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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家税务局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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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家税务局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汇编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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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 制度汇编******县国家税务局 20**年 4 月2目 录一、干部人事权方面………………………………………………………(3)1.人事管理制度………………………………………………………(3)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4)二、财务管理权方面………………………………………………………(6)1.财务管理制度……………………………………………………………(6)2.接待管理制度……………………………………………………………(13)三、资产管理权方面………………………………………………………(17)1.车辆管理制度……………………………………………………………(17)2.财产管理制度……………………………………………………………(23)四、事权方面…………………………………………………………………(27)1.考勤制度……………………………………………………………………(27)2.安全保卫制度…………………………………………………………(28)3.卫生管理制度…………………………………………………………(29)4.会议制度……………………………………………………………………(31)5.民主生活会制度…………………………………………………………(36)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7)7.公文处理制度……………………………………………………(39)8.机关用印管理制度……………………………………………………(47)9.思想政治工作制度……………………………………………………(48)10.三会一课制度……………………………………………………………(55)1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56)12.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8)13.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68)3******县国家税务局 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根据《******县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经过梳理,从人、财、物、事四方面明确了我局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

ⅠⅠ干部人事权方面干部人事权方面一、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管理工作由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 开展工作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做好本县国税系统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交流、辞职辞退、 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对人事任免、人事调动和奖惩,必须由领导班 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合理 设置职位、选配人员四)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做到 政策落实到位4(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好人事档案,管理、更新、维护好税 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抓好学习和管理服务 工作七)贯彻落实干部工休假制度,做好计划、审核、休假安排等工 作,保护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二、干部二、干部选拨选拨任用工作制度任用工作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新形势和税收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

二)组织领导中层干部的选拔,在县局党组领导下由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三)任职资格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强烈的事业责任感;勤奋敬业,开拓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群众公认,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2.报名时,年龄未满 48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3.有胜任该职务必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连续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6.不在纪律处分和审察期内四)选拔程序和方法1.公布职位个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职位个数2.公开报名: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县局人事教育科报名3.资格审查:由人教科、监察室共同审查4.民主测评:党组成员意见占 30%,现任分局长、稽查局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意见占 30%,其他人员意见占 40%5.县局党组研究并确定考察对象:县局党组根据民主测评得分排序,从高到低按 1:1.5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6.考察:县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近年评先评优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7.公示:经局局党组确定为中层干部的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

8.廉政谈话:由局党组指定专人,对新任的中层干革命部进行谈6话,对其廉洁自律和岗位工作提出要求9.办理任职手续五)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失密、泄密、暗厢操作等行为,如有违纪行为,局党组将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要给责任者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ⅡⅡ财务管理权方面财务管理权方面一、一、财务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管理体制和原则1.全县国税系统的财务由县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系统经费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税务分局财务相对独立,为县局的会计报账制单位2.全局经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各报账制单位的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奖金等)和公用经费实行备用金制度,即由办公室根据年初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定的指标分月拟定拨款计划报局长审批签拨后预留一定的备用金存于税务分局(码市分局),用于公用经费的开支, “公用经费”实行“分项核定、按月报帐、年终结算、节余留用、超支不补且处罚”的管理方式3.全局各下属单位取得的所有经费收入均须纳入县局预算管理,7各单位不得擅自开设账户和私设“小金库”4.各报账制单位的各项公用经费开支应根据年初核定和分月核定的经费预算指标从严掌握,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不得突破,并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批。

全局干部职工的各项奖金、福利待遇由县局统一安排,各单位不得自行其事,严禁滥发、乱发钱物5.各报账单位必须加强经费预算管理观念,严格贯彻“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自求平衡、略有节余”的用钱原则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在每季的十日内将上季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年终经费决算后有节余且各项指标均未超支的,节余部分留作下一年度弥补经费使用;决算后单项指标超支但总指标未超支的,根据单项指标超支情况按岗位责任制考核扣分;决算后预算指标总额超支的(赤字县局不予弥补),除按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分外,同时对有关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罚:报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超过预算指标总额的部分个人负担 60%,会计个人负担 40%6.加强审计监督,每一会计年度内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所有报账单位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以上内审,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还须进行一次离任审计,各报账制单位均应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二)经费来源1.国税系统的经费来源,包括上级拨入和本单位其他收入两部分其中其他收入包括当地政府给予的目标管理奖励和征收经费补8贴、门面出租及客房收入等2.国税系统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账,纳入预算管理,并做到收入合法、来源正当、取之有道,严禁通过向纳税户摊款摊物等不正当手段来弥补经费。

