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意见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 总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标准》)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 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从2003年新学年开始,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面实施(标准),学生毕业 的体育档案一律改为《常州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二、 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按百分 制记分三、 测试项F1测试项FI共为六项,其中身高、体重、帅活量为必测项打选测项H为三项:从50 米跑、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台阶试验、1000米跑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台阶试验、 800米跑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坐位体前屈,仰卧 起坐和握力中选测一项四、 测试与评分标准1・选测项F1由体育教学部在测试前确定学生测试1000米(男),800米(女)跑的项 H, —定要经学院医疗中心或医院医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的体育教师必 须带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确保安全2. 评分标准(见附表)五、 等级评定,登记与学生评优、评奖、毕业规定。
各个测试项FI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及 以上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 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见附表Do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 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对(标准) 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 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若达不到60分,可在毕业前再 给一次补考机会,成绩仍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六、 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1. 早操、课外体育锻炼全学年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2. 获等级运动员称号或破校级以上记录者;3. 参加校运动会比赛获第一、二名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经体育教学部确认可以 加分者二) 对体育课或早操(晨读)、课外体育锻炼等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 次数1 / 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 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七、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中请,经县(区)级医院证明,学 院医疗中心确认不能参加《标准》测试,体育教学部核准,教务处审批后,可以免予执 行《标准》,所填表格(见附表)存入学生档案八、 《标准》实施的职责分工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体育教学部、学院医疗中心、团委及 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1 •教务处总体安排2. 各学院将《标准》列入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将学生《标准》等级评定成绩记入 学籍成绩档案负责对本学院的学生体育课、早锻炼(晨读)和群体活动的组织、检查、 督促,使学生积极参加锻炼3. 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检查督促各学院、各班早锻炼(晨读)的出勤情况和评定 成绩的情况,并记载学生其它课外体育锻炼的出勤情况每年6月底将按规定可获奖励 分者和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 /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 / 3的学生名单送交体育教学部,毕业年级的学生出勤等情况应于6月上旬送交体育教 学部4•体育教学部全面负责《标准》的实施,做好宣传和讲解工作,负责制定每学年各 班级各测试项Fl的测试计划;负责体育课、身体形态、身体机能状况、身体索质测试和 成绩评定;负责汇总评定学生每学年和毕业肖学年《标准》等级,并于每学年结束吋以 班级为单位填写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记入学生成绩档案,一份体育 部存档);负责检查(常州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的登记情况,并于学生毕业 前连同《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中请表》一并送交各学院与学生学籍成绩卡 一同归入学生档案。
5.对于《标准》成绩不及格而不能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体育部应于6月中旬将名单 (一式两份)分别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以便初定毕业资格6•每年6刀底体育教学-部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统计表》(见附表)一式 三份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分别上报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和省体育局竟训处九、本《意见》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