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书

bin****86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28.53KB
约27页
文档ID:56346842
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书_第1页
1/27

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书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书 篇一: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指引.doc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指引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指引 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 遇的,应按照《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 (国税发[XX]124 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一、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 (一)审批事项 1.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 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主 管国税部门)提出审批申请: (1)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2.同一非居民的同一项所得需要多次享受应提请审批 的同一项税收协定待遇的,在首次办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审批后的 3 个公历年度内(含本年度)可免予向同一主管 税务机关就同一项所得重复提出审批申请 同一项所得是指下列之一项所得: (1)持有在同一企业的同一项权益性投资所取得的股 息; (2)持有同一债务人的同一项债权所取得的利息; (3)向同一人许可同一项权利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 本条第一款所述同一项税收协定待遇是指同一税收协 定的同一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不包括不同税收协定 的相同条款或者相同税收协定的不同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 待遇。

(二)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一式二份) ;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 (一式 二份) ; 3.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在原件有效期内) (申请人可提交复印 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原件存放处,加盖报告责任 人印章,并提交原件核对,下同) ; 4.非居民企业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原件) ; 5.区别不同的所得项目,还需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股息所得: a.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一份(注:原件备查,复印件提交) ; b.被投资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 ; c.被投资企业利润所属年度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 ; d.被投资企业有关成立、增资、股权变更等取得的历 次外经部门批复(复印件) ; e.申请人是否构成中国税收 居民、是否构成任一第三方(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的说 明 (2)利息所得: a.贷款合同(外债签约情况表) (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原件备查,复印件提交) ; b.利息还款通知书(复 印件) ; c.根据税收协定享受预提所得税免税待遇的,提供缔 约国税务主管当局出具的该贷款方属于政府拥有的金融机 构或其他机构的证明(原件)及准确翻译的中文译本(限 于税收协定中仅原则上规定缔约国对方中央银行、政府拥 有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从我国取得的利息应在我国免征 预提所得税的情况) 。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a.特许权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注:原件备查, 复印件提交) ; b.其他证明非居民企业为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的 资料; c.发票或付款通知书(复印件) (4)财产收益所得: a.财产转让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一份(注: 原件备查,复印件提交) ; b.属于股权转让的,需提供外 经部门批文(复印件) ; c.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财产转让的资料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 他资料 (三)提出申请的时间 据以取得所得项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非居民企业可 提出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批申请非居民企业最迟可在结算 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追补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补办 审批手续 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不得 因申请尚未获得批准而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 二、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申请 (一)备案事项 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 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 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 2.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3.税收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4.除上述第 1 至第 3 项和需审批的税收协定条款以外 的其他税收协定条款。

(二) 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一式二份) 2.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在原件有效期内) (申请人可提交复印 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原件存放处,加盖报告责任 人印章,并提交原件核对,下同)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 他资料(如:证明不构成常设机构的资料;确认营业利润 的资料等) (三)办理备案的时间 非居民企业可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 义务时,办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备案手续非居民企业 最迟可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追补享受协定待 遇申请,补办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非居民取得的相关应税所 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对于已向税务机关提交过的申请或备案相关资 料,可免于重复报送,但应告知受理税务机关有关资料的 名称和报送时间 (二)享受审批类税收协定待遇的,扣缴义务人代扣 代缴纳税申报或纳税人自行申报时,需提交《非居民享受 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作为申报附表 (三)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及《非 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仅作为审批和报备资料, 不作为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的已获审批和已备案的依 据。

审批类申请和备案类报告享受协定待遇的依据,以主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为准 (四)审批申请人或备案资料提交人需填报的表格可 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或登陆珠海国税网站的“办税指南 -国际税收”栏目下载使用 (五)因信息发生变化影响非居民享受相关税收协定 待遇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在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三 十天内,通知主管税务机关 提示: 篇二:01 非居民对外支付款项税务办理步骤 非居民对外支付款项税务事项办理步骤 基本流程:合同备案→纳税判定→纳税申报→对外 支付备案 特别提示: 1.合同总金额填写合同上写明的金额,无论是否含税, 并在括号中标明是否含税,例:XX00 美元(不含税) 2.对外支付备案表中本次付汇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础见相关详细计算资 料 一、合同备案(所有对外付汇合同都需备案,无论合 同金额是否超过五万美金) (合同签订 30 日内): 1.法定源泉扣缴类:只适用于特许权使用费、利息、 股息红利、股权转让、财产转让、租金、担保费收入 《02 信息采集表--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一式两份) (纸质及电子都要)后附合同原文及译文(加盖公章) 。

