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130-2005代替GB12130-1995医 用 空 气 加 压 氧 舱Medical hyperbaric chamber pressurized with air2005-09-14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代替GB12130一1995《 医用高压氧舱》本标准与GB12130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仅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的加压氧舱;——对人均舱容、舱内氧浓度控制、进舱电气设备等安全项目提高了要求;——对氧舱的分类进行了简化,仅按进舱治疗人数分为单人舱和多人舱;——规定了选用无油空压机、配置水灭火装置等新的要求;——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了氧舱最大升降压速率的要求;一一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以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取代型式试验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原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载人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荣、林彦群、袁素霞、毛方琯、陈德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12130—1989、GB12130—1995医用 空 气 加 压 氧 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以下简称氧舱)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3MPa的氧舱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0一1998钢制压力容器GB/T191一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GB/T7134一1996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neq ISO 7823-1:1987)GB9706.1一1995医用电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dt IEC 601.1:1988)GB/T12243一2005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GB50222一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JB4730一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治疗舱treatmentcompartment在高于大气压的密闭舱内,患者通过吸氧装具呼吸氧气而进行治疗的舱室3.2过渡舱:transfer compartment在治疗舱处于高于大气压的状态下,能使医务人员或患者在同等气压下出入治疗舱的舱室。
3.3递物筒medical lock在治疗舱处于高于大气压的状态下,为舱内外递送医疗等物品而设置的装置3.4舱室气密性air tightness of compartment氧舱总装完成后,在不同气压下,舱室的密封性能3.5舱内氧浓度oxygen concentration in compartment舱内氧气与舱内全部气体的容积百分比3.6供氧压力oxygen supplying pressure输入舱内供患者吸氧的氧压设定值3.7舱内照度illumination in compartment舱内无自然光照,电源电压为额定值,在舱内指定位置的单位面积上所接受的光通量3.8舱内照度不均匀度nonhomegeneity ofillumination in compartment在同一检测条件下,所测各点照度的最大差值的相对量3.9示值误差indication error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仪器的示值与标准值之差对测氧仪而言,示值误差以引用误差的形式表示,即仪器示值与标准值之差除以仪器满量程值的百分比3.10报警误差alarm error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仪器的报警设定值与实际报警值之差。
4分类氧舱按照治疗人数分为单人氧舱和多人氧舱5要求5.1氧舱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及GB150-1998的有关规定对超标准的大开孔、观察窗、中间隔壁等特殊结构,可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没有相关国内外标准、规范的,其设计应由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5.2舱体舱体主要由壳体、递物筒、舱门、观察窗、安全阀等组成5.2.1壳体5.2.1.1壳体结构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容规》和GB150-1998的有关规定5.2.1.2壳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B150-1998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5.2.1.3壳体的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应按JB 4730-1994中第二篇的要求进行20%的射线探伤,其合格级别应不低于III级,透照质量应不低于AB级中间隔舱壁、门框、阀兰、递物筒与壳体间的角焊缝应按JB4730-1994中第四篇的要求进行表面检验,其合格级别应不低于II级5.2.2递物筒5.2.2.1多人氧舱用于治疗的舱室应配有内径不小于300mm的递物筒递物筒上应配置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应与控制台上的舱室压力表一致,且精度不低于1.6级5.2.2.2采用快开式外开门的递物筒应设有连通阀及安全连锁装置。
