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常见问题 解 答市委老干部局 张哺 联系:3030062 :383031741 2012年一、关于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一)老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9]13号 )中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之制度¡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 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学 习、阅文、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 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 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地或到周边 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 制度 ¡中共淮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离休干部 管理服务的暂行规定》(淮发(90)077号 )中关于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共七条:¡第一条:“离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各单位 要严格阅文制度,每月至少两次,对回农村 安置的离休干部,由所在乡镇组织学习,对 行动不便的,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前提下, 单位可派人送文上门,或传达主要精神,让 每个离休干部都能按照规定看到文件 淮发(90)077号文件之政治待遇¡第二条: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必要的会议,听必 要的报告,特别是市里统一组织的会议,所在 单位要及时通知。
重大节日的庆祝会、联欢会 ,要请离休干部代表到主席台就座各级党代 会、人代会代表中,要有离休干部代表,每年 评比优秀党员时应将党员离休干部列入评比范 围¡第三条:各单位要组织安排好党员离休干部过 好组织生活¡第四条:离休干部同在职干部一样订阅报刊淮发(90)077号之政治待遇¡第五条:市和市直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 少两次向离休干部报告政治经济形势和本单位的工 作情况,并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重要节日和“敬老 日”各单位应对离休干部登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联 谊会进行慰问¡第六条:本着大中小结合,以小型为主的原则,建 立老干部活动室¡第七条:本着分散和集中相结合,以就地就近为主 的原则,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了 解形势开阔眼界 ¡ (二)政治待遇落实中常见问题 、解决办法及政策依据¡►部分单位领导重要节日期间没有登 门慰问¡1、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离休老 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暂行规定》(皖发〔1981〕 97号)规定:¡在每年党的生日和春节这两个节日期间,各级 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对离退休老干部的 慰问活动,或召开座谈会、联欢会在平时, 也要经常去探望老同志。
二)政治待遇落实中常见问题 、解决办法及政策依据¡2、淮发(90)077号¡重要节日和“敬老日”各单位应对离休干部登门 走访或召开座谈会、联谊会进行慰问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慰 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中组发〔1980〕75 号)¡在春节期间做好慰问老干部的工作,对于发 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 族敬老尊贤能的美德,有着重要的意义 ¡①.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参加走访慰 问和召开座谈会,各级组织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 认真负责地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扎扎实实 ,讲求实效¡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重点慰问那些已退居二三线 和正在养病治疗的老干部,以及老干部遗属各级领导干部 可以组成慰问组,到老干部家里、干休所、医院和疗养院走 访看望;可以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还可以举办老红军、老干 部讲传统报告会,对广大青年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理想 的教育 ¡③.各级领导同志和负责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在 慰问活动中,要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 ,对老干部提出的工作上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 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 够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
¡在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要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 持下去►部分老干部反映不能及时阅读有关文件¡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 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该文件规定: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 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 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 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制度¡2.《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离休 退休干部阅读文件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81 〕40号)¡该文件规定:保证离休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 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大事,这是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 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有利于老干部继续发挥作用 ,搞好传帮带¡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9〕13号)¡ 该文件规定: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学习、阅文、听 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 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地或到周边参观学习,走访慰问 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 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 中共安徽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干部看文 件、听报告工作的通知》(皖老字〔1992〕13号)¡ 该文件规定: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和关心离退休干部的 政治生活,切实做好老干部看文件、听报告的工作凡 有离退休干部的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本单 位老干部看文件、听报告等政治待遇的落实情况 ¡ 该文件还规定:老同志正常阅文要做到“三有”:有一 套专供老同志阅读的发到县团级的中央和省委文件、有 固定的阅文室、有健全的阅文制度发给在职干部的学 习资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对身体不好不能到阅 文室阅文的老同志,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 定专人上门送阅或上门传达对分散居住在农村的可采 取定期、定点分片组织学习或传达,保证老同志能够按 规定了解党和国家重要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 该文件还规定:传达上级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部门 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要请离退休干部参加组织老同志 看文件、听报告,要注意通知到位,并做好接送工作, 车辆一定要保证►关于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活动的问题¡1.劳动人事部《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 项目的通知》(劳人老〔1983〕18号)¡2.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 治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999〕31号)¡ 要积极组织退(离)休干部就地就近参观考察, 使他们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 ,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带回自觉地 拥护中央的决策,支持在职干部的工作,积极发挥作 用。
¡3.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 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 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皖老字〔2001〕5号)¡ 该文件第六条规定:坚持就地就近组织 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成果适当组织老同志 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就地就近参观、考察, 使他们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 ,更加自觉地支持、参与改革¡4.淮发(90)077号¡该文件第七条明确规定:本着分散和集中相结合, 以就地就近为主的原则,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务 生产建设项目,了解形势开阔眼界参观所需差旅 费由原单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5.中共安徽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老干部外出集体 活动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皖老通字〔2010〕8号) ¡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老 同志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 责制,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和 安全教育,坚决排除安全隐患 ¡坚持“就地、就近、安全、节俭”的原则组织老干部活 动,尽可能减少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活动,节假日期 间一律不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必须组织老干部外出集体活动,事先应成立活动领导 小组,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
特别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用车保障要安排车况良好 的车辆和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的司乘人员,必要时 要配备随行医护人员,保证老干部外出集体活动过程 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出问题二、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问题¡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的设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 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 发〔2006〕12号)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 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 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 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 立,党员较多的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员人 数少或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 党支部条件的,可与在职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二、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问题¡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选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组发〔2006〕12号)规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党员中组织能 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 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党支 部,上级党组织要更多地给予关心和指导,可采取由 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 开展工作。
二、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问题¡3.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如何缴纳¡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 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 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 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 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 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 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 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 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 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 的规范津贴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 费、住房提租补贴、住宅补贴、交通补贴 、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 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党费返还比例:¡淮组字〔2012〕22号文件第二十四 条规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 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 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 活动的费用4. 党员离退休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中组发〔2006〕12号规定:¡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根据离 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 安排组织生活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 ,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 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 取意见和要求,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 照顾三、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一)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 医疗保健、护理费等¡《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 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 号)第五条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 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 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 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 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二)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还要略 为从优”主要体现在: ¡1.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 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1949年9月30日前参 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按其本人标准工资,每 年增发一至三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 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 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3.离休干部按不同情况分别享受一定数额的护 理费。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