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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考核2个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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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考核2个指标体系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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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序 号二级指标计量单位指标 回权数%数据来源一、资源 利用 (权数=29.3%)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3.14市统计局、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3.14市统计局、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3.14市发展改革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9市发展改革5用水总量万立方米★3.14市水务局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14市水务局、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2.09市水务局、8耕地保有量力由2.09市规划国土委9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3.14市规划国土委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3.14市规划国土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5巾划、保局二、环境 治理 (权数=16.5%)1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2.20巾划、保局13氨氮排放总量减少%2.20巾划、保局1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20巾划、保局1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2.20巾划、保局1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10巾划、保局17垃圾分类制度覆蛊范围%2.20市城市管理委18污水处理率%★3.30市水务局19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生产总%△1.10巾划、保局、三、环境20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分8.28巾划、保局顾里(权数=19.3%)21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分8.28巾划、保局22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千克/公顷△1.38市农委、市农业局23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千克/公顷△1.38市农委、市农业局四、生态 保护 (权数=16.5%)24森林覆盖率%★4.50市园林绿化局25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3.00市园林绿化局26城市绿化覆盖率%3.00市园林绿化局27湿地保护率%3.00市园林绿化局28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万公顷△1.50巾划、保局、29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千公顷△1.50市水务局五、增长顾里(权数=9.2%)3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1.67国家统计局北31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广总值%1.67市统计局32高端产业功能区劳均产出率万元/人2.51市统计局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1.67市统计局3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1.67市统计局K、绿色 生活 (权数 =9.2%)35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1.53市发展改革36居民生活能耗中清洁能源的比重%△1.53市统计局37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1.53市住房城乡建38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4.60市园林绿化局七、公众满意程度39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注:1 .标★的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资源环境相关指标 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标♦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以及本市相关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等 提出的主要监测评价指标;标△的为其他绿色发展重要监测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与国家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一致,每项一级指标下,按二级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不 同权重,三类指标权重之比原则上为 3:2:1 ,部分指标权重根据现阶段重点工作 进行了适当调整2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相 关部门规划目标,测算各区绿色发展指数和资源利用指数、环境治理指数、 环境质量指数、生态保护指数、增长质量指数、绿色生活指数 6个分类指数绿色发 展指数由“公众满意程度”之外的38个指标个体指数加权平均而成,指数值在[60,100〕之间计算公式为: N Z = £ W iYi (N=1,2 , ,38)i =1其中,Z为绿色发展指数,Yi为指标的个体指数,N为指标个数,w为指 标Yi的权数绿色发展指标按评价作用分为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按指标数据性质分为绝 对数和相对数指标在计算指数时,将绝对数指标转化为相对数指标,将逆向指 标转化为正向指标,将总量控制指标转化成年度增长控制指标, 对各个指标进行 标准化处理,然后再计算个体指数3.公众满意度调查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 查总队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1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各区城镇和乡村居民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16 个区的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不参与总指数计算,进行单独评价,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4.绿色发展指数所需数据来自各部门的年度统计,各部门负责按时提供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负责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目标 类别目标类 分值序 号子目标名称适用范围数据来源子目标 分值一、资 源利用30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各区市水务局、42用水总量▲各区市水务局4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各区(不含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市规划国土委5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各区市规划国土委、45耕地保有量■各区(不含东城区、市规划国土委2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各区市统计局、4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各区市发展改革委、2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各区市发展改革委、29能源消费总量▲各区市统计局、3二、生 态环境 保护4010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情各区市环保局1011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各区市环保局101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各区(不含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市环保局213氨氮排放总量减少■各区(不含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市环保局21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各区市环保局415森林覆盖率・▲各区(东城区和西城区由“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指标替代,总分值不变)市园林绿化局416森林蓄积量■市园林绿化局417垃圾分类制度覆蛊范围■各区市城市管理委4三、年 度评价 结果2018各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综合情况各区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巾环保局等后关部门20四、公 众满意 程度1019居民对本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的满意程度各区市统计局等启关部门10五、生 态环境 事件扣分项20各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严重生 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发生情 况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面积减少等情况各区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后关部门扣分项注:1. 标•的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中确定的指标,标上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的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束性目标,标■的为本市相关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等确定的重要评价指标。

2. “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类各子目标采用专项考核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 考核指标未覆盖的区, 对应的指标分值分摊至该区同类别其他指标,保持“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一级指标总分不变3. 根据市环保局现行考核方案,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两项水污染物减排目标,不考核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 4 个区,海淀区、 丰台区考核区域分别为海淀区的山后地区和丰台区的河西地区 (非市排水集团污水管网处理区域)对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除山后外、 丰台区除河西外等市排水集团管网处理区域, 市水务局与市排水集团签订减排责任书4. “年度评价结果”采用“十三五”期间各区年度绿色发展指数,每年绿色发展指数最高的区得 4 分,其他区的得分按照指数排名顺序依次减少 0.1 分5. “公众满意程度”指标采用市统计局组织的居民对本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满意程度抽样调查, 通过每年调查居民对本区生态环境质量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比例, 并将五年的年度调查结果算术平均值乘以该目标分值,得到各区“公众满意程度”分值6. “生态环境事件”为扣分项,每发生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区扣 5 分,经核查发现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减少、 生态功能下降或未经批准进行开发建设的,每一项扣 5 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 20 分。

具体由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7. 根据各区约束性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对有关区进行扣分或降档处理:仅 1 项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区该项考核目标不得分,考核总分不再扣分; 2 项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区在相关考核目标不得分的基础上, 在考核总分中再扣除 2 项未完成约束性目标的分值; 3 项(含)以上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区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其他非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区有关目标不得分,考核总分中不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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