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有关有机热载体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我国对有关有机热载体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到目前有四个:一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 年 1 月 2 日批准, 1994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 类)的分类底 12 部分:Q 组(热传导液) 》标准号为 GB/T7631.12.94;二是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999 年 9 月 1 日发布、2000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热传导液》的石油化工行业标准,标准号为 SH/T0677-1999;三是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999 年 9 月 1 日发布、2000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热传导液稳定性测定法》的石油化工行业标准,标准为SH/T0680-1999;四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2009 年 6 月 12 日发布2010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有机热载体 GB/T23971-2009》国家标准2.《热传导液稳定性测定法》标准制定的依据及引用国外的标准《热传导液稳定性测定法》等效采用了德国国家标准 DIN51528-1994“未使用过的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 ,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试样及仪器称量精度的要求;对加热后试样外观的报告;硼酸玻璃安瓶的最小容积 5ml 增加至 15ml。
该标准引用了 SH/T0558“石油馏分沸程分布测试法” (气相色谱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机热载体 GB/T23971-2009》标准制定的依据及引用国外的标准我国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传热技术的整体水平,规范科研、生产和使用,2006-2007 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对现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修订同时,制定“有机热载体”--和“在用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等 2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为《规程》提供技术支撑 2009 年 6 月 12 日发布 《有机热载体国家标准 (GB/T23971-2009) 》 ,涵盖了: L-QB、L-QC、L-QD,分别在开式、闭式和气相/液相传热系统中应用的产品和“在用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已取代早在 1995 年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部发布的《热传导液》石油化行业标准该标准等效采用了德国工业标准 DIN51522-1995,并结合国内热传导液生产和应用情况制定的它在德国工业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开口闪点指标、热稳定性指标值该标准中引用了国内下列标准:①GB/T258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②GB/T261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261-2005,ISO1719:2002MOD)③GB/T265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④GB/T268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268-1987,neq6615:1983)⑤GB/T388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氧弹法)⑥GB/T508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GB/T508-1985,neqISO6245:1982)⑦GB/T1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1884-2009,nqvISO3675:1998)⑧GB/T1885石油计量表(GB/T1885-1998,nqvISO91-2:1991)⑨GB/T3078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⑩GB/T3535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GB/T3535-2006,ISO3016:1994,MOD)○11GB/T3536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克利夫兰开口杯法(GB/T3536-2008,ISO2592:2000,MOD)○12SH/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4756-1998,eqvISO3170:1988)○13GB/T4945石油产品和润滑剂酸值和碱值测定法(颜色指示剂法)○14GB/T5096石油产品铜片腐蚀实验法○15GB/T6536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16GB/T7304石油产品和润滑剂酸值测定法○17GB/T7534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沸程的测定(GB/T7534-2004,ISO4626:1980,MOD)○18GB/T7631.12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 类)的分类,第 12 部分:Q 组(热传导液)(GB/T7631.12-1994,eqvISO6743.12.1989)○19GB/T11133液体石油产品水含量测定法(卡尔.费休法)○20GB/T11133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21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22GB/T17040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23GB/T17144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 (GB/T17144-1997,eqvISO10370:1993)○24GB/T23800有机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25SH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存及交货验收规则○26SH/T0170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电炉法)○27SH/T0172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高温法)○28SH/T0246轻质石油产品中水含量测定法(电解法)○29SH/T0558石油馏分沸程分布测定法(气相色谱法)○30SH/T0604原 油 和 石 油 产 品 密 度 测 定 法 ( U 型 振 动 法 ) ( SH/T0604-2000 ,eqvISO12185.1996)○31SH/T0642液体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自燃点测定法○32SH/T0689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TSG 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版ASTM D6304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库伦滴定法VDI 3033-1995《有机热载体传热系统的操作、维护和检修》4.