(国税发【XX】3 号文) 2.服务、劳务类:《03 信息采集表—境内机构和个人 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一式两份) (纸质及电 子都要)后附合同复印件及译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 19 号) 3.特别提示:请保留税务机关签字退还的备案表原件 合同原件上注明合同编号 二、纳税判定:(合同备案的同时做合同纳税判定, 如先做合同备案,在提交纳税判定资料时请再报送合同复 印件一份) 备案后企业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纳税判定,每个合同只 做一次纳税判定,请保留返给企业的纳税判定表原件,支 付备案时须出示对于承包工程、提供劳务不予征税、免 税、股权转让和大额支付(合同金额或单次付汇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等合同实行二级判定,窗口受理后报局 审批 (一)以下资料必备: 1.《07 对外支付合同纳税判定表》 (一式两份) (填写 相应信息后打印) 2.08 合同判定资料受理清单 3.书面申请 请按以下顺序写明如下几点: (1)对外付汇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缔约双方的名称、 国籍、纳税代码,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 内容(如属劳务,注明劳务执行地;如来华,注明天数) 。

(2)注明申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属国税还是地 税 (3)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费由中方负担 还是外方负担 (二)如涉及如下业务,还须提交以下资料(本文来自: 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非居民企业授权委托 书): 1.利润分配(股息分红): 历次验资报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利润所属年度审 计报告、利润所属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全年的税票、 董事会分配的有关决议、公司章程等根据实际情况报 2.股权转让: 商务部批复、被转让方历次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年度 及前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股权转让完成月份的财务报表、 专项股权转让评估报告、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等 3.代垫工资 (1)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外籍人员姓名、工资所属 期、工资额、个人所得税完税税 额、税后应支付工资等 (2)公司之间的代垫协议或派遣协议 (3)公司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劳动合同 (4)外籍人员劳动保障就业证 (5)就以下问题的情况说明: ①谁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 险,谁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对上述人员的工 作拥有指挥权 ②接收劳务的境内企业(以下统称“接收企业” )是否 向派遣企业支付管理费、服务费性质的款项; ③接收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的款项金额是否超出派遣 企业代垫、代付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及 其他费用; ④派遣企业是否将接收企业支付的相关费用全部发放 给被派遣人员, 是否保留了一定数 ⑤派遣企业负担的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是否全 额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⑥派遣企业还是接收企业确定被派遣人员的数量、任 职资格、薪酬标准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地点。

⑦接收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款项的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⑧接收企业是否存在通过抵消交易、放弃债权、关联 交易或其他形式隐蔽性支付与派遣行为相关费用的情形 4.核定征收合同需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非居民企 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 复印件; 5.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企业,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 签字盖章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复印 件及截止到本次付汇时的外方来华情况书面说明;享受税 收协定待遇审批企业,提供已通过审批的《税务事项通知 书》 、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附件 2)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 (附件 5); 三、纳税申报(每月 1-12 号申报,只能窗口手工申 报,不可网上申报,取号机取“代扣代缴申报”的号 303 申报) 1.企业所得税 需申报纳税的企业自行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 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式两份) ,表格各项内容填写齐全, 尤其是合同编号、申报所得类型必填 2.增值税 我所博客下载《-----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SB013 一式两份请注意:国税只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仍在地税 申报 特别提示: 1.营改增以后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税款计算有所变化, 计算公式详见我所博文《关于营改增涉及非居民企业计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税际便函(XX)30 号,请仔细阅读, 避免缴纳税款错误。

《纳税申报表及说明》文件夹中包含扣 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软件及非居民企业税金计算表, 企业可选择使用 2. 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1)企业所得税: 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 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企业所得 税法及实施条例) (2)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 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 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 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 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