其锁定压力应不大于0.02Mpa,复位压力应不大于0.01 Mpa5.2.3舱门5.2.3.1矩形门的透光宽度应不小于650mm圆形门的直径应不小于750 mm5.2.3.2采用快开式外开舱门时,应设有安全连锁装置,连锁装置的要求与5.2.2.2相同5.2.3.3采用电动操作的外开门,安全连锁装置应保证舱内有压力时自动切断电动控制系统的电路5.2.3.4设有电动操作的舱门应配置手动操作机构手动开门的时间不得超过1min5.2.4观察窗5.2.4.1氧舱观察窗的透光直径应不小于150 mm观察窗的数量应满足舱外人员可以观察到舱内每一患者的治疗状态5.2.4.2观察窗的透明材料应选用浇铸型有机玻璃板材,并应符合GB/T7134-1996中第4章对一等品的要求5.2.5安全阀5.2.5.1氧舱可用于治疗的每一舱室应设置不少于2只弹簧式安全阀;不作治疗用的过渡舱至少应设置1只弹簧式安全阀舱室和储气罐安全阀的排放能力的计算和安装要求,应符合《容规》第七章的有关规定5.2.5.2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GB/T 12243一2005第5章的规定5.2.6舱内装饰隔层、地板、柜具的构架及面板应选用GB50222一1995中规定的A级或B1级材料。
舱内床、椅的包覆面料应经耐燃处理5.2.7多人氧舱应设有过渡舱,单独作治疗用的相邻舱室可互作为过渡舱使用5.2.8氧舱治疗舱的人均舱容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单位为立方米舱型单人氧舱多人氧舱人均舱容≥1.0≥3.05.2.9氧舱舱室及管路的气密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试验部位试验压力MPa泄漏率%/h与储气罐相连的供气系统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0.5非与储气罐相连的供气系统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6.0供氧系统的高压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1.0供氧系统的低压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4.0舱室气密性0.03≤15舱室最高工作压力≤5.0注:外开门的舱室气密性仅作舱室最高工作压力的试验5.2.10氧舱出入口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严禁烟火”等的醒目标记多人氧舱应设有独立的水灭火装置,在舱内发生火灾时,该装置应能从舱内和舱外任意一侧开启向舱内地板均匀喷水,喷水强度应不小于50L/(m2.min);水灭火装置的供水能力应能满足同时向各舱室供水至少1 min的水量,喷水动作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S;水灭火装置的供水管路及阀件应选用耐腐蚀的铜材或不锈钢材料,压力水柜应配置液位指示器,配套容器的内部应做防锈涂层处理。
5.3供、排气系统5.3.1氧舱供气系统的空压机应选用无油润滑空压机多人氧舱应配置不少于2组空压机,每组空压机的排量应满足对1组储气罐充气时间不超过2h5.3.2空压机的进气口应避开各种污染源供气系统应设置气液分离器及空气过滤器5.3.3多人氧舱应配置2组储气罐,空压机出气口或空气冷却器出口压缩空气温度不超过37℃时,可设置1组每组储气罐均应满足所有舱室以最高工作压力加压1次和过渡舱再加压1次的容量要求单人氧舱可配置1组储气罐,应满足舱室以最高工作压力加压4次的容量要求5.3.4氧舱配套压力容器内壁的涂料应采用无毒型涂料,如食品容器漆或饮水舱漆等5.3.5氧舱舱内外均应设置机械式快速开启的应急排气阀,并配以红色警示标记和标示应急排气阀手柄开、关方向的标记单人氧舱允许仅在舱外设置应急排气阀舱外应急排气阀应设置在控制台附近应急卸压时,氧舱各舱室从最高工作压力降至0.01MPa的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单位为分钟舱型单人氧舱多人氧舱卸压时间≤1.0≤2.55.3.6配有遥控操舱和(或)自动操舱的气动或电动调节阀门的氧舱,还应在控制台上配置手动操作机械阀门5.3.7多人氧舱的治疗舱和手术抢救舱的升、降压速率在0.004MPa/min~0.02 MPa/min范围内可调;过渡舱升、降压速率在0.008 MPa/min~0.08 MPa/min范围内可调。
单人氧舱升、降压速率在0.004 MPa/min至0.03 MPa/min范围内可调5.3.8氧舱舱内进气口与排气口应有效隔离,避免气体短路;舱内进气口应设有消声器,舱内供气时的噪声应不大于65dB(A)5.3.9供气系统消声器应采用GB50222一1995中规定的A级材料制造5.3.10供、排气系统管路垫片应采用非石棉类材料空气过滤器出口至氧舱舱内的供气管路及其管路连接件应采用紫铜或不锈钢材质,阀件应选用铜质或不锈钢材质5.3.11压力表5.3.11.1供气系统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2.0倍,精度不低于1.6级5.3.11.2控制台上对应于每一个舱室应配置2只指示舱内压力的压力表,2只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一致,精度分别为0.4级和不低于1.6级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2.0倍,并在最高工作压力处标有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