各单位取得的各项其他收入必须按以下时限划缴县局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按规定返还:从乡镇取得的目标管理奖必须于取得收入的一周内全额划缴;客房收入于季末后三日内划缴一次;房屋门面租金收入(含县局机关)在收取的当月内划缴(租金收入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收取,否则按岗位考核扣分)各项收入未按规定上划的,一经发现,由县局办公室全额收缴,并按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分3.各分局取得的其他收入,只能用于按县局规定标准开支的各项节假日活动费用和节假日值班、加班补助以及允许上浮部分招待费,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其他公用经费支出项目4.公用经费基数一经确定,年内一般不予更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指标的,由所需单位写出报告交县局办公室,再按规定呈报审批三)经费支出1.全局经费支出采取下达项目预算指标和统一开支标准、范围的办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报账制单位各项财务开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及省、市、县局制定的各项开支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各项开支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在相应的9会计科目列支,不得随意转列其他科目2.每周星期五为该周局机关的报账日,其余时间一般不再报账所有报账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手续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碳素墨水签字。

各单位使用内部开具的发票入账只限于食堂购物及购买水果等项目,其他购物必须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发票入账所有开支都要按规定程序审批,严禁先斩后奏,同时要坚持按时报账,日结日清,除特殊情况外,在外开支的各项费用必须当场现金结清,不得签单严禁跨月、跨年度报账3.对局领导的费,机关科室、稽查局的费、办公费实行包干使用1)包干经费实行“确定基数、节约留用、超支处罚”的办法2)包干经费统一由办公室财务室管理并建立分户明细帐办公室负责编制包干经费使用情况月报表,按月进行通报包干经费内的发票由包干单位或局领导签经手人,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包干经费支出明细帐,每月与办公室核对, 并接受监察室的检查、监督每年底由监察室进行一次审查4.办公费:业务科室按科室人均 360 元每年标准执行,政工科室按科室人均 300 元每年标准执行,用于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胶水、大头针、回形针、垃圾袋等等,严禁挪作他用科室单次购10买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发票后必须附购买清单5.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要填写出差报告单并经签批具体程序: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事前报告局长;科长出差由分管局领导签批;其他人员出差三天内先由科室负责人审签后由分管局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的比照科长出差由局长签批。

报账时须将签批的报告单附后各科室人员差旅费单先由科室负人责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再报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根据上级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就我局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关于出差省外出差的,伙食费按每人每天 50 元的标准凭票(出差所在地票据)在限额内报销,公杂费按每人每天 30 元予以补助省内县外出差的,江永、道县、宁远伙食费按每人每天 20 元的标准凭票(出差所在地票据)在限额内报销,公杂费按每人每天 15 元予以补助,其它各县伙食费按每人每天 50 元的标准凭票(出差所在地票据)在限额内报销,公杂费按每人每天 15 元予以补助县内出差的,税源管理二科、沱江税务分局(岭东片除外)、码市税务分局在辖区内执行公务不予任何补助,其他县内出差按每人每天 10 元补助出差由对方单位按规定接待,市内县外出差人员缴纳伙食费并回单位在限额内凭票报销,接待单位伙食费收取标准为早餐 10 元、中餐 20 元、晚餐 20 元县内到码市出差原则上在内部食堂就餐工作人员外出11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2)关于定点接待接待单位原则上应安排来客入住内部宾馆、招待所或单位接待用房,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和接待用房的,应入住各级国税机关的定点接待宾馆省外出差由于特殊情况入住非定点宾馆的,在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两个一个标准间,住宿费每人每天 150 元)允许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省局在长沙的定点接待宾馆为金赋大酒店(三星级)、和一国际大酒店(三星级)、南枫大酒店(三星级),本系统人员到长沙出差办事,应首选入住金赋大酒店,金赋大酒店无接待能力时,方可入住省局其他定点宾馆,市局在冷水滩区的定点接待宾馆为长城酒店、南华大酒店本系统人员到冷水滩区出差办事,应首先入住市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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