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方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规定了产品的最低质量要求, 所以生产企业应当把这些标准作为产品研制、 开发和生产的基础和产品的质量低限要求, 制定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以完善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操作规程,生产高质量、高标准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标准的依据及标准的主体内容;②标准的使用范围和所涵盖的产品;③引用哪些标准;④产品分类;⑤所涉及的技术指标;⑥检验、检测的规则;⑦实验方法;⑧产品的宝座、标准、贮存、运输、交货验收规则;体积膨胀系数、蒸汽压、比热、有机热载体系数、最高使用温度允许的薄膜温度等项目, 标准中可不做规定,但是如果用户有要求做的,可给予提供对以上项目检测试验:一般小型生产企业只能做运动粘度、开口和闭口闪点、水分、酸值、残炭、倾点、自燃点等较简单的项目,其他一些项目一般做为送检,特别是热稳定性项目,一般企业做不了,需要送有此种检验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如中国水处理协会)5.有机热载体进行检验的意义及检验的类别、时机和项目有机热载体的内在品质是决定有机热载体加热装置系统能否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有机热载体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使用的要求, 必须对有机热载体的生产、 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必要的检验检验的标准:企业标准(一般企业标准的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检验的类别:应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检验的时机:出厂时的检验、向系统注油前的检验、运行过程中的检验。
出厂检验一般包括外观、密度、运动粘度、闪点、酸值、残炭、初馏点、水分等项目;型式检验除以上八项外,还应对燃点、凝点、铜片腐蚀、体积膨胀系数、比重、比热、导热系数及最高使用温度等项进行检验 型式检验的时机是: 新产品鉴定时; 原料、 工业条件及设备、系统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时;停产时机(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正常运行 1-1.5 年,进行定期的型式检验定期对运行中的有机热载体进行检验,可以了解油品内在质量的变化情况,并针对其他变化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以延长有机热载体的使用寿命 反映有机热载体变质情况的检验项目主要有: 1.馏程 馏程的变化表明有机热载体分子质量的变化 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运行中的油与新油的馏程相比较, 从高沸物和低沸物含量中可得知有机热载体发生裂解及聚合的程度; 2.粘度 粘度的变化反映出有机热载体分子质量和结构的变化 裂解使粘度下降, 而聚合则使粘度增加 这种变化对于高温范围内的粘度影响较小,但对低温粘度影响较大 故而对寒冷地区和伴有冷却的操作工艺来说, 低温粘度增长应引起重视;3.酸值酸值的变化反映出有机热载体的老化程度酸值上升通常是油品发生氧化所致,因此,可从酸值的变化趋势判断油品老化的程度;4.残炭。
残炭是运行中有机热载体经蒸发、裂解后生成的残留物质在运行中残炭量往往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呈上升的趋势,由此可以判断高分子炭状沉淀物形成的情况和老化的程度; 5.闪点 闪点主要反映挥发性物质和可燃性气体形成的可能性,闪点如果下降过大则考虑安全隐患对上述该项应进行综合分析,以准确判断有机热载体的变质情况6.运行中的有机热载体取样进行检验时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按照《在用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取样检验,取样化验时要注意:抽取的样品应充分反映出运行中有机热载体的状态, 取样点要选择在能反映出有机热载体变化的动态,要避免在高低位槽、液面计等有机热载体循环的“死角”点上取样,通常的做法是在循环泵附近等有机热载体流动性大的点上取样取样数量为 2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取样时机应选择在: 加热系统首次运行时; 加热系统补充较多的有机热载体时及当有机热载体的使用温度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 都需要及时在发生变化前后分别取样分析化验, 以便随时掌握有机热载体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加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取样时要注意安全在高温状态下取样防止烫伤,并注意防止发生火灾在现实中, 大都是由用户将有机热载体取样送生产企业或请生产企业的人员到用户处取样进行检验,由生产企业将检验结果报告用户,这种方式出具的检测结果,可信度差,且易引起争议; 所以提倡将双方共同取样并加贴封口标签的样品双方送到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价。
7.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方法对有机热载体进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都是标准中所含的项目,对此,GB/T23971 第四章也作为具体规定主要应注意掌握以下几项内容:第一,为了识别不同产品,防止混用,并可再需要时实施产品的可追溯性,所以对产品应附有“产品标志”加以标记标记的形式有标牌、标签、型号、定置区域、标识记录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净重、毛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等产品属性的信息产品装桶后,将标志贴于包装桶上生产厂一般每一反应釜(调和罐)产品作为一个批次,确定一个批号作为该批产品的唯一标识该批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样检验(按 SY2001 之规定抽取)合格后,在产品包装上张贴“合格证” ,合格证应载明注册商标(或商标) 、产品名称、标准编号、批号、合格证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等不合格产品不得张贴“合格证” ,不允许出厂第二,产品包装一般采用铁桶,铁桶的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如果用回收的桶包装产品,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新桶也要清洗) 清洗要经过以下程序:旧桶气压整形→加剂清洗→二次清洗→喷漆→喷漆标识→气压试漏检验→入库待用待用的包装桶应该存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禁防雨淋受潮、锈蚀。
包装产品之前要仔细检查桶内是否清洁干燥,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有无铁锈、泥沙、杂质及受潮现象,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产品装桶完毕,要仔细检查桶盖是否拧紧,有无渗漏现象,特别要注意勿使水分渗入桶内第三,包装合格的有机热载体要入库贮存贮存应注意一下几项:①有机热载体属于“丙类贮存物品”所以仓库的设置及建设要符合 GBJ16 的规定;②库房要通风良好,清洁干燥,防雨防晒;③库存产品要定置摆放,整齐有序,出库方便,并且要有醒目的标识,标明产品型号、批次、数量、入库时间;④仓。