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补充)印度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印度人宗教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特点它是“为维护礼仪的纯洁性,而在内部一致遵守特殊规则的一批家庭”种姓制度将印度社会分成四个等级:1、婆罗门: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2、刹帝利: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比如武士;他们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3、吠舍:普通劳动者,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须向国家缴纳赋税;4、首陀罗:奴隶,受到压迫和剥削最深,代表被征服民族;此外,还有比首陀罗更低,不入流的「贱民」,亦叫做单陀罗,成份是打仗的战俘,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统治阶级利用婆罗门教给种姓制度披上一层宗教的外衣改教宣称四个种姓完全处于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种姓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职业世袭和内婚制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并坐印度自古至今经历了集中社会形态,但种姓制度意志延续下来,成为其社会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种姓制度在长期的演变中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其他许多种姓和亚种姓种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向成员提供了保护,但他制造种姓隔离,维护社会的不平等,对印度社会的发展和强盛起了消极的作用波斯、腓尼基与希伯来(犹太)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1000年出现,由原始迦南字母演化出来腓尼基字母是腓尼基人用以书写他们的腓尼基语腓尼基语是一种北闪族语言现在的希伯来字母、阿拉伯字母、希腊字母、拉丁字母等,都可追溯至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像希伯来字母和阿拉伯字母一样,都是辅音字母,没有代表元音的字母或符号,字的读音须由上下文推断犹太教:以色列犹太人所信奉的宗教,在“巴比伦之囚”时期发展成熟主要教义为:(1)绝对的一神教信仰,只崇拜上帝耶和华,认为他是宇宙中唯一的全知全能和创造世界的主宰2)坚信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比其他任何民族都优秀3)救世主信仰此外犹太教还有诸如安息日、割礼等相当多的教规、礼仪和禁忌犹太教经典为《圣经旧约》犹太教有利于犹太民族维系宗教文化传统,但也使其隔绝于其他民族之外,带来了排外、封闭的消极影响希腊荷马时代:公元前11世纪到前9世纪,《荷马史诗》反映的时代,又称英雄时代它处原始社会解体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代,已由青铜时代过渡到铁器时代。
农业与手工业分离当时军事民主制盛行,三种机构为:民众会,长老议事会,军事首领巴赛勒斯当时多利安人入侵毁灭了迈锡尼文明,使希腊步入文化低落的黑暗时代国内外用来概括古希腊史的一个大阶段(前11—前9世纪)的传统术语因过去关于这一时期的知识主要出自可能为荷马所作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故名由于史诗中的主人公皆为“英雄”人物,故又有“英雄时代”的说法但随着百余年来考古发掘成果,属于这一时代的实证史料日益增多,逐渐取代不太可靠的史诗材料,国外学者已使用其他术语来替换这一概念但也有部分人从约定俗成的意义上继续使用它该时代的希腊社会看来退回到原始社会末期,没有文字、宫殿、国家、城市,因此又常被称作“黑暗时代”但是阶级社会的曙光已经出现铁器得到应用,居民从事农业、家畜饲养业,手工业、商业有初步发展在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水平上,土地私有制已产生,贵族、平民、奴隶阶级均已出现贵族把持氏族、部落的管理机构,军事首长(王,希腊人称巴赛勒斯)掌有军事指挥权、宗教祭祀权和部分社会管理权,国家即将从军事民主制状态下的原始社会脱胎而生宗教图腾崇拜:“图腾崇拜”是一种宗教信仰,约发生于氏族公社时期图腾”系印第安语,意为“属彼亲族”。
原始人相信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一般以动物居多,作为氏族图腾的动物(如熊、狼、蛇),即是该氏族的神圣标志,照列为该全族之忌物,禁杀禁食;且举行崇拜仪式,以促其繁衍吠陀时代: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前至公元前600年这一段时期,雅利安人演绎了进入印度并从征服者转变为统治者的历史记载这段历史的主要文献是婆罗门教的吠陀经,故在印度史上,这段时期叫做“吠陀时代”分为两个时期,从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000年被称为“早期吠陀时代”,从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600年则被称为“后期吠陀时代”佛教“四谛”说:谛,有真实不虚之义,用以表明所说乃真正的、确切的道理,它包括苦、集、灭、道这四谛内容,苦谛指人的世俗世界充满苦难,集谛指“明”造成痛苦的原因或依据,灭谛就是讲造成人间诸“苦”的一切原因可以断灭,道谛就是说明能通向苦灭解脱、入于涅槃境界的修道方法其核心是宣扬整个世界与全部人生都充满着痛苦磨难,是一无边之苦海西塞罗: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学家在政治上力主恢复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共和制,突破了希腊人狭隘的国家观,用“共和国”取代了“城邦”,极大地扩展了有关国家的政治理论范围,是国家观的一种发展;在学术上,他在古希腊的哲学、法律与政治思想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学说,《共和国》、《法律篇》等为其代表作。
