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外资政策的对比印度的外资政策 特点: 1.立法完备,政策稳定印度自独立以来,逐步制订和完善了一整套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 法规、条例,仙后颁布了《外资企业管理法》 、 《外国投资法》 、 《外商投资鼓励法》 、 《合资 经营企业法》 、 《外汇管理法》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同多个国家签署了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有选择的吸引外资 (1)在外商投资比例上,印度对于股份比例都有明确的规定独立初,外资持股率多在 51%-74%之间;1973 年政府实行《外汇管制法》后,外资所持股份一般不超过 40%,但在 国家计划中的优先发展项目和面向出口的工业和尖端技术部门,在优先转让技术的前提下, 持股率可达 51%-74%在 1991 年后,印度政府扩大了外资可参股的企业范围,在 34 个优 先发展行业,外资的持股率从原来的 40%提高到 51%在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企业与高科 技企业外商可独资 (2)其次,对外资企业征税重,给予的政策优惠少印度对在印的外资企业分两类征收所 得税:凡在印度设立的公司,税率为 46%(1994 年前为 51.75%和 57.5%两种) ,即此类公 司与印度本国无外资股份的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凡跨国公司在印度的子公司,税率为 55%(1994 年前为 65%) 。
外国机构投资者长期资本所得税率为 10%,短期资本所得税率 是 30%为了进一步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印度对外企免征一定期限(一般为 3-5 年)的所 得税,如属新兴企业和出口型的外资企业,免征期限达 5-10 年,除此以外,对落后地区的 外商给予一些现金补贴 (3)引导外资流向知识和技术性产业从建国之初,印度就强调引导外资流向技术和知识 行业1991 年,印度政府声明对雇请外国技术人员和利用外国人进行国内技术开发的合资 企业可自动取得许可证长期以来,印度政府一直鼓励外商投资于技术和知识型行业,增 加对其优惠措施和减少对其限制中国的外资政策 与印度相比,中国的外资政策要优惠得多中国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基本法律是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构成 1.与印度严格限制外商持股的思路正好相反,中国不但鼓励外商独资,而且在合资企业经 营法第 4 条中专门规定了外商投资下限,即“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 在中国改革之初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 2.“超国民待遇” 在中国,外商在税收、进出口自主权、劳动工资政策等方面享有本国企 业无可比拟的优惠条件。
中国法律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若将其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 以扩大经营规模,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 分已缴纳所得税的 40%税款,而后又进一步改为全部退还外商还可以享受出口关税和工 商统一税等优惠而许多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通过财政补贴、科技奖励等变通手段给予 外资的优惠更多其结果是一方面促进了外资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一直了本土民营企 业竞争力的培育 3.引进外资时有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有些地方引进外资有一定的盲目性,没有很好考虑 技术的合适性问题,造成引进的技术水平滞后和重复引进同时,中国利用外资投在劳动 密集型和一般加工工业的比重过高,大约占总项目数的 60-70%,这就难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中国政府已认识到外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市场换技术” , 并制订了相应的政策引导外资流向高科技和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