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篇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一、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此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二、 范本 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 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 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
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2、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农民,住XX 市XX区XX镇XX屯4-44号,联系: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调取XXXX的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诉XXX离婚纠纷案,由于被告XXX的刑事判决书对离婚纠纷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有直接的影响,但申请人及代理人均无法从广东XX市XX区人民法院获取,属法律规定的“申请人 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为保证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及贵院《举证通知书》 第9条的规定,申请法院调取收集以上证据。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被调查单位:广东XXXXXXXX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XXXXX区 篇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__(请自填))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__(请自填)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__(请自填)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__(请自填)]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__(请自填)]82号)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篇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格式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42年2月19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1949年8月15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汉族,1995年10月11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1971年3月1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附: 证据名称 :xxx 证据证明对象:xxx 证据的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