阿维农之囚”:十四世纪以后,欧洲各国王权愈总加强,开展了反对罗马教皇权力的斗争,法王腓力四世因捐税同罗马教廷发生严重冲突,最终法王胜利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死后,在法国国王压力下,一名法国大主教在1305年被选为罗马教皇,称克雷门五世1308年,他把教廷从罗马迁往法国阿维农,以后七任教皇均为法国人教廷在阿维农历时70年,并受法国王权控制,史称“阿维农之囚”伊斯兰教“五功”:其一为信仰,即虔诚信仰宇宙之唯一“真神”安拉;其二是礼拜,每个穆斯林每天要向麦加的克尔白方向做礼拜5次,周五要进行集体礼拜;其三是斋戒,每年教历9月,从破晓到日落期间禁止一切饮食和享乐;其四是施舍,每个穆斯林应愿施舍财物,救济贫苦之人;五是朝觐,凡是身体健康又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一生中应当去“圣地”麦加朝觐一次文化“百年翻译运动”:自阿拔斯王朝开始,众多阿拉伯学者开始翻译囊括古希腊、波斯和印度等许多地区的各种古典文化典籍,在翻译外来文献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从中吸收异质文化的丰厚营养来发展本民族的文化,史称“百年翻译运动”此次运动,保存了世界多个文明的文化精髓,促进了优秀文化的传播,有力地推动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和阿拉伯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拉斯科洞窟:忠实地记录了世界各个文明发源地的政治、经济、宗教、哲学、文化、科学的总体面貌和变化,以及许多民族盛衰消长和相互影响的历史,对研究旧石器时代人类的艺术创作历史有着重要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将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之一贝希斯敦铭文:贝希斯敦铭文是一个位于伊朗克尔曼沙汗省的多语言的铭文,1835年为英国学者劳林森发现公元前522年,大流士为波斯王,称大流士一世大流士一世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为了颂扬自己,他让人用埃兰文、波斯文和巴比伦文三种文字把其战绩刻在悬崖上,铭记他镇压高墨达政变和各地人民起义以及他取得王位的经过,史称“贝希斯敦铭文”铭文石刻浮雕上的主角自然是洋洋自得的大流士只见他倚弓而立,身罩披肩,气势轩昂,圆睁双眼,目视前方左脚踏着倒在地上的降王高墨达,右手指向波斯人崇拜的光明与幸福之神阿胡拉?马兹达背后是两名身背箭袋,手握长矛的贵族8名降将被绳索绑缚着脖颈,俯伏在大流士的脚下这些叛乱首领被雕刻得很矮小,与高大伟岸的大流士形成鲜明对比贝希斯敦摩崖石刻铭文(即楔形文字)的破译,也为人们打开了尘封的古波斯帝国的记忆,逐渐给世人展现出一幅清晰壮观的历史画面图腾崇拜:将某种动物或植物等特定物体视作与本氏族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崇拜行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约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
图腾为印第安语totem的音译,意为“他的亲族”或“他的氏族”,相当于是整个部族的标记许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图腾崇拜的动物是不能捕杀的,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举行祭祀时才能杀死它《吉尔加美什史诗》:古代两河流域南部文学作品起源于苏美尔时代,至巴比伦时代编定成书史诗描述乌鲁克成邦首领吉尔加美什最初施暴政,激怒了神而饱受磨难在经过飘荡归来之后,终成为洗尽前君的谨饬之君史诗歌颂了吉尔加美什与诸神所创造的恩启都结下的友谊及不畏邪恶、战胜妖怪洪巴巴的勇敢精神,以及为探求人类永生所做的努力空中花园:古代地中海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由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按照其妻米底公主家乡风貌下令建造空中花园”位于底格里斯河河畔,高达25米,每边底长120米左右建筑总体呈一个四角椎体,由沥青及砖块建成,建筑物以拱顶石柱支撑,台阶种有全年翠绿的树木,远看仿佛一座小山丘该建筑在诸如供水系统等方面有独特创造空中花园于公元前3世纪被毁法律性质:神法世俗化,公法、私法、刑法、民法诸法合一“1832年改革法”:这个新法案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议会改革法案,它加强了城市中的中产阶级和商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作用法案通过后,多数中产阶级都有了选举权,为社会改革开辟了道路,并鼓励各种政党的成立。
但选举权仍有财产资格限制,只有20%的人口有选举权,广大人民依然没有选举权《汉谟拉比法典》:巴比伦王国在汉谟拉比在位期间国势最为强盛,制订《汉谟拉比法典》是他统治时期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汉谟拉比约在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期间,对内推行缓和阶级矛盾、加强王权和发展经济措施,抑制债务奴隶制,使其在长期对外用兵中有相对稳定的后方,促成国家繁荣,巴比伦城变为西亚最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形势与阶级等级关系的状况,他制定了一部反映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材料《汉谟拉比法典》是两河流域第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是汉谟拉比为了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纂集的,用阿卡德语写成它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其内容继承苏美尔阿卡德时代各国的法律,并结合阿摩里特人原有的氏族部落习惯法其内容包括1.司法行政、诉讼手续2.保护财产、盗窃处理3.土地房屋、租佃雇佣关系4.商业高利贷关系及债务奴役5.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6.伤害7.职业情况8.农牧业9.租赁及雇佣10.奴隶买卖和处罚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是了解和研究古代巴比伦社会的最重要材料《赫梯法典》:赫梯新王国时期编订的一部法典,是现今保存较为完整的楔形文字的典型代表整部法典由三部分组成,共241条法典表明赫梯存在奴隶制度,奴隶被大量用于生产和生活;国内土地可以买卖,人民生活受到政府的严密控制这是一部世俗化、民众化的法典,属于私法范畴的条文很多,并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典除对少数性质严重的犯罪规定刑法外,一般多采用民事赔偿、补偿的方式处理,还规定了大量免责条件,在古代东方法中独具特色政治克利斯梯尼改革:公元前508年雅典政治家克利斯提尼实行的政治和社会改革公元前510年僭主被推翻后,氏族贵族之间以及氏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斗争尖锐化,保有血缘关系的氏族、胞族和部落组织已经不能适应奴隶占有制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元前508年,他联合平民通过公民大会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由于克利斯梯尼的改革,到公元前500年时,雅典已出现民主政治改革内容:1、设立10个地区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氏族部落年满18岁的雅典男性青年,在其父母所隶属的德莫斯内通过一定的入籍仪式便可取得公民权。
一些外邦人也在德莫斯内取得雅典公民权这样,地域原则代替了血缘原则,削弱了氏族贵族在各方面的影响;2.建立“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