原部队职给所对应地方行政职级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发住房补贴〔五〕离异夫妇的住房,离异前属夫妻共同财产或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按离异前住房面积核定住房补贴;未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按住房的权属状况和面积核定住房补贴〔六〕职工及其配偶参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原那么上不赐予住房补贴〔单位与职工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职工按高于综合本钱价全额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如有条件,可按职工住房补贴标准50%以内适当赐予一次性住房补贴综合本钱价由建房单位按有关规定测算认定综合本钱价92年〔含〕以前每平方米不得低于320元;93年至95年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70元;96年〔含〕以后每平方米不得低于880元〔七〕有突出奉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市委、市政府嘉奖性住房和购房实惠补贴的,其住房补贴的核定方法另行发文第七条 住房面积的核定〔一〕职工住房面积按建筑面积核定〔二〕职工购置的公有住房,以《房屋全部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高层有电梯住宅按全部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按90%计算〔三〕职工承租住房,该栋房屋建使比明确的,按实际系数折算建筑面积;该栋房屋建使比不明确的,按计租面积乘以1.33 系数折算面积建筑面积。
承租住房折算的建筑面积,仅作为核定职工住房补贴的依据,不作为核发《房屋全部权证》的依据 第三章 住房补贴标准第八条 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1101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基准补贴每平方米450元+工龄补贴每平方米每年7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32年×11018年〔含〕前实际工龄11019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标准工资×32% 第九条 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补贴1101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450元+7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未达标面积÷32年×11018年〔含〕前实际工龄11019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月标准工资×3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未达标面积未达标面积=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已购〔租〕公有住房面积 第十条 新职工的月住房补贴按职工月标准工资的32%计发第十一条 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年限累计不得超过32年第四章 其它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职工参与工作时间,以劳动、人事、组织部门认定为准 第十三条 职工工作调动时,原工作单位应朋当月起停顿计发住房补贴,将原计发状况记入职工住房档案,并随人事档案及住房补贴余额转至调入单位。
第十四条 职工属于以下状况之一的,其储存的住房补贴可一次性领取: 离退休的:11019年1月1日〔含〕以后去世的〔由合法继承人提取〕; 11019年1月1日〔含〕以后按规定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第十五条 职工住房未达标面积在10 M2〔含〕以内的,一次性核定计发住房补贴第十六条 11019年1月1日以后参与工作的新职工,如在实行住房补贴前已承租或购置公有住房,视其住房状况核定住房补贴第十七条 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或工龄增加后住房补贴的计算: 〔一〕无房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或工龄增加后的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不变,按月补贴按调整后的标准工资计算〔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或工龄增加后的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不变,按月补贴按调整后的标准工资和未达面积系数计算,按月补贴计算公式:新职级月标准工资×32%÷新职级住房补贴面积×〔新职级住房补贴面积-已租住或购置的公房面积〕〔三〕原已达标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或工龄增加后,如形成新的未达标职工,应从职务晋升或工龄增加的当月起按月补贴计算公式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 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原那么上按其工龄、职级、住房等因素综合排序,轮候计发 第五章 住房补贴核定、发放程序第十九条 单位对职工住房状况进展调查,组织职工填写《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状况登记表》,并按《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住房档案规定》,建立职工住房档案。
其次十条 单位对职工住房状况过录汇总,确认住房补贴对象,测算职工住房补贴,并张榜公布填写《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清册》,《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状况申报表》,拟定《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的报告》其次十一条 单位将《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的报告》提交职工大会〔职代会〕探讨通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市、区房改办审批其次十二条 单位依据市、区房改办批复看法,结合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填制《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申请核定表》,制定《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资金的报告》,按财务隶属关系报市、区财政部门审批其次十三条 各单位依据已确定的住房补贴对象,遵照财政部门的批复看法,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单位在承办银行为职工开设的“个人住房补贴”账户,实行专户储存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由单位依据资金状况按轮候补贴的原那么计发;按月补贴由单位按月计发其次十四条 职工购、建住房或离退休、死亡等需支取住房补贴时,应由职工本人填写《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补贴审批表》,连同购房合同、建房许可证或离退休主、死亡主等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审核批准后,交经办银行办理转账支付或现金支取手续系特别状况支用住房补贴的,由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经同级房改办、财政部门批准后,由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其次十五条 各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按《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武财综[11019]604号〕执行 第六章 附 那么其次十六条 本细那么自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负责说明 其次十七条 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职工月标准工资构成表 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3、军官、文职干部职级对应表 4、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的报告 5、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资金的报告6、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补贴审批表 附件1:职工月标准工资构成表 单位性质 标准工资构成 行政机关 根底工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事业单位 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加活的局部〔即津贴〕 企业单位 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含津贴、资金及加班工资〕附件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应聘住房补贴面积行政职务 专技职务 标准〔M2〕 技术工人 平凡工人 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 初级工 5年以下 60 科员 员级、助理中、高级工 6-20年 70 级 科级 处级 中级 副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21年以上 80 101 局级 正高级 130 注: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 2、行政事业单位的科员,凡工龄在21年〔含〕以上的,按80m2计算; 3、技术工人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也可参照平凡工人的工龄计算;4、1101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终身享用;11013年9月1日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聘任前方可按对应标准补贴。
附件3:军官、文职干部职级对应表 军人、政治、后勤军官 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行政职级 师职 六至七级 局级 团职 八至必级 处级 营职 十至十一级 科级 连职 十二至十三级 科员 排职 十四级 办事员 附件4: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的报告〔样 式〕市房改办:依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安排货币实施方法》和《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那么》规定,我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职工住房档案,开展了各项根底性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一、本单位现有独立核算单位 个,编制人数 人现有职工人 人,其中:101年底前参与工作的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101年1月以后参与工作的职工 人二、现有职工中住房已达标 人其中:101年底前参与工作的在职职工 人,离退休职工 人;101年1月以后参与工作的职工 人三、本单位现有职工中,属于住房补贴对象的 人其中:101年底前参与工作的未达标职工 人,无房职工 人;101年1月以后参与工作的未达标职工 人;无房职工 人。
〔一〕一次性住房补贴对象 人其中:1、101年底前参与工作的在职职工 人其中:无房职工 人,缺房面积 平方米,需补贴资金 万元;未达标职工 人,缺房面积 平方米,需补贴资金 万元2、101年底前离退休职工 人其中:无房职工 人,缺房面积 平方米,需补贴资金 万元;未达标职工 人,缺房面积 平方米,需补贴资金 万元3、101年1月以后参与工作的未达标职工 人,缺房面积 平方米,需补贴资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0页 共10页第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