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目录/提纲: 一、社区居委会角色定位不准,行政色彩浓厚 二、社区管理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 三、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合作效果差 四、居民对社区认同感不强,社区治理参与度不高 一是在所有城市住宅小区都必须建立健全居委会组织 二是提倡推行社区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 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的基础单位—社区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逐步显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是社会结构最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而社区治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社区治理得好,将大大推进城市的整体发展本文将从社区居委会定位、社区经费投入以及居民参与度等方面分析当前基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继而提出了明确居委会的职能定位、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加大对社区的投入以及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等方面的对策措施,希望能为当前基层社区治理提供一些对策参考 关键词:居委会;治理;政府;参与度 社区是城市的基础单元,是社会治理的“基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区管理工作主要是由居委会完成的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负责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宣传国家方针政策等,成为在基层服务居民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现实原因,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有较多问题,不仅在工作上行政化严重,而且在软硬件上十分匮乏,没有发挥出群众自治的功能就当前来看,我国基层社区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社区居委会角色定位不准,行政色彩浓厚 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然而政府对社区工作干预过多,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交任务、下指标给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提出要求,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所从事的工作也是大大超出其工作权限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是国 力 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社区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没有任何竞争力,吸引不了公共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这导致社区居委会很难建立起一支稳定的、素质高的管理队伍部分社区存在社区干部由老、弱、妇组成的状况,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外,部分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简陋,据调查,全国大约有3.6万个居委会没有办公用房,往往只能租借小区物业和辖区单位的用房,另有1.2万个居委会的办公用房不足10平方米,二者约占全国居委会总数的10%以上。
根据中央、省、市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提供2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这些政策很难落实另外,国家提倡要建立信息化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不仅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后期也需要专业的人才来维护使用,这些都需要对应的保障机制 三、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合作效果差 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因职责分工不明确,出现了经济利益之争、工作职责之争、服务设施之争,导致关系不够协调,小区的管理职责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 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有些交叉目前,法律法规对居委会的服务内容界定不够明确,一般居委会承担着社区服务、卫生、教育、文化、治安、环境等管理工作而物业公司服务的内容也包括了保安、交通、绿化、卫生和物业设施的管理、维护、更新以及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提供各方面服务由于二者服务的内容大致相同,职责交叉,在管理上“撞车”与“真空”现象并存,容易造成工作不落实和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同时,一个居委会管辖的范围经常涉及多家物业公司,社区住户人员杂,各物业公司之间互相排斥,居民之间缺乏心理、利益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很难调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容易出现工作上的盲点。
四、居民对社区认同感不强,社区治理参与度不高 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最核心体现就是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因为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不可能得到有效利用更重要的是居民比居委会更了解自身需要,有他们的参与,社区问题解决会更有效率但是在传统社区管理体制下,居委会和居民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居民普遍认为居委会政府机构,同时居委会忙于处理行政性工作任务,使得居民对其缺乏认同感,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并不强烈此外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社区居民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居民对社区共同利益关心较少,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社区意识不强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的来说是由于全社会对社区建设的认识还不深刻,还没有真正地理解“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社区居民、社会各单位乃至政府各部门广泛的自愿参与和介入社区工作的意识还没有形成,使社区缺乏建设的动力与支持同时,由于社区除了依靠政府的投入外,缺乏经费来源的其他有效渠道,社区发展的后劲不足而社区的体制不健全,职责界定模糊,必然导致社区的职能作用发挥滞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 (一) 明确居委会的职能定位。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工作的组织者其主要职能应该是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定位不清直接影响着自治能力的提高因此,首先要从立法的层面确定社区居委会的权利、义务与职能,对其进行更细致的规定,并且要分清社区管理中哪些事务要由政府协调处理,哪些事情完全可依靠居委会自行解决,明确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权责其次,政府部门应当摆正自身的角色,认清社区居委会独立的合法地位,改直接干预变成间接引导,正确看待政府与社区的合作关系 (二)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如上所述,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居委会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转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居委会双方的关系,规定政府对居委会授权事务的范围、限度,切实减轻居委会的不合理负担,是让居委会重新回到为民服务这一本职的重要措施首先,各级政府要根据依照《宪法》和《居委组织法》的原则,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居委会的权责职能,赋予居委会拒绝不合理摊派性任务的权力其次,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改变目前各职能部门直接向居委会布置任务的状况。
凡是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都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同意并统一安排,而不得直接给居委会布置任务基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将交叉、重合的工作综合起来交由居委会协助完成 (三)加大对社区的投入,培养高素质人才 足额稳定的经费是保证居委会独立性和群众性的前提,是社区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要将拨款给居委会的措施制度化,不能因为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发生改变,并且不能与任何条件挂钩同时,应该培养居委会自身创收的能力,兴办一些盈利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将其所得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公益性事业这样,居委会的经费不但有了可靠保证,经费的来源结构也多样化 改善社区硬件基础和服务设施,进一步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基础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社区居民委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