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车支承装置技术要求1通用要求支承装置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 文件制造1.1 支承装置油漆涂层应符合QC/T 484—1999中代号为TQ4的要求,且 应漆膜光滑平整,无流痕、鼓泡、皱皮以及明显刷痕1. 3手动机械式和电动机械式支承装置应具有双速齿轮传动装置1.4 支承装置应根据不同条件正确选用底座类型1.5 支承装置应具有自锁性能及稳定性能1.6 支承装置在垂直状态下,支承内腿不得自行下落1.7 支承装置在行程末端时不得脱落,支承内管应有限位装置及标识1.8 支承装置应具有密封防护性能,防止可能减弱其功能或机械效率的杂 质进入1.9 支承装置应具有润滑装置工作时升降灵活、无阻滞现象1.10 支承装置的焊缝应均匀、平直,无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和 焊漏等缺陷,并符合GB/T 37400.3-2019的有关要求1.11 电动机械式和电动液压式支承装置的额定工作电压应为直流12V或24Vo1.12 手动液压式和电动液压式支承装置应装备有液压失效保护装置,防止 因液压系统故障导致挂车侧翻1. 13装备有液压系统的支承装置,其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 且满足以下要求:a)液压系统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全部管路、元件、可拆结合面、活 动连接的密封处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油液的外漏现象;b)液压系统应能承受额定工作压力1.25倍的压力,不得有零件损坏变 形,密封性应符合上述的规定;c)液压系统所用软管及软管接头的爆破压力应不低于系统额定工作压 力的4倍;d)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油应符合GB/T 37400. 16-2019的规定,液压 油固体污染度应符合QC/T 29104的规定,其固体污染颗粒数代码为18/15O2互换性和基本参数要求2.1 支承装置应有足够的调节行程,并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
表1支承装置基本参数扭矩T的技术要求仅适用于手动机械式和电动机械式支承装置型号举升负荷 t/对承载负荷t/对闭合高度目 mm行程Snun扭矩广 Nm适用车型挂车最大允许 总质量GVW 'tL5N5.012.5W9202450W134中置NT拄T24D5W67L10>10,025.0<10502420W134半挂车18D10W134L20>20,050.0<160半挂车35D20W85L30>30,075.0W11002360W160半挂车40D30W85IVW为支承装置适用挂车车型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中置轴挂车中,不包含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2.2 半挂车及中置轴挂车支承装置的互换性尺寸应满足图1的尺寸要求手柄尺寸L1 (见图1)应不大于360 mm手柄孔中心至支腿最上端面的距 离L2 (见图1)宜设置为不大于90 mmo标引序号说明:S:支承装置行程:H:支承装置闭合高度L1:手柄半径尺寸;L2:手柄孔中心至支腿最上端面的距离;图1挂车支承装置互换性尺寸示意图3部件要求支承装置应有足够的举升能力,按规定的举升试验方法所测得的举升 负荷应符合下表1的规定3.1 手动机械式和电动机械式支承装置以低速档工作时,传动齿轮转动一 圈升降行程应不小于0. 60 mmo支承装置应具有静态承载能力,在规定的静压负荷下试验后,不应出 现结构破坏、异常磨损等现象(易损件除外),且仍应具有操作性。
液压式 支承装置的液压系统不应出现泄漏现象,下沉量不能超过5 mni3.2 支承装置应具有纵向和横向强度,按规定进行试验后,支承装置在空 载状态下应能正常伸缩,机械式支腿在伸缩时所需扭力应小于68N-m,液 压式支承装置的液压系统不应出现泄漏3.3 支承装置应具有垂直强度,按规定进行试验后,支承装置在空载状态 下应能正常伸缩,机械式支腿在伸缩时所需扭力应小于68N-m,液压式支 承装置的液压系统不应出现泄漏3.4 支承装置应具有空载运行能力,按规定循环运转1000次后,不应出现 结构破坏、异常磨损等现象,且仍应具有操作性3.5 支承装置应具有耐久性,按规定运行200次后,不应出现结构破坏、 异常磨损等现象,且仍应具有操作性4装车要求安装支承装置的挂车应具有纵向和侧向稳定性,按要求进行试验,挂 车应保持稳定4.1 用于驼背运输的挂车支承装置应具有抗冲击能力,按的规定进行冲击 试验后,不应出现结构破坏、异常磨损等现象,且仍应具有操作性4.2 用于多式联运的挂车支承装置应有动态承载能力,按要求经4000次动 态承载试验后,不应出现结构破坏、永久变形、异常磨损等现象,且仍应 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