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36 页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摘要3 基本参数3.1 一般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物面积居住人数火灾起数≤1.5万人≤100hm2>1.5万人居住区记1起,工厂、堆场、储罐区>100hm2≤500000m2仓库和民建> 5 0 0 0 0 0 m23.1.2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时,淋浴用水量按 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人数N(万人)同一时间火灾起数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L/s)N≤1.0151.07 0 . 031 0 0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V≤3000(3000,5000](5000,20000](20000,50000]V>50000甲乙厂房35丙类厂房15202530 40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甲乙丙仓库15253545第 2 页 共 36 页公共建筑15253040三四级公共\工业15202530 ////丁戊类1520住宅15一二级其他地下建筑15202530三级乙丙类V500020415h≤50 30615丙类厂房h>50 40815h≤24 10210h≤50 25515其他厂房h>50 30615V≤500010210 h≤24 V>500020415丙类仓库h>24 40815h≤24 10210 其他仓库 h>24 30615建筑物名称高度 h(m)、层数、体积 V(m3)、座位数 n、之灾危险性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50005000020415800100003061550002500040815旅馆5000250002041550002500015310建筑物名称高度 h(m)、层数、体积 V(m3)、座位数 n、之灾危险性消火栓设计流量(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办公教学公寓宿舍及其他建筑高度超过 15 米或体积>10000153102154 20410二类公共建筑h≤5020410245040815汽修车库102103.6 消防用水量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建筑场所与火灾危险性延续时间(h)甲乙丙类3工业建筑厂房、仓库丁戊类2高层建筑中的商业、展览、综合楼,高度大于 50 米的财贸金融、图书重要档案楼,高级宾馆科研楼3公共建筑其他公共建筑建筑物民用建筑住宅2第 5 页 共 36 页建筑面积小于 3000m21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3000m2地铁车站2煤、天然气、石油及其产品的工艺装置3直径>20m 固定顶罐和直径>20m 的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罐6甲乙丙可燃液体储罐覆土油罐\其他储罐4液化烃储罐\沸点低于 45℃的甲类液体\液氨储罐6空分站,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的装卸栈台3变电站2甲乙类可燃液体油品一级码头;海港油品码头6二三级码头,丙类可燃液体油品码头,河港油品码头4装卸油品码头码头装卸区2装卸液化石油气船码头6地上储气罐加气站3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埋地储气罐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合建站1粮食土圆囤\席穴囤棉、麻、毛、化纤百货稻草、麦桔、芦苇等木材等6露天或半露天堆放煤和焦炭构筑物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罐区可燃气体储罐3第 6 页 共 36 页4 消防水源4.1 一般规定4.1.1 在城乡规划区的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
4.1.2 消防水源水质应满足水灭火设施灭火、控火和冷却等消防功能要求4.1.3 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2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宜作为备用消防水源4.1.4 消防给水管道内平时充水的 PH 值为 6.0--9.04.1.5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4.1.6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4.2 市政给水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4.2.2 市政两路消防供水应符合下列条件,不符合时应视为一路消防供水: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 应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4.3 消防水池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1 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第 7 页 共 36 页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大于 20L/s 或建筑 高度大于 50m 时;3 市政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4.3.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2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要求4.3.3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网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 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 2000m3时不应大于 96h消防水池给水管径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DN504.3.4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100m3 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 50m50m3 3。
4.3.5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2 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给水管网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qf=3600Av式中:qf=----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3/h;A----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m2;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3 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入户管管径消防水池给水管径,以及消防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 1.5m/s4.3.6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 500m3时,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但当大于 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第 8 页 共 36 页4.3.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 6.0m;2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3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40m;4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 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 40m。
4.3.8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通用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通用于高位消防水池、箱)于高位消防水池、箱)4.3.9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要求:(通用于高位消防水池、箱)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要求:(通用于高位消防水池、箱)1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能全被利用;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能全被利用;2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 3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4.3.10 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下列要求(通用高位消防水池):1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2 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4.3.1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压力和流量,且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除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应至少有两条独立的给水管道;4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给水一次火灾灭火用水量确有困难,且火灾时补水可靠时,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用水量的 50%;5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 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且每座 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系统供水;6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隔墙和 1.50h 的楼板第 9 页 共 36 页与 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靠1、 2 条同 4.3.8、4.3.94.4 天然水源4.4.1 井下等地下水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4.4.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井不应少于两眼,且每眼井的深井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可为两路消防供水;2 其他情况时可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4.4.3 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可作为城乡市政消防永久性天然消防水源,其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乡规模和工业项目的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90%----97%但村镇的室外消防给水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当地水源情况适当降低4.4.44.4.4 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进入消防水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进入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4.4.54.4.5 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