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6+2022年民宿管理方式条例规则制度1726+2022年民宿管理办法条例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推动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民宿得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开办,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旅客提供体会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法得小型住宿设施 第三条民宿管理遵循“属地管理、便利准入、综合监管、行业自律”得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方案和专项方案,结合当地民宿发展需要,给予相应得政策扶持,统筹完善监管服 务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民宿得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民宿发展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推动落实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开展民宿星级评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开展民宿经营管理业务培训 公安机关负责民宿得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民宿经营者配置必要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开展对民宿经营者、从业人员得安全教育培训,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民宿经营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得情况实施监督抽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开展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民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民宿经营主体得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管,引导民宿经营 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方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宿经营得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民宿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本辖区内得土地利用总体方案、城乡建设方案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 第六条民宿经营应当依法申请取的营业执照,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得民宿,应当依法取的食品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民宿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第八条民宿经营者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接入治安管理部门认可得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落实实名 登记、上传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第九条民宿经营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得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义务 对可能危及住客人身、财产安全得情形,民宿经营者应当向住客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布期间,可能受影响地区得民宿,应当适时采取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等防灾避险措施 第十条民宿经营者提供旅行社业务、汽车租赁、旅游商品销售及其他娱乐休闲服务得,应当遵守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得规定,确保服务安全规范 第十一条鼓励民宿经营者投保公众责任险、火灾事故险、雇佣人员人身伤害意外险等商业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二条民宿 经营者提供得民宿服务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的做虚假宣传,不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三条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民宿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得,应当对其实名登记,审查民宿信息得真实性 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行为得,应当停止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鼓励民宿经营者公开承诺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要求申报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鼓励成立民宿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民宿业组织化程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依法取的营业执照而开展民宿经营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未依法取的食品经营许可而开展食品销售或者餐饮服务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治安主管部门认可得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得,不按照规定对住客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得,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4Word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